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招商银行:2018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9:55:49 中财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6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7 - 8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9 - 11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 15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6 - 19





财务报表附注 20 - 208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

2017 年







(已重述)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46

270,911

242,005

利息支出

47

(110,527)

(97,153)

净利息收入



160,384

144,85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8

73,046

69,90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566)

(5,890)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6,480

64,018

投资收益

49

12,636

5,909

其中: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19

37

3

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19

1,272

99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损益



(350)

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0

1,091

671

汇兑净收益



3,538

1,934

其他业务收入

51

4,426

3,513

其他净收入小计



21,691

12,027

营业收入合计



248,555

220,897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52

(2,132)

(2,152)

业务及管理费

53

(77,112)

(66,772)

信用减值损失

54

(60,829)

(59,92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55

(8)

(4)

其他业务成本

56

(1,866)

(1,507)

营业支出合计



(141,947)

(130,357)

营业利润



106,608

90,540

加:营业外收入



264

343

减:营业外支出



(375)

(203)

利润总额



106,497

90,680

减:所得税费用

57

(25,678)

(20,042)

净利润



80,819

70,638

归属于:







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0,560

70,150

少数股东的净利润



259

488

每股收益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58

3.13

2.78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

201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336,329

262,296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84,73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减少额



91,162

-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9,890

-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2,714

11,527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19,07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7,889

257,9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463

41,9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5,447

677,517

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375,451)

(322,10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



-

(25,205)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4,693)

-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4,025)

-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116,489)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17,351)

(13,464)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40,067)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01,915)

(89,7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570)

(34,5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950)

(44,6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46)

(36,9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1,168)

(683,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a)

(35,721)

(5,6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939

803,28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8,692

52,205

处置子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收取的现金净额



9

67

出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收到的现金



2,173

19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3,598

855,746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7,492)

(16,3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994,234)

(923,275)

取得子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2,154)

(6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3,880)

(940,2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18

(84,471)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

201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321,347

247,38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84,730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

20,54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



90,769

-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9,455

-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5,941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3,857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75,104

243,3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383

40,9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7,915

642,922

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352,980)

(310,546)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4,693)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



-

(25,357)

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5,540)

-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981)

-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115,617)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22,887)

(2,24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5,466)

(84,6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142)

(32,3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485)

(42,2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684)

(32,7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9,858)

(645,8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a)

18,057

(2,8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94,728

752,16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064

50,516

出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263

10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0,840

802,785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743)

(7,758)

投资支付的现金



(958,041)

(877,533)

取得子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

(1,2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7,784)

(886,4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44)

(83,711)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

工具-优先股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中:建议

分派股利

小计

永久性债
务资本

普通少数
股东权益

合计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34,065

67,523

(4,741)

46,159

70,921

241,063

21,185

480,210

1,170

2,012

483,3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3(30)

-

-

-

2,368

-

-

(9,270)

-

(6,902)

-

-

(6,902)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



25,220

34,065

67,523

(2,373)

46,159

70,921

231,793

21,185

473,308

1,170

2,012

476,49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9,098

7,523

7,621

42,568

2,522

66,810

(12)

317

67,115

(一) 净利润



-

-

-

-

-

-

80,560

-

80,560

64

195

80,819

(二)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



-

-

-

9,094

-

-

-

-

9,094

(12)

35

9,117

本年综合收益总额



-

-

-

9,094

-

-

80,560

-

89,654

52

230

89,936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的资本



-

-

-

-

-

-

-

-

-

-

91

91

1.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

-

125

125

2.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

-

-

-

-

-

-

-

-

-

(34)

(34)

(四)利润分配



-

-

-

-

7,523

7,621

(37,988)

2,522

(22,844)

(64)

(4)

(22,912)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

-

-

-

-

7,523

-

(7,523)

-

-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4

-

-

-

-

-

7,621

(7,621)

-

-

-

-

-

3.子公司永久性债务资本分配



-

-

-

-

-

-

-

-

-

(64)

-

(64)

4. 分配 2017 年股利

45(a)

-

-

-

-

-

-

(21,185)

(21,185)

(21,185)

-

(4)

(21,189)

5. 建议分派 2018 年度股利

45(b)

-

-

-

-

-

-

-

23,707

-

-

-

-

6. 分配优先股股息



-

-

-

-

-

-

(1,659)

-

(1,659)

-

-

(1,659)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4

-

-

(4)

-

-

-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4

-

-

(4)

-

-

-

-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34,065

67,523

6,725

53,682

78,542

274,361

23,707

540,118

1,158

2,329

543,605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优
先股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中:建议分派
股利

股东权益合计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34,065

76,681

(4,257)

46,159

69,790

213,616

21,185

461,2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2,490

-

-

(9,124)

-

(6,634)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



25,220

34,065

76,681

(1,767)

