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3月)

时间:2019年03月18日 21:36:09 中财网
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
12月
29日证监许可【
2017】245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年
8月
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
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9年
2月
2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截止至
2018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邮政编码:200120)
3、设立日期:2002年
2月
28日
4、法定代表人:宁敏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2】19号
6、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972号
7、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8、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9、联系电话:
021-20328000
10、联系人:王浩志
11、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
25亿元
2、股权结构
截止本招募说明书公告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7.14%;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15.9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0.53%;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09%;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26%;凯瑞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9%;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比例
4.55%;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4.10%;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16%;
上海郝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2.11%;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5%;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1.05%;万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5%。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林景臻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公司金融总部客户关系总监(公司业务),中
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公司业务)、公司金融部总经理,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
裁,现任中国银行总行副行长,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行扶
贫助学慈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
5月
31日起兼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宁敏女士,博士后。曾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处员,总行授信执行部副处长,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处长,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执行总裁、副执行总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监管局副巡视员。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总裁。

王军先生,博士后。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处长,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现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



魏晗光女士,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东郊支行干部,长乐路支行金花路分理处、咸宁路分理处副主任,中国
银行陕西省分行人事教育处组干科副科长、科长,西安市解放路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团队主管。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国银行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兼企业年金理事会理
事长。

王海权先生,财政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任副处长、主管、助理总经理职务,
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任行长助理、副行长职务、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王华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在石油规划设计总院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
计处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集
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赵雪松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在大连京大油田化学开发公司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化学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金
部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吕厚军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无锡建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江苏新思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
人、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行长助理、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海通证
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全面工作。现任金浦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同时兼任上海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理事长、上海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

李丹女士,硕士,经济师。2006年
7月至
2016年
8月,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
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
9月至
2017年
12月,任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支部委员。现
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云投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廖胜森先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在江西铜业公司永平铜矿工会、团委,江西铜业公司财务处、内部银行工作。曾任江西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总会计师,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审计处处长、风控
内审部总经理。现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专职董监事。

刘玉珍女士,金融学博士。曾任台湾中正大学金融系教授、系主任,台湾政治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金融系教授、系主任,金融硕士项目主任。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北大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吴联生先生,会计学博士。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管涛先生,经济学博士。1992年
8月至
2015年
4月,就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历任副司长、司长、新闻发言人。现任北京四
十人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民金融(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董辅礽讲座教授。

陆肖马先生,硕士。曾在四川锅炉厂、清华大学、State Street Bank & Trust工作。曾任
State Street Bank & Trust驻北京办事处首
席代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大连万达(上海)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和投资公司
首席执行官、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7年
12月起至今,任深圳前海东方弘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丁伟先生,本科。曾任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曾任招商银行南昌支行、南昌分行
行长;曾于招商银行总行,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2017年
5月起至今,任招银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和招银云创(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监事简历
徐朝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
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市筹备组、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等处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收购兼并处副处长、资本市场处处
长、副总经济师。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寅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CPA。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下属财务顾问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部总经理,2006年
3月调任上海国际集团发展研究总部,历任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浦产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张静女士,本科,注册会计师。曾在昆明真达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联合审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
1月至今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内审部业务经理、副部长,风险管控部资深业务经理助理。现任风险管控
部副部长。

金坚先生,硕士。曾在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总部、上海市虹
口区审计局工作。2003年进入中银国际证券以来,曾任公司零售经纪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零售经纪部执行总
经理,业务管理部联席总经理。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联席总经理。

马骏先生,本科。曾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阿尔斯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以来一直在中
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现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宁敏女士:博士后。曾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处员,总行授信执行部副处长,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处长,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执行总裁、副执行总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监管局副巡视员。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总裁。

熊文龙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教师,中国银行江西信托咨询公司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
理,中国银行南昌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港澳信托托管组组长。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执行总裁。

沈锋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南通分行海门支行科长,通州支行行长助理,启东支行副行长,海安支行行长,
淮安市分行副行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宿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河北省分行行长
助理、副行长。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

翟增军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油集团华东设计院财务处副处长,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运营部副处长,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主管、稽核总监、监事长。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向雷先生: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副主任科员,中国银行西安分行综合计划处科长、副处长,中国银行港
澳管理处业务部资金组经理、办公室经理,中银国际控股业务运营部、北京代表处副总裁、执行董事,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管。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兼合规总监、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
责人。

盖文国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预算员,中国石化国际事业锦州分公司业务员,韩国玉龙商社业务员,
锦州六陆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处长、负责人、
专职监事。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监。

沈奕先生:硕士,会计师。曾任珠海市计委公务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行总监,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板块管理委员会主席。

4、基金经理
张燕,硕士研究生。2011年
7月至
2015年
5月任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兼研究员;2015年
5月

