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欣食品: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闽华兴所(2019)审字I-003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财务报表,包 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海欣食品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欣食品,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商誉的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一) 所列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海欣食品商誉账面价值 44,337,535.24元。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管理层须每年对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减值测试 涉及复杂且重大的判断,因此我 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了解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了解海欣食品划分的 资产组及对资产组价值的认定; --对减值测试模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 费用率与历史数据进行了比较,并考虑了市场趋势的影响; --获取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并对外部评估 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进行了评估; --对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评估方法及减值测试模型中使用 的折现率进行了复核。 2、存货的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五) 所列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海欣食品存货账面价值 235,460,354.79元,账面价值金 额较大,若存货未能及时生产销 售造成存货跌价或报废,将对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 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对海欣食品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及产品生产日 期及有效期等; --对海欣食品与存货的收发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有关的内部控制的 设计与运行进行了评估; --查阅海欣食品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决议,审 核海欣食品本期存货报废的清单以及相关审批手续; --检查海欣食品是否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执行减值测试,复核海欣 食品计算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如产品销售价格、至完工 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 四、其他信息 海欣食品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海 欣食品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 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 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 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欣食品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 算海欣食品、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欣食品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 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 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 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 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 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 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欣食品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欣食品不能持 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 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海欣食品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 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 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 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 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 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 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一家注册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 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8,07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滕用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350000260191878C。公司总部办公地址:福州市仓 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二) 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速冻鱼糜制品行业。 (三)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制造;对外贸易;对制造业、信息技术服 务业的投资;网上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速冻鱼糜制品主要包括灌汤福州鱼丸、福州虾丸、福州特级墨鱼丸等40余种鱼丸 类产品,仿蟹肉棒、蟹王棒等几种棒类产品,太平燕、西湖肉燕等10余种饺燕类产品,鱼 肉卷、龙凤卷等几种卷类产品,鲍鱼糕、黄金鱼板、干贝丝饼等20余种油炸类产品,蟹膏 鱼皇、鱼籽鱼皇、玉子鱼皇、芝士鱼皇等几种鱼皇类产品以及手撕蟹柳、鱼豆腐等几种常温 休闲产品。公司速冻肉制品包括贡丸、牛肉丸等10余种肉丸类产品及亲亲肠、蟹王肠、桂 花肠等10余种肠类产品。 (五)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公司财务报表于2019年3月1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序号 子公司全称 1 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2 舟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3 北京鼓山食品有限公司 4 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 5 武汉海欣食品有限公司 6 南京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7 广州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8 沈阳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9 成都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10 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 注: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 说明。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 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 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 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 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 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 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 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 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 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 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 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 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 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1.1.1.1 (1) 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 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 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 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 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1.1.1.1.2 (2) 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 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B.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 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 的。 1.1.1.1.3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1.1.1.1.4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 营和合营企业。 1.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 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 目: 1.1.1.1.5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 同持有的资产; 1.1.1.1.6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 同承担的负债; 1.1.1.1.7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 收入; 1.1.1.1.8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 入; 1.1.1.1.9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 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 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 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 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1.1.1.10 (1)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 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1.1.11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1.1.1.1.12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 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1.1.1.13 (1)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1.1.1.1.14 (2)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1.1.1.1.15 (3)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1.1.16 (4)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 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 表中单独列示。 (十)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1.1.1.1.17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1.1.1.18 (2)持有至到期投资; 1.1.1.1.19 (3)贷款和应收款项; 1.1.1.1.20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1.1.21 (5)其他金融负债。 2. 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1.1.1.1.22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 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1.1.23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 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 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可按票面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 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1.1.1.1.24 (3)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1.1.1.25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 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 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1.1.1.1.26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 和负债及任何保留权益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益确认为负债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1.1.1.27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 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累计额之和。 1.1.1.1.28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 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 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 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如存在下列情况: 1.1.1.1.29 (1) 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 构或设立信托,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1.1.1.1.30 (2)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不涉及债务重组 所指情形),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 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 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期末,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 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 余成本。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 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 转出,计入当期损失。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对于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公允价值低于其成 本累计超过50%(含50%)。 本公司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 月。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 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 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超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或单项金额超 过500万元人民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 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 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除关联方组合和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其余应收款项划分为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组合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 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 存在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 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 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 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1.1.1.31 (1)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 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 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 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1.1.1.32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十三) 持有待售资产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 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 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 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 极小。 2. 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 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 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 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 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 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 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 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 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 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 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 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 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 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 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 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1.1.1.33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 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 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 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 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1.1.1.1.34 (2)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 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 3. 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1.1.1.35 (1) 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 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 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利润。 