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1:32:02 中财网
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

重要提示


1、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229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5、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
2019年
3月
29日至
2019年
6月
2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
发售。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要具备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类型可以是
指定银行卡、资金账户、存款账户等,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
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基金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
障碍。



9、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
过网上直销认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0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对单
一投资者不设置追加最低认购金额、最高认购金额和累计最高认购金额的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
施。



10、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直销中心)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于《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 www.chinanature.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4800或
021-60374800咨
询认购事宜。



14、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
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
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
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
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
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及
其他机构在基金运作中出现的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
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本基
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
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
006877,C类基金份额代码:
006878)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

(六)发售对象

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

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2019年
3月
29日至
2019年
6月
28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
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4、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以其固
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用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认购
A类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认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
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
得利息为
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
=(9,881.42+3.00)/ 1.00 =9,884.42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
3.00元,则可获得
9,884.42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元,则
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
=(10,000.00+3.00)/ 1.00 =10,003.00元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
3.00元,则可获得
10,003.00份
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有关规定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认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其他销售机构的
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对单一投资者不设置追加最低认购
金额、最高认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对于可能导致单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
控制措施。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
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为
2019年
3月
29日至
2019年
6月
28日,
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不营业)。



3、办理开户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指定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风险提示函;
(5)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6)个人税收居民身份文件;
(7)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
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者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个人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在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直销中心向投资者提供《投资者权益须知》、《风险提示函》及《风险承受能力
调查表》。投资者需认真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字。投资者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后直销中心需向
基金投资者及时反馈评价的结果。


注: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基金业务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
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国内任
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的开户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业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
开户证明)。

(8)风险提示函;
(9)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10)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11)如果是以资管计划为账户名字开户,请提供该资管计划成立备案表或其他产品成立说明;
(12)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3)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4)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办理认购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3)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
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
“购买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
“天治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1006672601817001282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系统支付号:
301290050037
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0117612901310002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武康路支行
大额系统支付号:
102290017612


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010140400007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系统支付号:
305290002012
浦发银行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70201538500000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系统支付号:
310290000152
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100155040005004114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系统支付号:
105290036005
农业银行
帐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034923000400068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大额系统支付号:
103290028025
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16089257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系统支付号:
308290003020
邮储银行
开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0069880751001000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系统支付号
403290033019
光大银行
开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3678018800003814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期交所支行
大额系统支付号
30329000078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手续或开户(或账户注册)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基金管理人认为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非直销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流程
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由各销售机构及时将无效资金划入投
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

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
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认购份额、利息等的证明。

(二)若《基金合同》达到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
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号
4楼
2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
159号
法定代表人:单宇
成立日期:
2003年
5月
27日
电话:
021-60371155
传真:
021-60374986
客服电话:
400-098-4800、021-60374800
联系人:赵正中
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
010-66060069
传真:
010-68121816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号
4楼
2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复兴西路
159号



法定代表人:单宇
成立时间:
2003年
5月
27日
电话:
021-60374900
传真:
021-60374934
联系人:洪韦芸、韩涵
客服电话:
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E天网”

网址:
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电话:
0755-83025022
传真:
0755-83025625
联系人:刘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4)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21-20315290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秦雨晴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李新华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
0991-2307105
传真:
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
www.glsc.com.cn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传真:
0755-82400826
联系人:石静武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8
网址:
www.pingan.com.cn

(1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
www.hazq.com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
95587、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
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
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
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8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在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还将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4800或
021-60374800咨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号
4号楼
2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
159号
法定代表人:单宇
电话:
021-60374960
传真:
021-60374974


联系人:黄宇星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21-22288888
传真:
021-2228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沈熙苑
联系人:蒋燕华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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