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建货币: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中信建投 货币市场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9年第 【 1】号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九 年 三 月 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 准予注册 文件名称为:《 关于核准 中信建投 货币市场 基金的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4〕 665号), 注册 日期为 : 2014年 7月 7日。 本基金 基金 合同于 2014年 8月 5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 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 “ 买者自负 ” 原则 , 在投资者作 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购买 本 货币市场基 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六)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 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5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2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2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2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3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4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4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4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5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5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6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6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73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 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18 第一部分 绪言 《 中信建投 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有 关问题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 露特别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 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 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 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 《 基金合同 》 :指《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中信建投货币 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 经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 施行,根据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 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 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信建投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 计价 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 按实际利率 法 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49、 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日 (含节假日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0.25%/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 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0.01%/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B类基金份额 51、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 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8、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7 、 19 层 邮政编码: 100010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 2013 〕 1108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联系人:杨露露 电话: 010 - 59100288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股权结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 55%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占 25% 、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占 2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蒋月勤先生,董事长,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交 易部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等 ,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执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 兼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行政负责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黎强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政负责人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 李聚合先生,副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发改 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等,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及财政货币政策研究,熟悉证券期货 市场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 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交通信用研究院顾问委员会主任。 陈瑛女士,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航天一院 211 厂总会 计师、航天一院财务部副部长、航天一院发射技术及特种车事业部总会计师、航 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艳丽女士,董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 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等,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江苏广电石湫影视基地有限公司董事、江 苏广行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袁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德国特里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德国 HVB 银行卢森堡分行产品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 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杜宝成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律师 协会职员、中国侨联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 现任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主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及系副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 心副主任兼秘书 长、中国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宏利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瑞达会计 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天健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兼北京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兼事务所战略发展和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胡家勇先生,独立董事,中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南财经大学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信建 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中国博士后 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经济贸易名词审定委员会 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孔萍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 财务处副科长,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稽核、清算部部门总经理等,现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兼 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行政负责人。 许会芳女士,监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科技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结算部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周琰女士,监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 管理部业务拓展科副科长等,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管理部业务拓展科科 长、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南京市金陵文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董事、江苏展响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 张全先生,职工监事,中国人民 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部、债券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部,曾任中信 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等, 现任 元达信资本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陈晨先生,职工监事,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等 , 现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王琦先生 ,职工监事,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大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 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蒋月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邱黎强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同上。 袁野先生,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简历同上。 周建萍女士,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 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翔先生,太原机械学院(现中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深圳蛇口新欣 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发一部高级程序员、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副经理、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张乐 久先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大期货有 限公司研究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主任科员、北京同瑞汇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专员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海浩女士,山东大学 本科学历 。曾任利顺金融 ( 亚洲 ) 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 Broker 、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 Broker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员,现任中信 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 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袁野先生,简历同上。 王琦先生,简历同上。 栾江伟先生,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分析学硕士。曾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 - 股票投资部负责人。 刘博先生,英国华威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沈阳序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副总裁,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 - 固收投资部负责人。 周户先生,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国金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基金公司研究员、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 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 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 损失; (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 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 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 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 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 1992年 10月 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822,686,653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 1992) 391号 ]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25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 85238667 传真:( 010) 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室 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40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 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年 2月 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 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 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 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 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 优异业绩。截至 2018年 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计划、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 4686只,全行资产托管规模达到 28381.75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 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 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 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 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 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 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 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 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 权和能力。 (四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 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 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 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 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号楼 1室 法定代表人: 蒋月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9层 电话: 010-59100273 传真: 010-59100298 联系人: 贾欣欣 客户服务 电话: 4009-108-108 网址: www.cfund108.com 2、销售机构 (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电话: 010-85238890 传真: 010-85238680 联系人:王者凡 网址: www.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电话: 010-66224815 传真: 010-66226045 联系人: 周黎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传真: 010-88085599 电话: 021-33388214 联系人: 陈宇 网址: www.hysec.com ( 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联系人: 吴鹏 电话: 010-56075718 网址: www.zhixin-inv.com (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18513182040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 夏雯 网址: 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 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电话: 15921301165 传真: 021-22066653 联系人: 程晨 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 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 021-2028011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 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 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 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尹旭航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 1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 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 0411-88891212-327 传真: 0411-84396536 联系人:姜焕洋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11-999 ( 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 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65051166 ( 1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方式: 022-58314846 传真: 022-58316259 网址: www.cbhb.com.cn ( 1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14 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18205712248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 www.ant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 (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com.cn (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935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 党敏 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 16)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 : 18938644421 传真: 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网址: www.jinqianwo.cn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 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13675861499 传真: 0571-88910240 联系人: 吴杰 网址: 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 18)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 18901806777 传真: 021-20324199 联系人: 赵明 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8-2266 ( 19)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 1号楼 36层 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F座 12层 B室 法定代表人: 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 010-56176118 传真: 010-56176117 客服电话: 400-100-3391 网址: www.dianyingfund.com ( 2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 2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B1201-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89629021 传真: 020-89629011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 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 22)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 www.niuji.net ( 2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联系人:高天、汤嘉惠 网址: 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 24)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 (一期)第 7 栋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 18672739925 客户服务电话: 027-87006003 网址: www.buyfunds.cn ( 2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www.hc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 2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 13501068175 传真: 010-56810630 联系人:马鹏程 网址: 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 27)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 18612439949 传真: 010-89180000 联系人: 黄立影 网址: 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400-098-8511 ( 2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 021-60195213 传真: 021-50583633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 马静懿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 户服务电话: 95548 (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68722193 联系人: 孙秋月 网址: http://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 31)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 010-85594745 传真: 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6-8586 网址: www.igesafe.com ( 32)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季长军 联系人: 何鹏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68854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8-5687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 33)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联系人: 江辉 电话: 021-20538888 传真: 021-20538999 客服电话: 400-820-1515 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 3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635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胡锴隽 网址: 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 35)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号中期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 010-65807865 传真: 010-65807864 客服电话: 010-65807609 网址: http://www.cifcofund.com ( 3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 010-65556689 传真: 010-65550827 联系人: 方爽 网址: 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harvestw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 37)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 010-62062880 传真: 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 38)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安苑里 1 号奇迹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 18501904963 传真: 010-50877697 联系人:曹砚财 网址: 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0891-6177483 ( 39)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 010-59013825 联系人:邵玉磊 ( 40)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究大楼 B81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栋 D座三楼 法定代表人:万勇 联系人:贾海霞 联系电话: 0755-86722853 传真: 0755-86725180 客服电话: 0755-86722851 网址: http://www.flyingfund.com.cn ( 4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