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公告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监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及監事 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 (「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及建議委任馬須倫先生(「馬先 生」)先生及韓文勝先生(「韓先生」)為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並委任林 曉春先生(「林先生」)為本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建議委 任」)。 根據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建議委任須待本公司股東(「股東」)於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股 東大會」)上批准後方可生效。倘獲委任後 ,馬先生,韓先生及林先生彼等各自均將與本 公司訂立服務合約並分別須任職至現屆董事會期限屆滿及現屆監事會期限屆滿。 馬先生,韓先生及林先生的個人簡歷如下: 馬須倫先生,男,1964年7月生(54歲),華中科技大學機械學院工業工程專業畢業,工 程碩士,註冊會計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物資儲 運總公司副總經理,民航總局財務司副司長,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副總裁、黨委常委。2002年 10月任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常務副總裁、黨委副書記;2004年9月任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總裁、黨委副書記;2004年12月任中國航空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兼中國國際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黨委副書記,2007年2月任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08年12月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黨 委副書記;2011年10月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中國東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總經理;2016年11月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2016年 12月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19年1月任中國南方 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2019年3月18日獲聘任為本公司總經理。 韓文勝先生,男,1967年1月出生(52歲),天津大學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專業畢業,碩士 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經濟師。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 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培訓中心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人勞科教部總經理、黨總支 書記,市場營銷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兼市場銷售部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上海基地 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09年12月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營銷管理委員會黨委 1 副書記、副主任;2011年10月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營銷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 副主任;2016年10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17年11月任中國南方 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8年11月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 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直屬(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2018年 12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直屬(中 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目前還兼任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中 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理事長。 林曉春先生,男,1971年5月生(47歲),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國際法專業畢業,法學學士, 北京工業大學、美國城市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 理碩士,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及公司律師資格。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 產黨。2006年10月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長;2009年1月任中國南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經理;2009年12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法律部副部長、中國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經理;2013年5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法律部部長; 2017年4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法律標準部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 律標準部總經理。 根據《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辦法》,董事的年度基本薪酬乃參考其職 務的責任、風險及貢獻釐定。馬先生及韓先生將不收任何董事薪酬。 根據《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監事薪酬管理辦法》,監事的薪酬乃參考其職 務的責任、 風險及貢獻釐定。林先生將不收取監事酬金。 於本公告日期,除所披露者外,馬先生,韓先生及林先生(i)於過往三年概無於其他公眾上 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 股東概無任何關聯;及(iii)概無於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指的本公司 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 概無任何其他有關建議委任的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亦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 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任何規定予以披露。 一份載有有關建議委任進一步詳情的通函以及股東大會通告將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寄發予股東 。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謝兵 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王昌順及張子芳;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凡、顧惠忠、譚勁 2 松及焦樹閣。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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