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嘉谊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3月)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5:10:56 中财网
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
6月
22日《关于准予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999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
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和政策变更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

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
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2月
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年
6月
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
(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
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
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2016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
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
7月至
2014年
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
1月至
2015年
1月,担任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
1月至
2017年
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周浩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18年
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上海
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
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
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
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
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
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
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
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
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


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
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
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周宇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8年
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北京华证普惠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XBRL应用部业务
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
中心(统计分析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评价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
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
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
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
7月至
2014年
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
1月至
2015年
1月,担任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
1月至
2017年
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2017年
1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
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
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部
总监。

副总经理钱睿南先生,硕士研究生,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年
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
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蒋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宏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
4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职于固定收益部。2016年
8月起担任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月起担任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3月起担任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9月起担任
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辉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年
2月起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睿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6月起担任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1月起担任银河睿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2月起担任银河
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韩晶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从
事交易清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等工作。2008年
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经理
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2011年
8月起担任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
11月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
7月起担任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3月起担任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
3月起担任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2月起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
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3月起担任银河鑫月享
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8月起担任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起担任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1月起担任银河景行
3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罗博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华夏银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
司,期间从事企业金融、投资银行业务及上市公司购并等工作。2006年
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产品设计经理、衍生品数量化投资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等职务,现担任基金经理。2009年
12月起担
任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
3月担任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
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9月起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2月起担
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
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
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
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7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位,较上年上升
2位;根据
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位。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3915.37亿元。2018年
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
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
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
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
6月至
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
2001年历任
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
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年
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
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
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
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
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
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资金等产品。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
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
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
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
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
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
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
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
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
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
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
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
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
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
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
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六、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
兼职的情况。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号院
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号
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0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1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1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中心:95358
官网地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2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或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86 21 61418888
传真:+86 21 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
联系人:胡小骏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嘉谊混合
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
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将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
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以及证
券市场的演化趋势,评估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
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
(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
P/E、P/B等指标相对
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分析框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
势和增长潜力、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以此构建股票组合。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
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
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③公司治理。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的
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
水平。

④政府政策。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估值水平,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
合理的股票。成长性指标包括(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
盈利指标包括(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包括
PE、PB、PEG、PS等。

3、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及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研究
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
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向的预测,动态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在预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适当
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
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本基金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并动态调整。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各种类的债券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
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
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化,做出信用
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本基金将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较多的配置信用债券,在信用利差水平较低
时较多的配置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债品种,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
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
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
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
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本基金

基于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行业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基本面分析,并参考同类公司的
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
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
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
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
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
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
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
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
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
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
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
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
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
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
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
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
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6)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构建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
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
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
0-95%;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
0-95%;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3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
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
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
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第(2)、(12)、(21)、(22)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并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
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
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
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
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
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沪深
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只股
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
A股市场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
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它的推出使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基金三位一体的指数体系
基本形成。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基金管理人以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5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编制及发布、更改名称,或者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原因导致上述业绩比
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
2018年
12月
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
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58,736,200.71 72.47
其中:股票
58,736,200.71 72.47
2基金投资


--
3固定收益投资
15,087,500.00 18.61
其中:债券
15,087,500.00 18.61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675,290.55 8.24
8其他资产
553,403.62 0.68
9合计
81,052,394.8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


--
B采矿业
1,684,778.00 2.09
C制造业
35,475,425.91 43.94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06,604.00 2.49
E建筑业
942,835.00 1.17
F批发和零售业
2,958,240.00 3.66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H住宿和餐饮业
590,172.00 0.73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50,761.00 7.99
J金融业
3,515,098.80 4.35
K房地产业
399,960.00 0.5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8,428.00 4.28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教育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7,020.00 1.31
S综合
196,878.00 0.24
合计
58,736,200.71 72.76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828美凯龙
222,200 2,453,088.00 3.04
2 601158重庆水务
360,900 2,006,604.00 2.49
3 600438通威股份
218,400 1,808,352.00 2.24
4 600690青岛海尔
125,800 1,742,330.00 2.16
5 600728佳都科技
247,500 1,705,275.00 2.11
6 603866桃李面包
36,600 1,652,856.00 2.05
7 601318中国平安
29,400 1,649,340.00 2.04
8 600585海螺水泥
56,000 1,639,680.00 2.03
9 600835上海机电
111,500 1,622,325.00 2.01
10 600570恒生电子
30,800 1,600,984.00 1.9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
--
3金融债券
15,026,500.00 18.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26,500.00 18.61

4企业债券


--
5企业短期融资券


--
6中期票据


--
7可转债(可交换债)
61,000.00 0.08

8同业存单


--
9其他


--
10合计
15,087,500.00 18.69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7 18国开
07 100,000 10,024,000.00 12.42
2 018002国开
1302 50,000 5,002,500.00 6.20
3 110049海尔转债
610 61,000.00 0.0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对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恒生电子:2016年
11月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恒生网络)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
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涉案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
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并获
取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
122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依据《证券法》第
197条规定,
证监会决定:(1)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
10,986万元,并处以约
32,9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刘曙峰、
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款。2018

7月
8日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生电子”或“公司”)高级副总裁廖章勇、副总裁沈志伟接受公安机关刑事传唤事项(见公司公告
2018025
号),1、公司法务部门从相关公安机关口头获悉,廖章勇和沈志伟自接受公安机关刑事传唤于
2018

7月
7日稍晚时候已满
24小时,目前二人已处于解除刑事传唤阶段。2、上述刑事传唤事项源于公司
前期在内部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司高管廖章勇、沈志伟涉嫌在外部以各种形式组织成立企业开展与恒生电子
有竞争性的业务,公司内部调查发现二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相关商业秘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公司基于此向相关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上述事项目前仍处于公安机关的法律程序之中。2018年
7月
21日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涉行政处罚事宜的进
展公告,,恒生网络被西城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恒生网络及其法定代表人宗梅苓被下达
了限制消费令。恒生网络系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2亿元。截至
2018年
7月
20日,
恒生网络已缴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3号)所涉罚没款人民币


23,121,028.61元,尚未缴付人民币
416,346,462.07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约为人民币-4.21亿元。目前,恒生网络已无法正常持续运营,处于净资产不足以偿
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3号)所涉罚没款的状态。目前,恒生网络
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只证券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8,088.1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545,315.46
5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553,403.6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1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银河嘉谊混合
A银河嘉谊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439,477.33 1,205,609.7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866.61 6,111.6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03.92 2,630.2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439,140.02 1,209,091.23

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银河嘉谊混合
A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2-6至
2018-12-31 -20.58% 1.00% -13.40% 0.69% -7.18% 0.31%
银河嘉谊混合
C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2-6至
2018-12-31 -20.60% 1.00% -13.40% 0.69% -7.20% 0.31%
第七节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
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 %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八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
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2月
6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
2019年
3月
22日前
公告。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资料更新了的相关信息。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十、基金的投资”之“(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31日的报告,该
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十一、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

2018


12月
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