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船舶:2018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0日 23:56:22 中财网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3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前
身为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以 “船总生( 1998)41号”文件和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1998)17号”文件批准,由原沪东造船厂(现公司名
称变更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原上海船厂(公司名称曾变更为上船澄西
船舶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于 1998年 4月 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7,000万股,并于 1998年 5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99年经
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办公室以“沪证司( 1999)第 031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股送 1股的比例派送红股共 21,953,920股,送股后本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
241,493,120.00元。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05)1399号), 2005年 11月 21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改方案。 2005年 11月 28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每 10股支付 3.2股对价股份,支付的对价股份共计 24,640,000股。股改完成后,
本公司总股本不变。


根据本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沪
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2006]65号)批准,本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63,418股。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
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262,556,538.00元。


2006年 11月 3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06]1401号)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沪东
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 “国有法人
股”共计 139,853,120股无偿划转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船集团”)。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船澄西船
舶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中船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
139,853,1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27%,成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根据本公司 2007年 4月 18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400,000,000股,并于 2007年 7月 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
行字【 2007】183号文批准。 2007年 9月 20日,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船集团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34,725,690股,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
船) 66.66%的股权、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 100%的股权和
广州中船远航文冲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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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以下简称文冲船坞) 54%的股权;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各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2,637,155股,收购其持有的外高桥造船各 16.67%的股权;另向中船
集团、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共计 100,000,000股。本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662,556,538.00元。


根据本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每 10股转增 6股的比例,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增加股份总额 397,533,922股,本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060,090,460.00元。


根据本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每 10股转增 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增加股份总额 318,027,138股,本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378,117,598.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2]第 113530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 2018年 8月 24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31899761Q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37,811.7598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雷凡培,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号。


截止 2018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1,378,117,598股,全部为无限
售条件普通股。


本集团属船舶及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主要为:船舶行业和柴油机生产行业内
的投资,民用船舶销售,船舶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销售,船舶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
设备租赁等。主要产品或提供劳务为船舶修造、船用柴油机制造及工程机械服务。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外高桥
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澄西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沪东重机”)、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外高桥海工”)、上
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设计公司”)、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锅炉公司”)、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西新荣”)、
中船澄西(江苏)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西重工”)、江阴华尔新特种涂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尔新”)、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三井 ”)、中
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海洋动力”)、上海沪东造船柴油机配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沪东柴油机”)、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西扬州”)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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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家子公司及由中船集团委托中船澄西管理的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及江阴中船澄西技校
船舶配套有限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相关内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所述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
报表是合理的。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
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
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
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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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
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
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
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
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
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
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
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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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
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
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和远期锁定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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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
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
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
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
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
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
合工具。本集团指定的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
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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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
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
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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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
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计提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认定标准: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了减值,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取得成本的金额计提减值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取得成本的 40%以上(浮亏 60%
以上)。 ②资产负债表日止,连续 6个月末的公允价值低于取得成本的 70%以上(浮亏
30%以上)。 ③资产负债表日止,连续 24个月末的公允价值低于取得成本的 80%以上
(浮亏 20%以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主要为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短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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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
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
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
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
值。本集团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0.套期工具
本集团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套期保值业务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在
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1)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
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
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
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本集团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
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本集团面临
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本集团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
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本集团为规避外汇风险,尽量抵销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无法锁定汇兑损失和未来收
入的不确定的风险,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汇(含远期结汇展
期)锁定以后期间收取的美元船舶进度款汇率变动风险,固化公司美元收入的汇兑损
失,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方式。


本集团指定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未来收取一定金额的美元船舶进度款),对应
的套期工具为因规避外汇风险与对手银行签订的外汇远期合约,预期外汇远期合约因汇
率变动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抵消确定承诺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本集团以合同(协议)主要条款比较法作套期有效性预期性评价,报告期末以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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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作套期有效性回顾性评价。


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经有效性测试结果在80%至125%之间的,则可以判断该套期是高度有效的,否则评
价为非高度有效。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进行分
析,如果公允价值累计变动为正数,在 “其他流动资产”项下列报,如果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为负数,在 “其他流动负债 ”项下列报。