46,159

69,790

204,492

21,185

454,64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7,435

7,523

6,028

38,837

2,522

59,823

(一) 净利润



-

-

-

-

-

-

75,232

-

75,232

(二) 其他综合收益



-

-

-

7,435

-

-

-

-

7,435

本年综合收益总额



-

-

-

7,435

-

-

75,232

-

82,667

(三)利润分配



-

-

-

-

7,523

6,028

(36,395)

2,522

(22,844)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

-

-

-

-

7,523

-

(7,523)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4

-

-

-

-

-

6,028

(6,028)

-

-

3.分配 2017 年股利

45(a)

-

-

-

-

-

-

(21,185)

(21,185)

(21,185)

4. 建议分派 2018 年度股利

45(b)

-

-

-

-

-

-

-

23,707

-

5.分配优先股股息



-

-

-

-

-

-

(1,659)

-

(1,659)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34,065

76,681

5,668

53,682

75,818

243,329

23,707

514,463










1. 集团简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是于中国深圳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证监会”) 批准,本行 A股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的 H 股已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的主板上
市。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行除总行外在中国境内及香港、纽约、新加坡、卢森堡、伦
敦、悉尼共设有 51 家分行。另外,本行还在北京、纽约、伦敦、台北设有四家代表处。




本行及其子公司 (“本集团”) 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公司及个人银行服务、从事资金业务,并提
供资产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






2.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并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首次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一简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影响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3(30)。




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2014 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并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18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
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a)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告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
值或者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
整留存收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初始确认金额。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其他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
确认为商誉 (参见附注 3(15)) ;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
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
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
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
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
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
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 续



(b)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控制,
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
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
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
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期间或
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
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
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
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
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终止确认与该子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
益以及权益中的其他相关项目。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




本行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
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4) 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为计
量原则,但以下资产和负债项目除外: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参见附注 3(7))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参见附注 3(7))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参见附注 3(7))



(5)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集团境内机构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
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集团的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
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境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 3(6) 进行了折算 。

本集团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
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
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
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
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
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即期汇率的近似
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
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
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
款,初始确认时则按照新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
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
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要求的债务工具将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
.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满足下列要求的债务工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后续计量: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且
.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 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 续



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及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或者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不可
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外,其他金融资产均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以及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
合合同,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或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除非该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
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此种情形下,若该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
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
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 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 续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
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
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
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或者初始确认时可能做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
价值的后续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加上相应交易费用作为
初始入账价值,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该类金融资
产不适用减值测试规定。当处置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将不会重
分类至损益,而是直接重分类至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
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
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产生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列报于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中。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本集团对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相关规定的金融工具确认了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包括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本集团会在每个报告日更新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以反映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的信用风险变化。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代表金融工具
因报告日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拖欠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拖欠事件而导致的预期
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是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一般经济状况、对报告日期当
前状况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进行的。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 续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续



对于以上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相关规定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这些金融工具自初始
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来判断是否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当这些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时,本集团按照相当于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损失
准备;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在评估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比较金融工具在报告日的违约风
险与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的违约风险。 在进行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可支持的定
量和定性信息,包括历史经验和无需过多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
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详细见附注63(a)。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和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基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有关预期信用损失的计
量和确认详细见附注63(a)。




一般而言,预期信用损失为本集团根据合约应收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将收取
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按初时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折现。




就应收租赁款而言,用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之现金流量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计量应收租赁款所用之现金流量一致。




就财务担保合同而言,只有在债务人根据担保合同条款违约的情况下,本集团才需付款。

因此,预期信用损失为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
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差的现值。




对于未使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下列两者之间差额的现值:



. 如果贷款承诺的持有人提取相应贷款,本集团应收的合同现金流量;以及
. 如果提取相应贷款,本集团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 续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和确认-续



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其账面金额外,其他适用新
金融工具准则减值规定的资产通过调整其账面金额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以获取价差;或
. 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
获利方式模式;或
. 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
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标准的金融工具(不包括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在初始
确认时,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本集团的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明显减少会计错配;或
. 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
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
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 续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 续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
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
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
额。




套期会计



本集团会指定若干衍生工具做为现金流量套期工具。本集团的套期会计政策,包括在套期
开始时记录对冲工具及被对冲项目之间的关系,及管理层进行对冲的目标及策略,同时也
需要在开始进行对冲时及在对冲期间持续地记录及评价对冲工具是否高度有效地对冲了相
关被对冲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化所产生的风险。




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及符合条件的现金流量对冲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中的有效套期部分,将于其
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无效部分则于合并利润表中确认。




当被对冲项目的现金流量影响损益时,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的套期储备金额将随之转出并
于合并利润表内确认。当对冲工具到期或售出时,或对冲工具不再符合采用套期会计的条
件时,但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 ,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积套期储备仍将继续保留,
直至最终于合并利润表确认。如未来现金流量预计不再发生,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
额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于合并利润表确认。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 续



