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国石油股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57)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 司獨立董事對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中國北京 2019 年 3 月 21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王宜林先生擔任董事長,由劉躍珍先生、劉宏斌先生、段良偉先生及 覃偉中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由侯啟軍先生擔任執行董事,由林伯強先生、張必貽先生、梁愛詩女士、 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对公司 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 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 》 (证监发 [2015]120 号) ,我们作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公司 ” ) 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18 年度(以下 简称 “ 报告期 ” ) 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 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同) 的担保余额为1,804.56亿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4.86%。公司本报告期末的担 保余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 本部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东及其关联方 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2 、 报告期内, 公司与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往来严格遵守上述监管规定 。 ( 本页无正文, 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林伯强 张必贻 梁爱诗 德地立人 西蒙·亨利 2019 年 3 月 2 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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