1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 3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
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
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关联方款项将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基本确定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已收回款项、应收补贴款
项、保证金、押金、职工备用金等基本确定能
收回或回收风险极小的款项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应收关联方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的,不进行减值测试,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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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
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基本确定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款项(造船)应收款项(非造船)
6个月以内(含 6个月) 0% 0%
6-12个月(含 12个月) 0.5% 0.5%
1-2年(含 2年) 10% 30%
2-3年(含 3年) 30% 60%
3-4年(含 4年) 50%
100%4-5年(含 5年) 80%
5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工程施
工(已完工未结算款)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
其他成本。


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各子公司方法如
下:

子公司沪东重机原材料发出时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月末根据材料成本差异将出库
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专用材料及整机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子公司中船澄西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
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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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原材料除大型船用设备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外,其余原材
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在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
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子公司沪东柴油机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


子公司中船三井存货发出时,通用配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其他存货采用个别计
价法核算。


子公司中船海洋动力存货发出时钢结构件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铸造件采用加权平
均法核算。


其他子公司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在产品及产成品的发出采用个别计
价法核算。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建造合同项目,如预计可能发生亏损
的,则以预计亏损额提取跌价准备或亏损准备。


13.长期应收款
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按应收合同或
协议价款的折现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融资租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年末时,对长期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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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
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
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
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
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
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
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
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
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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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
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
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
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
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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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按实际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金额作为实际成本记
账,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计利息,如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
利息,并将原已计提的利息冲回。


委托贷款年末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每年半年结束或年度终了时,按单项委托贷款可回
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


16.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
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房屋建筑物 8-50 5-10 1.80-11.88
2机器设备 5-20 5-10 4.50-19.00
3运输设备 5-15 5-10 6.00-19.00
4电子设备 5-13 5-10 6.92-19.00
5其他设备 3-12 5-10 7.50-31.67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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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岸线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
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
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
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岸线使用权从取得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无形资产
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
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处理。


本集团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预计使用寿命(年)
1土地使用权 50
2岸线使用权 50
3软件 2-10

20.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主要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船舶建造技术研究、柴油机研制等。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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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
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2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
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对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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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本集团的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
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
工薪酬。


(1)短期薪酬,是指本集团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
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本集团的短
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
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
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薪酬为非货币性福利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集团解除
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
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
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
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
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集团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
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
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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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
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目前,本集团无设定受益计划。


(3)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
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合
同,但未来不再为本集团提供服务,不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承诺提供实质
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 “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
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
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本集团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人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24.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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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
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6.工程结算
本集团工程结算为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船东办理结算的累积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分
单个合同比较 “工程结算 ”余额与 “工程施工 ”余额,按以下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1)“工程结算”余额大于“工程施工”余额的,以 “工程结算 ”科目余额减去 “工程施工 ”科目
余额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 “其他流动负债”列示,反映公司超过完工进度多结算的
款项;( 2)“工程结算”余额小于 “工程施工”余额的,两者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 “存
货”列示,反映本集团应当向客户收取的款项。

27.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所属船舶建造、船舶配套制造等企业根据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16号)的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提取安全生产
费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计入 “专项储备”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时,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 “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
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
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
旧。


安全生产费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不足的,超出部分
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不再补提安全生产费。


28.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船舶建造、船舶维修、船舶配套等。收入确认的具体政
策和方法如下:

(1)船舶建造
本集团提供的船舶建造业务,在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上按照建造合同的规定执行。


本集团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
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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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够可靠确定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采用完
工百分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
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合同成本不
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长期船舶建造合同如属首制船,则在建造进度达到 50%时,视为可以合理预见合同
结果;而对于批量建造的非首制船舶则在建造进度达到 30%时,视为可以合理预见合同
结果。本公司对于建造进度尚未达到可以合理预见合同结果的船舶,将该建造合同已实
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为合同费用,并按照合同费用的金额确认合同收入,不确认合同
毛利。


本集团确认外币合同收入的基础为合同签约币种。本集团折算外币合同收入时,对
于应确认的已收款外币收入,按收款时确认的人民币金额确认;对于应确认的未收款外
币收入,按应收账款确认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两者之和作为累计应确认的人民币收入。

累计应确认的人民币收入减去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人民币收入作为当期应确认的人民
币收入。


本集团一般于每年末对建造合同进行检查,如果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
总收入时,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同时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

