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和悦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0:30:58 中财网
招商和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和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2199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3、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
型、开放式。

  在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
1年(指
365日)之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出的赎回申请方可受理。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是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赎回确认日之间
的持有时间。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自
2019年
3月
25日到
2019年
4月
24日(具
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
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

发行期内本公司、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站,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授权的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
认购手续。

  
9、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
10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代销机构制定和调整。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
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
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
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00元(含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
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
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
购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
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年
3月
22日的《证券日报》上的《招商和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
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各代销
机构在各代销城市当地主要媒介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
的公告。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垂询认购事宜。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或减
少代销机构,或已有代销机构增加或减少代销网点,本公司及各
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其他代销机构购
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及相关公告。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
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
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单个开放日内基
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
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
3)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
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
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人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
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预期风险和收
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
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
金。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
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基金业绩
表现受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各类资产市场变化的影
响,在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时,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带
来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
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
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
6)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
规的途径,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招商
基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
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
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做出是
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
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
7)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
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
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
8)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特别注意,因基金份额拆分、分
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份额拆分、
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在市场波动
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
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


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招商和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
  基金简称:招商和悦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期混合(
FOF)
  基金代码:
A类基金份额:006861
  
C类基金份额:006862
  (二)基金类别
  基金中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在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
1年(指
365日)之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出的赎回申请方可受理。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是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赎回确认日之间
的持有时间。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
作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设其
他种类的基金份额、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的销售等,该事项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七)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
前结束募集。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发售期自
2019年
3月
25日至
2019年
4月
24日。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
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原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
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
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
(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
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夏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
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
海)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十一)基金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1、基金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元。

  
3、认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需要缴纳认购费,认购本基

C类基金份额不需要缴纳认购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
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4、认购份额的计算
  (
1)对于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
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

  (
2)对于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
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数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
为准)折算的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
基金财产。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人)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

A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认购费率为


1.0%,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
5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
为:
  认购金额
=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
=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
=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
=(99,009.90+50.00)/1.00=99,059.90份
  即投资者(非特定投资人)选择投资
100,000元本金认购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99,059.90份
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人)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

C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定认购期产生的
利息为
1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
=100,000元
  认购份额
=(100,000+10.0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非特定投资人)选择投资
100,000元本金认购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100,010.00份
C类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的相关限制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
受理不得撤销。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
10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代销机构制定和调整。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
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
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


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00元(含认购费)。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需
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
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人的过错产生的
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交易平台
  
1、客户登录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www.cmfchina.com),根据网站操作指引进行开户和基金
网上交易。

  
2、业务受理时间:基金份额发行期间提供
24小时服务(发
行截止日当天除外),除特别的系统调试及升级外,均可进行交
易。当日
15:00之后提交的交易申请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3、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交易。

  
4、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网上开户和交易操作详情可参阅招
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引。

  (二)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
9:00至下午


16:00(当日
16:00之后的委托将作废,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
提交申请,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清算账户。

  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
  (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2)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本公司直销总部的直销专户:
  深圳直销账户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
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
----账户三: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
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4、注意事项
  (
1)认购申请当日
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
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作废。申请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
2)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
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须注明“认购招商和悦稳健养
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余涉及汇款认
购的,都请注明“认购招商和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字样。不得使用非本人银行账户汇款。

  (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
16: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
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4)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3个工作日内将无
效认购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说明为准。

  (三)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
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
9:00至下午
16:00(当日
16:
00之后的委托将作废,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周六、周
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一般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
1)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
销中心的直销专户。

  (
2)到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办理基金业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两份。

  
e)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f)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
印鉴章)。

  其中
f)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
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
表。

  
3、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
1)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
销中心的直销专户。

  (
2)到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b)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c)外方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d)外方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e)印鉴卡(若无印鉴则以签名为准)一式两份(交易类业务
使用)。

  
f)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g)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h)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托管银行签订的托管协议。

  
i)托管银行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由托管行出具)。

  
j)托管银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k)托管行预留印鉴卡(账户类交易使用)。

  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
鉴章)。

  其中
g)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
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
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
表。

  
4、本公司直销部门的直销专户:
  深圳直销账户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
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
----账户三: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
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注意事项


  (
1)认购申请当日
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
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作废。申请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
2)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
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须注明“认购招商和悦稳健养
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余涉及汇款认
购的,都请注明“认购招商和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字样。不得使用非本机构银行账户汇款。

  (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
16: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
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4)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3个工作日内将无
效认购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说明为准。

  (二)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
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
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
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的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托管人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
证明,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
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
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
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
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
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设立日期:
2002年
12月
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电话:(
0755)83199596
  传真:(
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
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83196437

  传真:(
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
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

厦南塔
15楼

  电话:(
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3楼
  电话:(
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
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
厦南塔
15楼
  电话:(
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11层招商
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
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代销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
0755)83196445
  传真:(
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
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
021-6141 8888
  传真:
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汪芳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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