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丰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号)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1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 重要提示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惠利保本基金”)根据2012年11月6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2]1456号)进行募集。 截至2014年12月8日,惠利保本基金的累计收益率为15.3%,满足《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惠利保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第一个保本周期提前结 束的条件,2015年1月7日为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由于不 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惠利保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惠利保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债 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 理人对《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金元惠理丰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已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于2015年1月5日在公司网站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2015 年1月1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 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 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2月0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12月31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存续 .............................................................................................................................................. 4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八、基金的投资 .............................................................................................................................................. 59 九、基金的财产 .............................................................................................................................................. 71 十、基金财产的估值 ...................................................................................................................................... 72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8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0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 81 十五、风险揭示 .............................................................................................................................................. 87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9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1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11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8 二十、其它应披露事项 ................................................................................................................................ 131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3 二十二、备查文件 ........................................................................................................................................ 134 一、绪言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 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 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 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 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 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即金元惠 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选择期到期日的次日,原《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存续期:指《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金元顺安丰 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4、《业务规则》: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3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操作 3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方式 4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10% 41、元:指人民币元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4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4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9、《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 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 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 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 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 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 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 固定收益及量化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 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部、金融市场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同业部、资产管理部、投资部等24个职能 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 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 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9月至今,任金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员;2010年7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今,出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 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学士学位。曾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 作,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年任云 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 的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具有丰富的企业业务开拓、经营管理经验。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吉林大学资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 士生导师,资深教授。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于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于 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2006 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2013年至今在第十届 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1996年始至2012 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 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 长期在银行系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邝晓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代总经理),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 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 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曾于2005年至2015年在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 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邝晓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代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副总经理兼子公司董事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 究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封涌先生,督察长兼子公司董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主 任科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曾任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 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总经 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周博洋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 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7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孙权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海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债券研究员,上海国际货币经纪有 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贵阳银行上海投行同业中心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助理。2018年9月加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历任基金 经理: 李杰先生:2013年2月至2018年2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邝晓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代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博洋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孙权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 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 监。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5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7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0年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7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缪玮彬先生,总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 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金元顺安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1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 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苏利华先生,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债券交易员。2016 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贾丽杰女士,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清华大学理学硕士。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投资经理,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2月加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张博先生,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邮电大学工学博士。 曾任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研究员,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3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 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 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 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 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 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 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 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 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 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 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 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风险管理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 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委员 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 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 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 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 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 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 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 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 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 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 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 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 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 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 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 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8年0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25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 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 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 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 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 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1898 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85109230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10-67596219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联系电话:021-58781234-1740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于菲 联系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4467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姚磊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www.goldstate.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www.sywg.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0591-87580107 网址:www.xyzq.com.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人代表人:尤习贵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6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客服电话:95578、0551-6220714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建投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联系电话:021-2216911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jjm.com.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680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 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7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5650628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785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联系电话:021-20691922 客服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fund.eastmoney.com 2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soho25层2507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15249236571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2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fund.qianjing.com 3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80133528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3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06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8621-33323999-5611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3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jw.cicc.com.cn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上海虹口区大名路10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联系电话:18516109631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a.leadfund.com.cn 3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 中心(西便门)文体创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联系电话:021-20324176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021-52822063-8102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41、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联系电话:010-58170876 传真:010-58170800 客服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4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5776299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福州行政部)、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0号兴业银行大厦22层(北京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18至19层(上 海总部)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客服电话:400-88-96326、96326(福建)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4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联系电话:010-59287105 传真:010-5928782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4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于波涛 联系电话:0574-87050038 客服电话:96528、086-574-89068221(值班电话)、086-574-87050028(投资者关系)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ejijin.cn 4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联系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4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4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联系电话:18600280556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5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联系电话:027-87006009-8003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5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薇 联系电话:137742325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5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和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5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88 公司网址:www.wg.com.cn 5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吕晓歌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5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57、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联系电话:010-858706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58 公司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5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5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nstps.com.cn 6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嘉琪 联系电话:0755-828801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6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转814 客户服务电话:010-65309516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施超超 电话:025-66996699-883328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63、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209(TG第123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1606室 法定代表人:谭智勇 联系人:杨雪研 电话:022-2329786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022-23297867 公司网址:www.phoenix-capital.com.cn 64、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CCDI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挺 联系人:刘骏 电话:085185407888 客户服务电话:085185407888 公司网址:www.gecaifu.com 6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塔3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6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凯旋大厦)A座4016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7-719 公司网址:www.xiquefund.com 6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A2106/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王雅莹 电话:18980531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1060101 公司网址:www.jhjfund.com 68、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联系人:胡馨宁 电话:0755-8657-5665 客户服务电话:4001286800 公司网址:www.caiho.cn 6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7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2号科技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48层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电话:18064091773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www.tfzq.com 71、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03室 法定代表人:曲阳 联系人:王晨 电话:13811685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3-1188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72、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8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公司网址:www.gxjlcn.com 7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张爽爽 电话:021-6859597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7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fund.sinosi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印艳萍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六、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达不到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五、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 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 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 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5%。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申购费率如表格所示。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年 0.3% 1年<持有期≤2年 0.2% 持有期>2年 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 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申购金额10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0.6%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数=99,403.58/1.200=82,836.32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赎回份数为10,000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持有期限 适用费率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1年以内 0.3% 12,000 36 11,964 1年(含)-2年以内 0.2% 12,000 24 11,976 2年(含)以上 0.0% 12,000 0 12,000 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 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4、6、7项以外的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 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 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