造船进度达到 30%(非首制船)或 50%(首制船)前未确认毛利时,不对存货跌价准备
进行转销。造船进度达到 30%(非首制船)或 50%(首制船)后开始确认毛利时,按进
度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一般于每年末,对于前期已
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未完工船舶,如前期计提不足需补提,同时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和
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如前期多计提需转回,同时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
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交船时,将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建造合同形成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进行分析,如果
账面价值为负数,重分类到预计负债项下列报。如账面价值为正数,与工程结算余额进
行比较,按孰低原则进行抵销,抵销后的余额在存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下列报。


(2)船舶维修
本集团提供的一般船舶维修业务,由于维修周期短,本集团在完成船舶修理并办理
完结算手续后,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对于合同价值较大(一般合同金额在 2,000万美元以上)、合同工期 6个月以上且
符合建造合同条件的改装船业务,如合同跨年度,在改装船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在改装船合同的结果
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合同成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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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预计发生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不确认收
入,将发生的成本全部确认为费用。


(3)船舶配套和其他
本集团提供的船用柴油机等船配制造和其他钢结构产品,在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上按
照销售商品的规定执行。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
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集团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按使用货币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29.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
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
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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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
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
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
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
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集团作
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
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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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
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32.持有待售
(1)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 1)根据
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
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
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

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
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 “预计出售将在一
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
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
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
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
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
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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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
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
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
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
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8)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33.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
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
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
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
司。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年 6月 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集团根据财会 [2018]15号通

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18年度,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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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水费、蒸汽费 11%、10%
现代服务业 6%
销售出口货物 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流转税额 1%、7%、5%
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 2%、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5%、25%

增值税: 2018年 5月 1日开始,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 17%降至 16%;地方
教育费附加 2018年 7月 1号开始按照 1%税率缴纳。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沪东重机 15%
外高桥造船 15%
中船澄西 15%
设计公司 15%
外高桥海工 15%
中船三井 15%
中船海洋动力 15%
其他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外高桥造、沪东重机、中船三井船于 2017年度再次通过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有限期: 3年,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

(2)中船澄西、设计公司、外高桥海工和中船海洋动力于 2018年通过了上海市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有限期: 3年,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 “年初”系指 2018年 1月 1日, “年
末”系指 2018年 12月 31日, “本年”系指 2018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上年” 系指
2017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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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385,234.06 475,814.99
银行存款 14,301,918,317.13 15,684,393,422.17
其他货币资金 188,995,523.97 309,951,760.18
合计 14,491,299,075.16 15,994,820,997.3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137,264,000.00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1,547,371.49 7,000,609.97
票据保证金 4,496,800.00 9,198,659.32
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 25,675,620.63 289,707,321.87
工资保证金 11.67
诉讼财产保全 4,000,000.00
住房维修基金 11,712.85
合计 188,995,504.97 309,906,602.83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926,000.00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 2,926,000.00
合计 2,926,000.00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应收票据 1,022,805,081.39 944,828,032.47
应收账款 1,626,368,515.01 1,176,781,494.07
合计 2,649,173,596.40 2,121,609,526.54

3.1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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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738,942,231.39 694,583,836.40
商业承兑汇票 283,862,850.00 250,244,196.07
合计 1,022,805,081.39 944,828,032.47

(2)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年末终止确认金额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90,617,681.99
商业承兑汇票 700,000.00
合计 91,317,681.99

3.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类别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提比
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704,442,592.03 98.78 78,074,077.02 4.58 1,626,368,515.01
其中:组合 1:账
龄组合 923,546,730.39 53.52 77,602,558.85 8.40 845,944,171.54
组合 2:关联方应
收账款 774,032,661.64 44.86 471,518.17 0.06 773,561,143.47
组合 3:基本确定
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6,863,200.00 0.40 6,863,2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21,101,484.10 1.22 21,101,484.10 100.00
合计 1,725,544,076.13 — 99,175,561.12 — 1,626,368,515.01

(续)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提比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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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提比
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8,513,670.00 2.78 38,513,670.0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306,866,862.20 94.40 130,085,368.13 9.95 1,176,781,494.07
其中:组合 1:账龄
组合 887,152,484.81 64.08 129,807,970.13 14.63 757,344,514.68
组合 2:关联方应收
账款 409,913,077.39 29.61 277,398.00 0.07 409,635,679.39
组合 3:基本确定能
收回的应收账款 9,801,300.00 0.71 9,801,3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39,041,990.87 2.82 39,041,990.87 100.00
合计 1,384,422,523.07 — 207,641,029.00 — 1,176,781,494.07

