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科士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 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 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彭建春、陈彬海、高毅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 详见2019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4,619,508.20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89,633.48元,基本每股收益0.40元,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41,735,983.61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18,951,168.47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 认,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0,878,759.25元,按净利润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87,875.93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727,415,017.03元。因此,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82,445,394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16,489,078.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 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 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 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 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向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9,0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人民币 204,0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 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 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 过25,000万美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 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对所持有的商业 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 属子公司拟在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 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 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 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 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 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 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 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19年3 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参考《公司章程》进行了修 改,修改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具体修改如下: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 资行为(不含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风险投资)达到标准之一的,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决定: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 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人民币;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 资行为(不含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风险投资)达到标准之一的,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决定: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 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或绝对金额低 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人 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过以 上任一标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上述职权董事长认为需 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 可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低 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人 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过以 上任一标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上述职权董事长认为需 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 可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修改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工作 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张莉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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