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泰君安:2018年审计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0日 21:35:11 中财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18年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审计报告1 – 7
二、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8 – 9
合并利润表10 – 1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2 – 13
合并现金流量表14 – 15
公司资产负债表16 – 17
公司利润表18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9 – 20
公司现金流量表21 – 22
财务报表附注23 –153
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1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2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
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
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影响
于2018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该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
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出租人方面,该准则基本沿袭
了现行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但改进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出租人披露对
其保留的有关租赁资产的权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战略、为降低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
施等。

本集团将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新租赁准则。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
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参见附注十二。本集团
已经进行了详细评估,上述修订的采用,会增加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
对本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8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
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25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4.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
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
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
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
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
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
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
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
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
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26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5.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
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
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
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
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
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
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
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
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
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
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
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
经营发生的费用。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27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
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
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
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
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 金融工具(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
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
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
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
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
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
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9.金融工具(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

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

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

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

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

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
(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

股利收入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

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投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
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
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


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29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
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
进行重分类。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
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
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
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
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
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
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
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0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续)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
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
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
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
利率折现。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
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
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
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
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或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
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
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1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续)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
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
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发行的可
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
并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
认金额,再按照可转换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
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
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负债成份作为负债列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至被撤
销、转换或赎回。权益成份作为权益列示,不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修改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
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
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值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相关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修改的成本或费用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摊销。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
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2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适用于2017年度)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
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
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
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
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
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
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3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适用于2017年度)(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
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
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
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
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
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
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
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
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4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适用于2017年度)(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
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
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
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均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
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
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
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5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适用于2017年度)(续)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
的确认为一项负债。但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按成本计量。衍生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发行的可
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
并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
认金额,再按照可转换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
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
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负债成份作为负债列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至被撤
销、转换或赎回。权益成份作为权益列示,不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
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
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
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
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通过备抵项目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
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
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
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
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
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
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6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适用于2017年度)(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
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
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
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
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以“出现持续12个月或
更长时间浮亏或资产负债表日浮亏30%”,作为筛选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的标准,同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对于本集团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的专户投资,鉴于该投资的特殊性,即本集团无法控制中国证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该等出资进行投资的方式以及可收回该等出资的时间,并结合行
业惯例等其他相关因素,本集团以“出现持续36个月浮亏或资产负债表日浮亏50%”,
作为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

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按照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同的方法
评估。转出的累计损失为摊余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
的余额。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
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
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7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按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
确认。买入返售的标的资产在表外作备查登记,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
表中确认。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分别按实际利率法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确认为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12.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核算办法
本集团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到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全额存入本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集团在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款的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

本集团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与客户清算时如买入证券成交
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缴的印花
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小
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的印花税和应
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13. 融资融券会计核算
本集团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即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
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抵押物的经营活动。

融出资金
本集团将资金出借客户,形成一项应收客户的债权,并根据融资融券协议将收取的
手续费确认为利息收入。

本集团融出资金风险准备参照金融资产减值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

融出证券
本集团将自身持有的证券出借客户,并约定期限和利率,到期收取相同数量的同种
证券,并根据融资融券协议将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利息收入。此项业务融出的证券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8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
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
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
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
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
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
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
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39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4. 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
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
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
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
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
者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
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5.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
率主要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30-42年4.0%-5.0% 2.31%-3.20%
机器设备5-11年4.0%-5.0% 8.64%-19.20%
电子设备2-5年0.0%-5.0% 19.00%-50.00%
通讯设备3-9年4.0%-5.0% 10.55%-32.00%
运输工具3-10年4.0%-5.0% 9.50%-32.00%
其他设备3-10年4.0%-5.0% 9.50%-32.00%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0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等科目。

17.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
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
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
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1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
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
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交易席位费、证券业务及
期货经纪资格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具体期限并不确定,故作为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主要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交易席位费使用寿命不确定
证券业务及期货经纪资格使用寿命不确定
软件5年
土地使用权50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
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
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
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
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
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
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2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9.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
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
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主要项目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网络及通讯系统5年
租赁物业装修费5年
21.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指本集团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客户资产的业务,包括定向资
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受托经营资产管理业务,比照证券投资基金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本集团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的应由本集团享有的收益,确认收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3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2.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
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
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
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
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
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适用离职后福利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但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 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
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
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4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
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
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
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
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
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5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5.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
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
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

在满足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
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集团对最终可行权的权益
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
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
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
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
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
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
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
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
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
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
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二项式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
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6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无固定到期日,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
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27. 利润分配
本公司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并按证监会规定的比例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后,余
额按股东大会批准方案进行分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
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8. 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
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经纪业务及投资咨询业务
经纪佣金收入于交易日在达成有关交易后确认。经纪业务的处理及结算手续费收入
于提供有关服务后确认。

投资咨询收入在安排有关交易或提供有关服务后确认。

承销及保荐业务
承销及保荐费于承销或保荐责任完成时确认。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于本集团有权收取资产管理协议收入时确认。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7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9. 收入(适用于2017年度)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予以确认。