1.1.1.1.36 (2) 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 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 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 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 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 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 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 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 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 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 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1.1.37 (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 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 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 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 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六)项固定资产和第(十九)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 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 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 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 持有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估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 30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10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9.5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3-5 19.00%-31.67%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折旧方法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1.1.1.1.38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 1.1.1.1.39 (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 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 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1.1.1.1.40 (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 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1.1.1.1.41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 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1.1.1.1.42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 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十七)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 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 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 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1.1.1.43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 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1.1.1.1.44 (2) 借款费用已发生; 1.1.1.1.45 (3) 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 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 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 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 下列规定确定: 1.1.1.1.46 (1)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 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 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1.1.1.1.47 (2)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 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 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 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 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 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 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 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 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 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和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 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1.1.1.48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 术上具有可行性; 1.1.1.1.49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1.1.1.1.50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 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1.1.1.1.51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1.1.1.1.52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 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 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 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 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 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 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 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 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 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 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1.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条件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 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期限 类别 摊销年限(年) 装修费 3-5 年会费 5 财产保险 3 代言人广告拍摄 2 技术转让费 2 培训费 1.5-2 网络信息服务费 3 (二十二)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 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 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 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 福利计划。 1.1.1.1.53 (1)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1.1.1.1.54 (2)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 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 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 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 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 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 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 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 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 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 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 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 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 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 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 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 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 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 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 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 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1.1.1.55 (1) 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1.1.1.1.56 (2) 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 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 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1.1.1.1.57 (3) 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 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 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 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二十五)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 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公司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 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 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 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二十六) 收入 1. 销售商品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 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如下: (1)经销商的销售: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年度框架性购销协议和经销商的要货申 请单,货物发出、经销商验收完毕并签收发货单,公司收到签收的发货单后开具发票并确认 收入。 (2)对商超的销售:对商超的销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供销合同的标准销售, 公司根据和商超签订的年度框架式供销合同,按商超的采购定单进行发货,双方依据合同约 定的账期对账、结算。公司在发货时对该部分商品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对账后确认 收入;一种是寄售代销,公司根据商超销售进度送货,商超定期向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按该 期间商超实际销售数量与公司进行对账、结算并确认收入。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对已送往商 超尚未收到对方销售清单的产品因与产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尚未转移,公司对该部分商品通 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作为存货管理。 (3)少量的直接零售:以提货单交给买方并货物交付、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 证时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1.1.1.58 (1)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 转劳务成本。 1.1.1.1.59 (2)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他人 使用公司非现金资产,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1.1.1.60 (1)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1.1.1.61 (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七)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1.1.1.62 (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 政府补助的计量 1.1.1.1.63 (1)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 应收的金额计量。 (2)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 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 (3) 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 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 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 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1.1.1.64 (1)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 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1.1.1.1.65 (2)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 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1.1.1.1.66 (3)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 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1.1.1.67 (1)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 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 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1.1.1.1.68 (2)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九)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 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 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 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 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 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三十)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 2018年 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 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 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 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 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 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 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 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批 ——财政部于2018年6 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 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 调整具体如下: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51,718,359.85 151,718,359.85 应收账款 151,718,359.85 -151,718,359.85 其他应收款 3,822,747.64 3,822,747.64 固定资产 308,143,292.11 308,143,292.1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3,472,170.58 203,472,170.58 应付票据 59,637,164.00 -59,637,164.00 应付账款 143,835,006.58 -143,835,006.58 管理费用 85,054,358.54 70,518,547.78 -14,535,810.76 研发费用 14,535,810.76 14,535,810.76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 额 17%、16%、13%、11%、10%、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 7%、5%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 2%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00.50 1,000.00 银行存款 88,575,224.20 53,232,340.51 其他货币资金 3,348,565.95 24,442,377.29 合计 91,924,190.65 77,675,717.8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注:公司期末银行存款中使用权受限的金额为225,000.00元,为法院冻结 资金。 公司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使用权受限的金额为3,275,930.60元,其中 2,082,907.32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81,019.06元为信用证保证金,92,004.22元为活期保证金,20,000.00元为支付宝押金。 (二)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1,024,633.05 151,718,359.85 合计 161,024,633.05 151,718,359.85 1.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期末应收票据无余额。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32,637,950.00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32,637,950.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2.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69,936,180.20 100.00 8,911,547.15 5.24 161,024,633.0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69,936,180.20 100.00 8,911,547.15 5.24 161,024,633.05 续上表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160,116,449.47 99.88 8,398,089.62 5.24 151,718,359.8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8,924.54 0.12 188,924.54 100 合计 160,305,374.01 100.00 8,587,014.16 5.36 151,718,359.8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65,829,089.25 8,291,454.48 5.00 1-2年(含2年) 3,064,583.10 306,458.31 10.00 2-3年(含3年) 1,041,247.85 312,374.36 30.00 3年以上 1,260.00 1,260.00 100.00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69,936,180.20 8,911,547.15 5.24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713,878.89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1,389,345.90 合计 1,389,345.9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 收 账 款 性 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 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陆兆民 货 款 295,771.04 无法收 回 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 批 否 临海市丰裕食品有限公司 货 款 264,719.51 无法收 回 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 批 否 武汉大润发江汉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货 款 169,139.91 无法收 回 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 批 否 哈尔滨市香坊区纳福酒店用品经销 处 货 款 167,192.48 无法收 回 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 批 否 合计 896,822.94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13,123,923.75 7.72 656,196.19 第二名 7,420,080.25 4.37 371,004.01 第三名 6,564,615.89 3.86 328,956.38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四名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