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生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力生制药 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力生制药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 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2,07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70,000,000.00 发行费 62,301,336.76 募集资金净额 2,007,698,663.24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2010年4月16日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65,531,405.83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9,274,972.63 处置新冠股权及收回对新冠的债权 530,205,288.77 减:随新冠制药整体资产交割的募集专户余额 16,874.41 减:手续费 32,113.26 加:利息收入(包括理财收益) 151,326,457.43 印花税 977,002.9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93,398,040.3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南门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 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渤海证券 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 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8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 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16,248 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 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生化制药、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 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769.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7.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480.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12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5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 公司化学原料药物产 业化项目 是 54,114.00 40,152.00 39,007.67 97.15% 注1 - 是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 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 产、研发项目 是 29,118.00 13,958.00 14,619.13 104.74% 注1 - 是 收购生化制药48%的 权益项目 否 3,536.40 3,536.40 3,536.40 100.00% 2010年6月 10日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6,768.40 57,646.40 57,163.20 超募资金投向 - 出资设立乐敦中药 否 741.38 741.38 739.36 100.00% 2010年12月 20日 - 否 公司扩建项目 是 40,874.00 69,996.00 2,927.50 62,598.21 89.43% 2016年6月 30日 - 否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8,500.00 8,500.00 8,500.00 100.00% 2011年5月 16日 - 否 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 菌多糖疫苗项目 否 16,248.00 16,248.00 16,248.00 100.00% 2016年6月 30日 - 否 对生化制药增资 否 4,100.00 4,100.00 4,100.00 100.00% 2011年3月1 日 - 否 收购中央药业股权 否 50,106.80 50,106.80 50,131.86 100.05% 2012年6月 30日 -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0,570.18 149,692.18 2,927.50 142,317.43 合计 207,338.58 207,338.58 2,927.50 199,480.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未达到相关进度的原因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2、(2)部分终止“新冠原 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有关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建 设情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三、2、(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2、(2)部分终止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三、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7年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新冠制药100%股权及收回对新冠的债权的款项已经划入募集专 户,具体情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中五、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本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六、本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部分终止。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新冠制药已先行通过自 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止2010年4月30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建支出 流动资金支出 合计 1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70,786,884.20 15,961,330.67 86,748,214.87 2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13,950,428.14 13,950,428.14 合计 84,737,312.34 15,961,330.67 100,698,643.01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 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为86,768.4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114,001.47万元。 (1)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 司的议案》。公司与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以及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 汉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成 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敦中药”),投资总额为2,5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 额由投资者从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市场筹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按 出资当日汇率折合等额美元。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认缴出资额为 8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日本株 式会社内田和汉药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0年使用超募资金 741.38万元,2011年收到乐敦中药退回2010年投资超出部分2.02 万元。 (2)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 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 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 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 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 月29日表决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 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 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此次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 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 超募资金40,874万元,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 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 决。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5月 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 超额部分人民币8,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 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 2,398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 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 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 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 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在本报告期内,生化制药依据国家现行临床试验注册申报要求, 对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开展了临床前相关研究工作。 (5)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 司增资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 4,100万元用于对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 金。 (6)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2年6月13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3,538.09万元,募集资金 和超募资金利息收入6,568.71万元,合计50,106.80万元用于收购天 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实际投入中包括相关印花税支出 250,534.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公司扩建项目 1、公司扩建项目; 2、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 司化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 目; 3、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 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 项目; 69,996.00 2,927.50 62,598.21 89.43% 2016年6月 30日 否 合计 69,996.00 2,927.50 62,598.2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投 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54,114万元和29,118万元,共计83,232万元。根据市场变化、设施 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拟部分终止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公司 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 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201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新冠原料药项目”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40,152万元,“新冠制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58万元, 共计54,11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122万元投入到公司扩建项目。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市新冠 制药有限公司并实施新版GMP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7年4月18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部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资金安排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 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市场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1)需求减少 原料药项目以大吨位抗艾滋病原料药为主,在立项初期,国际市 场对抗艾滋病原料药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国 际组织对于艾滋病防治的资助骤然减少,比如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 援计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基金、盖茨基金减少投入, 导致对于抗艾滋病原料药需求下降。 2)竞争厂家增多 印度一些制药企业建立大规模艾滋病原料药基地,对于艾滋病原 料药的采购由中国逐渐转向印度,2012年印度进口抗艾滋病原料药 基础原料数量为原料药的3倍。 3)汇率变化 从2009年开始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2009年6月美元对人 民币为6.83,2013年达到6.09,人民币升值12%,导致售价降低。 4)原料成本上升 生产艾滋病原料药的基础原料价格处于上升状态,同时人员成本 也处于上升状态,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除以上原因,还有配套设施如蒸汽供给不到位,以及对于国家药 品注册政策估计不足,导致短期之内不能获得募投项目中的制剂品种 的注册文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原项目如按原计划进行难以盈利。 (3)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拟将部分终止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建项目。 (4)变更后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 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 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 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 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 决。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 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 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 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 (五)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9月5日审议通 过《关于公开转让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 将新冠制药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 征集到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熙医药”)一个意向 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津熙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17 年12月1日,公司与津熙医药就新冠制药100%股权及530,205,287.77 元债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530,205,288.77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交易对方津熙医药 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新冠制药100%股权及 530,205,287.77元债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 上述款项被直接划入公司募集专户。新冠制药本年支出募集资金 4,000,000.00元用于工程尾款的支付。截至新冠制药股权交割日,新 冠制药募集专户余额16,874.41元随新冠制药整体资产被移交给受让 方。 (六)本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 明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经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月30日表决通过,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以5.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6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 币5.3亿元整,取得收益为人民币19,602,634.25元。上述理财产品本 金和收益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力生制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力生制药2018年度《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力生制药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万磊 张运发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0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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