1)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含 6个月) 669,381,157.34 --
7-12个月(含 12个月) 54,574,045.58 272,870.22 0.501-2年(含 2年) 157,987,978.25 47,396,393.48 30.002-3年(含 3年) 26,962,253.19 15,291,999.12 56.723-4年(含 4年) 1,073,707.18 1,073,707.18 100.004-5年(含 5年) 3,026,732.00 3,026,732.00 100.005年以上 10,540,856.85 10,540,856.85 100.00
合计 923,546,730.39 77,602,558.85 —

2)组合中,关联方应收账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关联方应收账款 774,032,661.64 471,518.17 0.06
合计 774,032,661.64 471,518.17 —

3)组合中,基本确定可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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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账面余额不计提原因
PT BERLIAN LAJU TANKER TBK 6,863,200.00子公司关联方,拥有优先抵押权
合计 6,863,200.00 —

4)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计提理由
KCL Shipholding AS 9,608,480.00 9,608,480.0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FB SHIPPING(X)LTD. 9,608,480.00 9,608,480.0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Executive Ship
Management Pte. Ltd. 851,036.80 851,036.8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STX Marine Service
Co.,Ltd 641,366.04 641,366.04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318,432.00 318,432.0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江苏青松科技公司 31,053.50 31,053.5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南菁机械有限公司 23,809.56 23,809.56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中基日造重工有限公司 15,700.00 15,700.0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3,126.20 3,126.20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1,101,484.10 21,101,484.10 —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074,978.78元;本年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8,513,670.00元。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本年转回(或收
回)金额
收回方式
本年转回 (或收
回)原因
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38,513,670.00
银行存款及
银行承兑汇票
收回款项
合计 38,513,670.00 —

(3)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核销金额
50,366.07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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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性质
核销金额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
程序
款项是否
由关联交
易产生
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50,366.07
对方公司破产,法律程
序,判决书判定
法院判决书否
合计 — 50,366.07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账龄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
余额
中船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260,237,055.432年以内 15.08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
限公司 188,162,223.402年以内 10.90
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
限公司 172,169,500.001年以内 9.98
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 91,843,312.041年以内 5.3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
一研究所 91,147,290.001-5年 5.28 25,168,377.34
合计 803,559,380.87 — 46.56 25,168,377.34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1年以内 3,173,708,147.99 91.24 2,053,092,623.60 81.011-2年 196,683,037.05 5.65 132,931,134.25 5.252-3年 31,693,369.71 0.91 327,303,262.39 12.913年以上 76,494,717.44 2.20 21,036,493.87 0.83
合计 3,478,579,272.19 — 2,534,363,514.11 —

(2)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债权单位债务单位年末余额账龄未结算的原因
外高桥造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2,211,460.00 1-2年正常结算期内
中船三井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58,870,910.11 3-4年设备未到
外高桥造船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27,217,717.99 1-2年正常结算期内
外高桥造船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7,154,959.58 1-3年正常结算期内
外高桥造船 National Oilwell Varco,L.P. 14,190,197.73 1-2年正常结算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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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债权单位债务单位年末余额账龄未结算的原因
合计 239,645,245.41 — —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账龄
占预付款项年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
例 (%)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1,138,238,635.42 0-3年 32.72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9,656,371.04 0-2年 17.53
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99,912,375.15 0-3年 17.25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190,897,776.28 0-4年 5.49
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156,441,764.18 1年以内 4.50
合计 2,695,146,922.07 77.48

5.其他应收款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应收利息 64,928,663.71 20,640,673.48
应收股利 1,864,185.34
其他应收款 259,374,937.55 98,927,814.02
合计 324,303,601.26 121,432,672.84

5.1应收利息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定期存款 64,928,663.71 20,640,673.48
合计 64,928,663.71 20,640,673.48

5.2 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江阴华尔新特种涂装有限公司 1,864,185.34
合计 1,864,185.34

5.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别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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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提比
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006,031.65 3.24 10,006,031.65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98,678,407.40 96.74 39,303,469.85 13.16 259,374,937.55
其中:组合 1:账龄组合 288,106,789.14 93.32 39,303,469.85 13.64 248,803,319.29
组合 2: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1,836,616.15 0.59 1,836,616.15
组合 3:基本确定能收回的
其他应收款
8,735,002.11 2.83 8,735,002.1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9,800.00 0.02 49,800.00 100.00
合计 308,734,239.05 — 49,359,301.5 — 259,374,937.55