2016年
11月任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部策略十组,担任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17年
10月任职中国人寿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担任高级权益投资经理。2017年
10月加盟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中银证券瑞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瑞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瑞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管理人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主任:曹阳先生(公司总裁助理)
副主任:赵青伟先生(资产管理板块总经理)
委员:
王玉玺女士(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罗众球先生(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
陆莎莎女士(产品与交易部研究团队负责人)



罗雨先生(产品与交易部宏观策略团队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
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
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亿
H股,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10月
5日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本集团总资产
65,086.81亿元人民币,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4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80%。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
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80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
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
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年
6月招
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
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
6月再度荣


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2018年
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
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年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
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
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
经济师。曾于
2003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
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
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
6月

2001年
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年
10月至
2006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
(主持工作);2008年
6月至
2012年
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
6月至
2013年
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
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
11月至
2014年
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
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年
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
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
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
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余年
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
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01只开放式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号
7层(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10-66229088
传真:010-66578971
联系人:吕鸿见、陈淑萍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人代表:宁敏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21-5450999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企业业务:400-088-8816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7)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65
联系人:张佳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与新能源主题相关证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新能源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在严格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持续跟踪宏观经济面、政策面等重要指标,进行自上而下宏观分析,并结合市场环境趋势分析,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市场发展趋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制定本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资
产配置。此外,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等方面指标,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
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新能源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对新能源主题范畴的投资范围界定为:
直接从事新能源产业相关的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风能、核能、水能、电力、页岩气、绿色照明、生物质能、
海洋能、天然气发电、地热、垃圾发电、氢能、锂电池、垃圾发电、储能、智能电网、节能环保、海上风电及相关配套设备、
建筑节能、玻璃类/太阳能光电幕墙、乙醇汽油、节能
LED照明、清洁煤利用、新能源电站工程服务、余热余压发电、污水处
理与运营、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理与运营、环境监测设备的生产与服务、节能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及服务等。投资标的
涵盖新能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包括上游资源类、中游材料类、以及下游运营类上市公司。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新能源主题的范围也会发生变化,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新能源主题的界定
方法,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新能源主题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把握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投资机会,挖掘优势个股。基金主要通过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个股。定性分析包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竞争优势、经营理


念及战略、公司治理等。定量分析包括盈利能力、财务能力分析、估值分析等。

(三)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
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
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
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
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与投资价值。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
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
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
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在进行投资时,将采取分散投资、锁定
收益策略。在遴选债券时,将只投资有担保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以降低信用风险。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
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
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
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
期收益。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
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九、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新能源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
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
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
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
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7)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2)、(12)、(19)、(20)条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
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以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新能源产业上游原材料,新能源中游生产及设备制造,新能源下游应用、存储及交互
设备、新能源汽车等代表性公司为成分股,采用等权重加权计算,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能够较
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
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
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20,584,011.38 57.92
其中:股票
20,584,011.38 57.92
2基金投资
-3
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
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939,803.35 42.04
8其他资产
12,534.97 0.04
9合计
35,536,349.7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


--
B采矿业
99,187.20 0.29
C制造业
12,555,418.54 36.28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77,965.64 21.61

E建筑业


--
F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H住宿和餐饮业


--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
K房地产业
451,440.00 1.3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

20,584,011.38 59.48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85中国核电
411,100 2,166,497.00 6.26
2 601139深圳燃气
381,500 2,048,655.00 5.92
3 002594比亚迪
36,300 1,851,300.00 5.35
4 600886国投电力
200,348 1,612,801.40 4.66
5 601222林洋能源
273,600 1,324,224.00 3.83
6 002129中环股份
163,100 1,179,213.00 3.41
7 000591太阳能
383,700 1,135,752.00 3.28
8 002074国轩高科
81,500 942,140.00 2.72
9 600089特变电工
135,700 921,403.00 2.66
10 600549厦门钨业
72,400 874,592.00 2.5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
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名称持仓量(买
/卖)合约市值(元)公允价值变动(元)风险指标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评价。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以内,本基金持有的“厦门钨业”的发行主体厦门钨业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
2018〕8号),因公司在
2017年
5月
21日至
2018年
3月
30日期间,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五矿有色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采购钨精矿和仲钨酸铵等钨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
2.20亿元,但
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直至
2018年
3月底才由董事会补充确认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以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情形。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9,137.34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3,377.93
5应收申购款
19.70
6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12,534.9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
A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8.2-2018.12.31 -3.63% 0.83% -4.87% 0.80% 1.24% 0.03%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
C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8.2-2018.12.31 -3.75% 0.83% -4.87% 0.80% 1.12% 0.03%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年
8月
2日生效;

2.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基金成立日起
6个月为建仓期,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
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
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
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
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中补充了基金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一章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一章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销售机构信息。

5、“六、基金的募集”中删除了募集期限、募集对象等不适用信息,增加了本基金的募集情况。

6、“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了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的处理方式,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的相关内容。

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申购和赎回场所、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信息。

8、“九、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投资组合报告。

9、新增了“十、基金的业绩”。

10、“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1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