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安盈保本: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537)为契 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456号),于 2016年 3月 21日至 2016年 4月 20日进 行募集,并于 2016年 4月 22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每个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 2016年 4月 22日起至 2019年 4月 22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且本基金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证人或 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 “如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 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 ‘平安大华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变更后的‘平安大华安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投资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 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基金,即“平安大华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同时,因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 2018年 10月 25日办理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告更名事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 造成混淆和误导,转型后的基金名称由“平安大华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变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 上述基金名称的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 “002537”;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平安安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前述转型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 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 1、到期期间的操作选择 在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本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业务参见《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关于基金转换的相 关规定);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到期选择,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的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 择部分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上述(3)项到期操作的日期为到期期间的最后一 个工作日。 2、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 本基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期到期日及之后 3个工作日(含第 3个工作日),即自 2019年 4月 22日(含)起至 2019年 4月 25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 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选择。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转换为平 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基金转换费用),则根据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按 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约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2 持有年限(年)赎回费率 N<1 2% 1 ≤ N<2 1.5% 2≤N< 3 1% N ≥3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个自然日。 (2)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成平安安盈灵活 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的,无需就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 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 易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 份额的,无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但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3)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后的其他费用, 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4、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业务操作 (1)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 转入申请。 (2)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使用“平安安盈保本混合”的简称,每个工作日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 的,转换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5)基金管理人在到期期间应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形式,在到期期间(除保本期到期 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6)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在到期期间(除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期到期日(不含保本期到期日)至实际操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 险。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3 1、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其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适用保 本条款。 2、募集期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期间赎回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平安安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期到期日所对应的 可赎回金额加上当期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 义务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期到期日后 20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应依据《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承担责任。 3、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承担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转型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 2019年 4月 26日起“平安安盈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 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平安安盈灵活 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 当初认购/申购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 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投资转型期 自 2019年 4月 26日(含)起 6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本公司在该期限内,将根据《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 束,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简称,并根据《平安安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申购、赎回业务自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 起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的具体 日期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 4 交的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相关交易申请,遵循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费率体系。 5、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 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 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 2019年 3月 23日《证券 时报》的《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 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 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咨询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 而言,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 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平 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平安安盈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 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23日 5 附件: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如下述销售机构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另行公告。各销售 机构开通本基金具体销售业务的情况,请联系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1、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2、转换业务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 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 司 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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