经纪业务及投资咨询业务
经纪佣金收入于交易日在达成有关交易后确认。经纪业务的处理及结算手续费收入
于提供有关服务后确认。

投资咨询收入在安排有关交易或提供有关服务后确认。

承销及保荐业务
承销及保荐费于承销或保荐责任完成(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且相关收入及成
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于本集团有权收取资产管理协议收入时确认。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法在损益确认。实际利率指于金融资产预计年期内将估计未来
现金收支准确折现的利率。实际利率于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确定,之后不会修改。

计算实际利率时包括已付或已收所有费用、交易费用及属实际利率重要组成部分的
折让或溢价。交易费用为收购、发行或出售金融资产直接应占的增量成本。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按应计基准确认。

30.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
同负债。

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
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
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负债
本集团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
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8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
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
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
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

32. 支出
佣金支出
佣金支出主要与获得服务时确认为开支的交易有关。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按未偿还本金及相关实际利率确认。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按应计基准确认。

3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
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
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
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49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4.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
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
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
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
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
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
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
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
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
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0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5.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
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
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

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
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
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
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
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
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
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
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
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
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转移
管理层需要就金融资产的转移作出重大判断,确认与否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集
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1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6.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判断(续)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管理层需要对是否控制以及合并结构化主体作出重大判断,确认与否会影响会计核
算方法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集团在评估控制时,需要考虑:1)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因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
额。

本集团在评估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时,通常考虑下列四方面:
(1) 在设立被投资方时的决策及本集团的参与度;
(2) 相关合同安排;
(3) 仅在特定情况或事项发生时开展的相关活动;
(4) 本集团对被投资方做出的承诺。

本集团在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还需考虑本集团之决策行为是以主要责任人
的身份进行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的。考虑的因素通常包括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
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本集团的薪酬水平、以及本集团因持有
结构化主体的其他利益而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
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运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无法获得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了估值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

估值模型包括现金流贴现分析模型等。在实际操作中,现金流贴现模型尽可能地只
使用可观测数据,但是管理层仍需要对如交易双方信用风险、市场利率波动性及相
关性等因素进行估计。若上述因素的假设发生变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将受
到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量。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
所有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
计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时间和金额以及适用的税率,结合税务筹划策略,以决
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2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6.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
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
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
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适用于2017年度)
本集团定期检查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评估减值。在判断是否应计提减值
损失时,本集团首先主要通过检查客户所提供抵押品及其信用状况按单项测试其可
收回金额。本集团单项测试未发现其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时,本集团按组合测试其
是否出现减值。本集团组合测试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基于抵
押证券、担保比例、波动率及集中度等因素。本集团定期复核减值测试方法及假设,
以减少估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适用于2017年度)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在确定何谓“严
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以“出现持续12个月或更长时间浮亏
或资产负债表日浮亏30%”,作为筛选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标准,同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对于本集团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的专户投资,鉴于该投资的特殊性,即本集团无法控制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运用该等出资进行投资的方式以及可收回该等出资的时间,并结合行业惯例等其他
相关因素,本集团以“出现持续36个月浮亏或资产负债表日浮亏50%”,作为该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3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7.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
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
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
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
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
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新收入准则的采用,除增加定性及定量披露外,未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
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
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
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套期成本的概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4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7.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金融工具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
类和计量,发生变化的项目对比如下:
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86,231,800,694 摊余成本86,220,983,122
融出资金摊余成本73,983,947,313 摊余成本73,951,989,0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98,502,115,032 不适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92,599,199,330 摊余成本92,335,512,228
应收款项摊余成本7,184,556,920 摊余成本7,157,025,0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39,971,800,156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101,157,610,790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20,332,866,1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6,976,661,136
其他资产-应收利息摊余成本1,907,470,574 摊余成本1,905,382,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不适用333,909,467 不适用414,070,675
应付款项摊余成本19,784,665,467 摊余成本19,784,676,66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5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7.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原金融工具账面价值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
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工具账面价值发生变化的调节表如下表所示: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重新计量2018年1月1日
货币资金86,231,800,694 - (10,817,572) 86,220,983,122
融出资金73,983,947,313 - (31,958,309) 73,951,989,0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8,502,115,032 (98,502,115,032)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87,983,185,664)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10,246,998,883)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1,930,4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2,599,199,330 - (263,687,102) 92,335,512,228
应收款项7,184,556,920 - (27,531,907) 7,157,025,0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9,971,800,156 (39,971,800,156)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13,181,202,225)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10,085,867,280)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704,730,6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164,387,889 (6,777,099) 101,157,610,790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7,983,185,664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181,202,225
其他债权投资- 20,332,866,163 - 20,332,866,163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246,998,883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85,867,2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976,661,136 - 16,976,661,136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71,930,485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704,730,651
其他资产-应收利息1,907,470,574 - (2,087,672) 1,905,382,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333,909,467 - 80,161,208 414,070,675
应付款项19,784,665,467 - 11,200 19,784,676,667
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17年12月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融出资金409,233,133 - 31,958,309 441,191,44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01,455,214 - 263,687,102 965,142,3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39,111,869 (639,111,869) - -
其他金融资产786,020,254 - 279,057,872 1,065,078,1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6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7.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金融工具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
类和计量,发生变化的项目对比如下:
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融出资金摊余成本57,362,514,650 摊余成本57,357,504,1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50,899,412,299 不适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87,047,529,270 摊余成本86,783,904,3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34,259,205,617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52,262,057,325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6,870,061,4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6,026,499,169
递延所得税资产不适用221,842,817 不适用289,001,67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7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7.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原金融工具账面价值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
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工具账面价值发生变化的调节表如下表所示: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重新计量2018年1月1日
融出资金57,362,514,650 - (5,010,474) 57,357,504,1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899,412,299 (50,899,412,299)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41,253,099,431)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9,542,832,259)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3,480,60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7,047,529,270 - (263,624,950) 86,783,904,3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4,259,205,617 (34,259,205,617)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11,008,957,894)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7,327,229,163)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923,018,5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2,262,057,325 - 52,262,057,325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1,253,099,431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008,957,894
其他债权投资- 16,870,061,422 - 16,870,061,422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542,832,259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327,229,1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026,499,169 - 16,026,499,169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3,480,609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923,018,560
递延所得税资产221,842,817 - 67,158,856 289,001,673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17年12月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融出资金154,315,743 - 5,010,474 159,326,21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85,586,117 - 263,624,950 949,211,0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88,032,116 (288,032,116) - -
其他金融资产- - 212,640,153 212,640,153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要求,
本集团相应调整了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
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8
四、税项
本集团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税项类型税基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税利润16.5%-25%
增值税应税收入3%-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已付增值税1%-7%
教育附加费已付增值税3%
1. 所得税
除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本集团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集团在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公司依法缴纳香港利得税,适用的税率为16.5%。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资管产品
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433,805 516,191
银行存款87,351,349,178 85,611,699,658
其中:客户存款67,796,747,031 70,245,852,184
公司存款19,554,602,147 15,365,847,474
其他货币资金793,847,527 619,584,845
合计88,145,630,510 86,231,800,694
注1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81,792,720元
(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447,789,435元)。

