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首商股份:委托理财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招商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商股份”、“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20.8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 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理财产品6个月 产品类型 封闭-保证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6,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极低风险 收益起算日 2019年2月1日 产品到期日 2019年8月2日 投资期限 182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0% 2、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与广发 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合同,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 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广发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产品名称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8,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低等风险 收益起算日 2019年1月18日 产品到期日 2019年4月18日 投资期限 90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0% 3、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 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中国银行 朝阳燕莎支行 产品名称 共赢利率结构24367期 人民币理财产品 人民币按期开放T+0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封闭-保证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万元 2,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低风险 低风险 收益起算日 2019年1月24日 2019年1月28日 产品到期日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2月19日 投资期限 90天 22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90% 2.85% 4、近期,公司所属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燕莎金源店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海淀西区世纪城支行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很低风险 收益起算日 2019年1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2019年3月1日 投资期限 35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05% 5、近期,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存款 金额 存款期 限(天) 存款利 率(%) 起存时间 到期时间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首商股份 招商银行 建国路支行 16,000 万元 181 3.80 2019年 1月24日 2019年 7月24日 否 9,000 万元 181 3.80 2019年 1月24日 2019年 7月24日 否 16,000 万元 181 3.87 2019年 2月13日 2019年 8月13日 否 16,000 万元 181 3.87 2019年 2月15日 2019年 8月15日 否 5,000 万元 181 3.87 2019年 2月15日 2019年 8月15日 否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银行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项 授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 (三)到期已赎回情况 企业名称 银行名称 委托理财 金额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 止日期 预期年化 收益率 收回本 金金额 获得收益 首商股份 交通银行 北京西单支行 16,000 万元 2018年 10月29日 2019年 1月28日 4.20% 16,000 万元 1,675,397.26元 5,000 万元 2018年 11月9日 2019年 2月11日 4.10% 5,000 万元 527,945.20元 16,000 万元 2018年 11月9日 2019年 2月11日 4.10% 16,000 万元 1,689,424.66元 招商银行 建国路支行 5,000 万元 2018年 10月16日 2019年 1月16日 3.88% 5,000 万元 488,986.30元 5,000 万元 2018年 10月18日 2019年 1月18日 3.88% 5,000 万元 488,986.30元 15,000 万元 2018年 10月18日 2019年 1月18日 3.88% 15,000 万元 1,466,958.90元 16,000 万元 2018年 11月9日 2019年 2月11日 3.80% 16,000 万元 1,565,808.22元 北京新燕莎控 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科技馆支行 1,500 万元 2016年 8月10日 2019年 1月23日 3.00% 1,500 万元 1,193,547.95元 北京新燕莎 商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金源支行 5,000 万元 2018年 3月1日 2019年 1月24日 3.90% 5,000 万元 1,757,671.23元 北京银行 北太平庄支行 5,000 万元 2018年 8月17日 2019年 2月18日 3.80% 5,000 万元 963,013.70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朝阳燕莎支行 2,000 万元 2018年 11月5日 2019年 1月29日 3.10% 2,000 万元 144,383.56元 2,000 万元 2019年 1月28日 2019年 2月19日 2.85% 2,000 万元 34,356.16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金源店 中国工商银行 海淀西区世纪城支行 100 万元 2018年 12月21日 2019年 1月25日 3.05% 100 万元 2,924.66元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 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 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0.84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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