套期有效性测试



对于套期有效性而言,本集团考虑套期工具是否有效抵销被套期项目所对应的公允价值或
现金流量变动,即套期关系满足下列所有套期有效性要求: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本集团被套期项目的实际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
具实际数量之比。





如果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
管理目标保持不变,则本集团通过调整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即套期关系再平衡),使其重
新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




不符合采用套期会计条件的衍生工具



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一并管理的衍生工具,凡是不
符合采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其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于合并利润表中确
认。




(b)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当前是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某项金融资产(或某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某组相类似的金融资产的
一部分)将被终止确认: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

-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

- 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但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无
重大延误地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且本集团已转移几乎所有与该金融资产有关的风险
和报酬,或虽然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过已
转移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当本集团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但承担了上述「过手」协议的相关义务,且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也没有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会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如果本集团采用为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担保的形式继续涉入,则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是
下述二者中的孰低者:即该金融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本集团可能被要求偿付对价的最大
金额。




当本集团已经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或其他程序后,贷款仍然不可收回时,本集团将决定
核销贷款及冲销相应的损失准备。核销构成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如在期后本集团收回已
核销的贷款,则收回金额冲减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是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
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权益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或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或其他剩余权益(“保留权益”)的形式体现。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 续



金融资产 - 续



资产证券化 - 续



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并维持原来的分
类,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




当证券化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部分终止确认时,本集团将已转让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按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保留权益的金融资产各自的公允价值进行分配。证券化的收益
或亏损,即收到的对价与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分配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
益”。保留的权益的计量方式与证券化之前一致。




在应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集团已考虑转移至另一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程度,以及本集团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 当本集团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集团将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 当本集团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集团将继续确认该金融
资产;及

- 如本集团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考虑对
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集团并未保留控制权,本集团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集团保留控
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回购的资
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加上合理回报的,
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
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
融资产。




金融负债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导致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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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 - 续



(d) 主要金融工具项目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及拆出资金



同业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同业。其他金融机构指已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注册及受银保监会监督的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租赁公
司、保险公司及已于其他监管机构注册、受其他监管机构监督的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公司
等。




金融投资



本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报表项目分别列示为“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债务工具投资在购入时按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
并考虑公允价值选择权,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于报表项目分别列示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损失准备列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实际发生额列
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收入和支出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直接向客户发放贷款和垫款、参与银团贷款及应收融资租赁款均按贷款和垫款核
算。




本集团在贷款和垫款业务初始确认时按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并考虑公允价值选择权,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
和垫款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和垫款。




衍生工具



本集团进行的衍生工具交易主要是因本集团风险管理需要或应客户要求而产生,当中包括
即期合约、远期合约、外汇掉期合约、利率掉期合约和期权等。为了抵销与客户进行衍生
工具交易的潜在风险,本集团和其他可以进行此类业务的银行同业和金融机构达成了相似
的衍生工具合同。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d) 主要金融工具项目 - 续



衍生工具 - 续



衍生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记账,有关损益除用作现金流量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外,均在利润
表内确认。用作现金流量套期的衍生工具,其有效套期部分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嵌入衍生工具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其主合同属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集团
将整个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其主
合同不属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
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
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
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永久性债务资本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永久性债务资本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
具。




当且仅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i)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
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ii)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
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
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久性债务资本,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
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金融工具 - 续



(d) 主要金融工具项目 - 续



优先股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集团
将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优先股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
除。优先股股息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 现金等价物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9) 长期股权投资



(a)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行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
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行按上述原则确认
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
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行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行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
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b)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行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 3(16)。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 3(3)(b) 进行处理。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 (参见附注 3(9)(c)) 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
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 3(9)(c))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
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
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b)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 续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续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
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
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
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 3(16)。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
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
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0)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与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所有直接或间接
成本,在所购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续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残值和其预计使用年限制定折旧
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
额。主要固定资产类别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3%

4.85%

电子设备

3 年

0%

33%

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

3 - 5 年

0% - 3%

20% - 33%

装修费 (自有房产)

两次装修期间与自有房产
剩余折旧年限两者孰短

0%

5% - 20%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物业,以成本减去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 3(16)) 后的价值列示。在
有关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成本予以资
本化。在建工程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并不计提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其他
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益以出售所得净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并于清
理时在利润表内确认为当期损益。




(11)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
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 3(16)) 计
入资产负债表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
提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入账,按照预计使用年限 (20 年) 按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
3%,年折旧率为 4.85%。




(12) 租赁



(a) 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
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 租赁 - 续



(b) 融资租赁



当本集团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租赁款项在资产负债表内“贷款和垫款”项下列示。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租赁款项的减值损失测试方法及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参见
附注 3(7)(a) 。




(c) 经营租赁



-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
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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