[关联交易]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15日 01:26:19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票代碼:03968)
(優先股股票代碼:0461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3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田惠宇及李浩;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李建
紅、付剛峰、孫月英、周松、洪小源、蘇敏、張健及王大雄;及本公司的獨立非
執行董事為梁錦松、潘承偉、趙軍、王仕雄、李孟剛及劉俏。



A股简称:招商银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9-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
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
国际)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净资产
0.5%以上,应当及时披露。


(一)与华电国际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总行审贷会审议,同意:


1、给予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1固定资产专项授信额度人民币
20亿元,
授信期限不超过
15年。



2、对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固定资产专项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
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10月9日,本公司总行审贷会审批同意给予华电国际人民币
20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年,截至
2019年3月10日,该笔授信额度已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



1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其申请授信额度须并入华电国际计算,且须取得华电
国际向本公司申请授信的授权书。本公告中的华电国际均包含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外部监事丁慧平先生兼任华电国际的独立董事,因此华电国际构成

本公司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华电国际是全国五大国有发电企业集团之一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的子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98.6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
建设、经营管理发电厂和其他与发电相关的产业,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
息咨询。


截至2017年12月末,华电国际总资产人民币
2,162.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
417.59亿元;
2017年,华电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90.0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30亿元。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本公司给予华电国际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
件;本公司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
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号——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
22条等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
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给予华电国际固定资产专项授信额度人民币
20亿元的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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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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