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稳悦: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3月)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5年 9月 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 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年 12月 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 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 原法律文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年 11月 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0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 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 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估值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及 其它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偏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 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 2019年 2月 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设立日期:2005年 9月 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东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 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 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 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 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 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 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总经理兼董事吕涛先生于 2019年 3月 6日离 任,目前本公司由董事长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时间自 2019年 3月 6日起,不超过 90日。)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 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集团首席财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 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 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 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 2012年 2月 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 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 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 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 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总经理兼董事吕涛先生于 2019年 3月 6日离 任,目前本公司由董事长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时间自 2019年 3月 6日起,不超过 90日。)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 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 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董事。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 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市场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公职律师、副调研员,上海航运 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宋海娟女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于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2013年 7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现任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国强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 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7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位,较上年上升 2位;根据 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位。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3915.37亿元。2018年 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573.04亿元。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 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 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 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 6月至 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 2001年历任 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 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年 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 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 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 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 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 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资金等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蒋焱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 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68649788(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精选的优质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 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 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 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2、债券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 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 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相对价值配置、回购放大策略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1)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等众多宏观经济变量的 回归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宏观经济指标与不同种类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 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走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 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自上而下进行期限结构配置。具体来说, 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 从而通过子弹型、哑铃型、梯形等配置方法,确定在短、中、长期债券的投资比例。 3)信用利差策略 一般来说,信用债券的收益率主要由基准收益率与反应信用债券信用水平的信用利差组成。本基金将从宏 观经济环境与信用债市场供需状况两个方面对市场信用利差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宏观经济环境,当宏观 经济向好时,企业盈利能力好,资金充裕,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收窄;当宏观经济恶化时,企业盈利 能力差,资金紧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扩大。其次,对于信用债市场供求,本基金将从市场容量、 信用债结构及流动性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4)相对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市场上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比较,寻找其他指标相同而某一 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 5)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杠杆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地通过回购融资来提高资金利用率,以增强组合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 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 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中证综合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 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 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 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中的中等偏低风险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 2019年 1月 21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 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 2018年 12月 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基金投资 -- -- -- 3固定收益投资 552,644,500.00 94.80 其中:债券 552,644,500.00 94.80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992,149.99 3.4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6,551.32 0.04 8其他资产 10,080,388.02 1.73 9合计 582,953,589.3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 -- 3金融债券 456,392,500.00 90.0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75,573,000.00 74.11 4企业债券 -- 5企业短期融资券 -- 6中期票据 -- 7可转债(可交换债)-8 同业存单 96,252,000.00 18.99 9其他 -- 10合计 552,644,500.00 109.0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70209 17国开 09 2,200,000 223,410,000.00 44.09 2 180203 18国开 03 600,000 61,734,000.00 12.18 3 1720012 17南京银行绿色金融 02 490,000 50,396,500.00 9.94 4 111821225 18渤海银行 CD225 500,000 48,040,000.00 9.48 5 170205 17国开 05 400,000 40,408,000.00 7.9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说明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1月 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银保监银罚决字 〔2018〕9号),渤海银行因(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理财及自营投资资金违规用 于缴交土地款;(三)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等 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款 2530万元。 对“18渤海银行 CD225”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回顾、长期跟踪研究该投资标的的信 用资质,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渤海银行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投资标 的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根据 2018年 1月 30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镇江分行行政处罚事项公告》,公司镇江 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 2018】1号),对镇江 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行为罚款 3230万元人民币。 对“17南京银行绿色金融 02”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回顾、长期跟踪研究该投资标的 的信用资质,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南京银行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投 资标的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10,070,388.02 5应收申购款 10,000.00 6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10,080,388.0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不存在股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 据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一)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1.64% 0.02% 0.72% 0.05% 0.92% -0.03%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91% 0.03% 0.88% 0.05% 2.03% -0.02%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3.39% 0.05% 4.04% 0.07% -0.65% -0.02%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7.35% 0.06% 8.12% 0.06% -0.77% 0.00%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10.48% 0.05% 9.08% 0.06% 1.40% -0.01% 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1.60% 0.02% 0.72% 0.05% 0.88% -0.03%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97% 0.03% 0.88% 0.05% 2.09% -0.02%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3.46% 0.05% 4.04% 0.07% -0.58% -0.02%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7.41% 0.06% 8.12% 0.06% -0.71% 0.00%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10.60% 0.05% 9.08% 0.06% 1.52% -0.01% (二)A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C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2月 10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 2017年 2月 10日至 2017年 8月 10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 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1%。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申购及赎回费用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2、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M<50万 0.80% 0 50万≤ M<200万 0.50% 200万≤ 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 Y<180天 0.1% Y≥180天 0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 Y<30天 0.1% Y≥30天 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的信息和基金经理信息。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报告期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 5、在“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 2018年 12月 31日。 6、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披露了自 2018年 8月 11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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