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2019年第1号) 重要提示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6年6月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06)和《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146)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06年8月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 公司”)保证《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 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自2014年10月22日起增加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B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1月16日在指定媒介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 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上述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可通过东方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 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2日。东方金账簿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57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8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68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84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86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8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3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00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106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0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4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40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3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44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货币 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 第二部分释义 在《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 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 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金 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 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年8 月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2013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 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2019年第1号) 3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管理规定》:指1999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转发)并于1999 年8月27日起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 市场管理规定》,及有权机关对其做出之修订与补充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指2005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5年4 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有权机关对 其作出之修订与补充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 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额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份额登记机构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 合称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4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 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 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 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 基金转换:投资者向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5 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非交易过户: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 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账户转移到其他 账户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用: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 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 用 固定基金份额净值交易:指本基金存续期内,无论基金投资是否盈利或亏损, 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均适用固定基金份额 净值进行交易。本基金的固定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 元 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 率 收益分配:“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收益根据 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为基准, 每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 中支付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 元,小数点后第3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 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 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6 直销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其他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其他销售网 点 基金账户:指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人有效申请工作日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 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包括该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 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保证金以及其 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 值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 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 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 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 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7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2019年第1号) 8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人民币)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200万元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8,100万元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元9% 合计30,000万元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 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产品开 发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 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东方金账簿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9 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现已退休。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东方金账 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0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东方金账簿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1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20余年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任职时间简历 姚航(女士) 2013年9月25日起 至今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5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运营部。2010年10月加盟东方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 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2019年第1号) 12 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 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 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 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 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薇(女士)2014年8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丹丹(女士)2010年9月16日至2014年3月7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鑫(先生) 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2月19日、2007年8月14日至2010 年9月15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东(先生)2006年10月9日至2007年8月14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东方金账簿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3 策委员会委员,18年投资从业经历。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新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 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 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彭成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数学硕士,12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光大银 行交易员,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高级交易员。2017 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东方支柱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 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 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东方金账簿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4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 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2)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 (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 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 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7)选择、更换份额登记机构,并对份额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 督和检查; (8)选择、更换销售机构,并依据销售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 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1号) 15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分别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9)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0)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2)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3)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东方金账簿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6 (17)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东方金账簿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7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②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③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④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⑤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8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①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和业务环节。 ③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 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 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 系统。 ⑤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 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定期评估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 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 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东方金账簿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19 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①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 工作。 ②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 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 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③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察、稽核。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 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 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 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 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1号) 20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东方金账簿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 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 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 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 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 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 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 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 例。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东方金账簿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2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 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 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金 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 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 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VISA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 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 秀交易商”、“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行 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 和“2016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年度最具 价值中国品牌100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 书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东方金账簿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3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2人, 平均年龄37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2.5%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 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7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 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 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 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 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 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年至今, 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 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 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 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4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三)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 责与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监控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 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 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负责该业务与管 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品牌管理中心)与资产 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 风险事件进行定向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 与全国性媒体进行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 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 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 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 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 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2019年第1号) 25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 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四)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 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 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 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 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6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 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 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 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 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 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 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 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 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 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 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 第1号) 2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1号) 28 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陈幸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4001196228(全国)、96228(广东省内)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孟明 电话:0431-84992680 传真:0431-84992649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95559.com.cn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29 传真:021-62569070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陶仲伟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0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马强 传真:010-68858126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1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021-962506或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2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孙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 1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戴巧燕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3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68167423 传真:0551-68167431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 号) 34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021-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5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2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3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6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sec.com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 1号) 37 3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3252843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 第1号) 38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734343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B座15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39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40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01097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