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兴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21日 21:31:04 中财网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1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风险可控且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
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计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前提下,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盘
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连续12个月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该额
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资
金安全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
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
月。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


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
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
保资金安全。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
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
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
产品。


七、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技
支行签订《盛京银行理财业务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24
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9年2月14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为人民币141万元。


2.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人民币
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2天期“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8月14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为人民币179.5万元。


3.公司于2018年3月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
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
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270天期“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
2018年第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
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65.1万元。


4.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
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协
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21天期“蕴通财
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7月18日
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2.7万元。


5.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
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
品协议》,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64 天期“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2个月”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


6.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


行签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 103 天期“共赢利率结构 2148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5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106.67万元。


7.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187天期“共赢利率结构231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65 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技
支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单位结构性存款 2019 年第 27 期”理财
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0.公司于2019年3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
业部签订《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CSY00142号》,使用人民币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


11.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和平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
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
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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