注2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包括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16,815,023,35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66,755,639元)。

注3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货币资金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6,938,789元(2017年12月31日: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59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 货币资金(续)
货币资金中包括以下币种余额: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人民币226,687 1.00000 226,687 323,765 1.00000 323,765
美元11,402 6.86320 78,254 11,402 6.53420 74,503
港元147,072 0.87620 128,864 141,071 0.83591 117,923
库存现金合计433,805 516,191
客户资金存款
人民币47,502,102,547 1.00000 47,502,102,547 52,405,241,642 1.00000 52,405,241,642
美元510,647,854 6.86320 3,504,678,354 456,436,667 6.53420 2,982,448,470
港元7,629,334,987 0.87620 6,684,823,316 7,606,003,120 0.83591 6,357,934,068
其他133,770,049 46,467,080
小计57,825,374,266 61,792,091,260
客户信用资金存款
人民币6,609,342,456 1.00000 6,609,342,456 6,205,930,093 1.00000 6,205,930,093
美元126,174,613 6.86320 865,961,607 60,197,714 6.53420 393,343,903
港元2,840,774,077 0.87620 2,489,086,247 2,201,872,094 0.83591 1,840,566,902
其他6,982,455 13,920,026
小计9,971,372,765 8,453,760,924
客户存款合计67,796,747,031 70,245,852,184
公司自有资金存款
人民币12,702,939,734 1.00000 12,702,939,734 11,298,840,975 1.00000 11,298,840,975
美元486,954,496 6.86320 3,342,066,094 81,039,692 6.53420 529,529,555
港元3,737,420,634 0.87620 3,274,727,960 4,003,488,397 0.83591 3,346,555,986
其他32,015,278 10,474,898
小计19,351,749,066 15,185,401,414
公司信用资金存款
人民币202,853,081 1.00000 202,853,081 180,446,060 1.00000 180,446,060
小计202,853,081 180,446,060
公司存款合计19,554,602,147 15,365,847,474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768,440,803 1.00000 768,440,803 609,071,490 1.00000 609,071,490
港元28,989,064 0.87620 25,400,218 12,577,137 0.83591 10,513,355
其他6,506 -
其他货币资金合计793,847,527 619,584,845
合计88,145,630,510 86,231,800,69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年度人民币元
60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 结算备付金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客户备付金9,695,749,896 9,230,279,044
公司备付金3,006,835,931 2,157,688,536
合计12,702,585,827 11,387,967,580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受限制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74,829,322元(2017
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44,715元)。

结算备付金中包括以下币种余额: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