(续)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提比
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006,031.65 6.25 10,006,031.65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47,767,220.48 92.36 48,839,406.46 33.05 98,927,814.02
其中:组合 1:账龄组合 121,963,924.05 76.23 48,839,406.46 40.04 73,124,517.59
组合 2: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2,413,401.25 1.51 2,413,401.25
组合 3:基本确定能收回的
其他应收款
23,389,895.18 14.62 23,389,895.1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224,400.00 1.39 2,224,400.00 100.00
合计 159,997,652.13 — 61,069,838.11 — 98,927,814.02

1)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计提理由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0,006,031.65 10,006,031.65 100诉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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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计提理由
司湖北分分公司较长
合计 10,006,031.65 10,006,031.65 —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含 6个月) 247,993,605.607-12个月(含 12个月) 203,622.66 1,018.11 0.501-2年(含 2年) 846,017.31 253,805.19 30.002-3年(含 3年) 581.20 174.36 30.003-4年(含 4年) 34,950.00 34,950.00 100.004-5年(含 5年) 127,450.89 112,960.71 88.635年以上 38,900,561.48 38,900,561.48 100.00
合计 288,106,789.14 39,303,469.85 —

3)组合中,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1,836,616.15
合计 1,836,616.15 —

4)组合中,基本确定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账面余额不计提原因
基本确定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8,735,002.11备用金、押金、保证金、代垫款等
合计 8,735,002.11 —

5)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计提理由
泊头市迅达机床平台量具
有限公司 49,800.00 49,800.00 100.00未履行合同预付款转入
合计 49,800.00 49,800.00 —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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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435.56元;本年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8,952,557.22
元。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本年转回(或收回)
金额
收回方式本年转回(或收回)原因
意大利 PAMA公司 8,952,557.22暂未收回签订和解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合计 8,952,557.22 —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年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
已撤销采购预付款 45,455,082.98 50,143,733.89
代垫款 324,420.35 28,284,323.97
保证金及押金 3,598,288.94 18,022,875.93
备用金及职工借款 3,900,611.99 2,399,622.89
诉讼索赔款 10,006,031.65 10,006,031.65
出口退税款 243,336,812.39 47,998,361.14
其他 2,112,990.75 3,142,702.66
合计 308,734,239.05 159,997,652.13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
收款年末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 243,336,812.39 1年以内 78.82
日本新日奔工机株式
会社
设备预付款 24,716,559.42 5年以上 8.01 24,716,559.42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保险赔付款 10,006,031.65 5年以上 3.24 10,006,031.65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
份有限公司
设备预付款 3,878,000.00 5年以上 1.26 3,878,000.00
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
限公司
设备预付款 3,166,000.00 5年以上 1.03 3,166,000.00
合计 — 285,103,403.46 — 92.36 41,766,591.07

6.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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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存货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2,867,088,176.14 89,743,966.12 2,777,344,210.02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550,022,967.80 146,819,731.37 1,403,203,236.43
库存商品(产成品) 147,498,049.42 26,828,114.49 120,669,934.93
周转材料 49,164,565.17 49,164,565.1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450,904,118.49 1,122,558,917.30 2,328,345,201.19
其他 66,179,612.97 1,189,530.30 64,990,082.67
合计 8,130,857,489.99 1,387,140,259.58 6,743,717,230.41

(续)

项目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2,090,833,788.75 81,407,420.91 2,009,426,367.84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790,726,326.93 166,265,078.34 1,624,461,248.59
库存商品(产成品) 147,948,687.60 49,235,395.20 98,713,292.40
周转材料 44,077,226.41 44,077,226.41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6,546,207,083.86 1,374,399,445.45 5,171,807,638.41
其他 83,908,115.54 4,649,795.06 79,258,320.48
合计 10,703,701,229.09 1,675,957,134.96 9,027,744,094.13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转出
原材料 81,407,420.91 18,350,417.87 10,013,872.66 89,743,966.12
在产品 166,265,078.34 107,162,105.81 98,459,904.67 28,147,548.11 146,819,731.37
库存商品 49,235,395.20 9,546,642.73 31,953,923.44 26,828,114.49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473,731,007.44 588,967,301.74 1,404,294,581.38 11,176,000.00 2,647,227,727.8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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