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奈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证券 ” )作为 深圳市 安奈儿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者 “ 安奈儿 ” ) 2 017 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 ,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对 安奈儿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 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净额及 到账 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656 号文)核准, 并 经 深圳 证券交易 所 同意, 公司 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 向 社会 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2,500 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17.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 911.7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C10543 号《验资报告》。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2017年12 月31日余额 2018年使 用金额 2018年累计利息/手 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净额 截至2018年12 月31日余额 37,911.70 17,581.23 2,850.10 675.70 15,406.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 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 / 手续费 /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 / 手 续费 /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 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 用,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用途 银行账户 购买理财产 品余额 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8110301012500322795 - - 13 ,710.57 信息化建设项目 766668983566 - - 1,696.26 合计 - - 15 ,406.83 三、 2018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37,911.70 万元 。 2018 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 2850.10 万 元,取得利息 / 手续费 /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675.70 万元,截至 20 18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 15,406.8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15,406.83 万元,用于 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 元。 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1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 余资金(含利息 / 手续费 /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2 )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 实施 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 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 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395 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 资金拓展店铺 153 家), 2018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80 家, 2019 年新拓展店铺不 少于 80 家, 2020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82 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 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 / 手续费 /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 5 万元)转 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 “ 信会师报字 [ 201 9 ] 第 ZC10114 号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 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 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20 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 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 。 七、 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 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安奈儿 本次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 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 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安奈儿 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安奈儿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安奈儿 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劲松 高若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 6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911.7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7.3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45.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7.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是 23,438.62 24,335.94 2,197.87 11,470.59 47.13% 1,247.44 不适 用 否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是 8,473.08 7,575.76 34.01 7,575.76 100.00% 不适 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618.22 1,399.40 46.65% 不适 用 否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0 3,000.00 100.00% 不适 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911.70 37,911.70 2,850.10 23,445.75 -- -- 1,247.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 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 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 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 其中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 金拓展店铺153家),2018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19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20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2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 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6月6日 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90号), 截止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998.76万元。2017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998.7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适用 由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较早,建设周期相对较短,公司为了不耽误项目实施,预先 用自有资金进行了项目的前期投入,上市后对于前期投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在实 施设计研发中心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 证建设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设计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共计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该笔结 余资金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使用。此外,公司于2018年3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 或(2)2019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 设计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 24,335.94 2,197.87 11,470.59 47.13% 1,247.44 不适用 否 合计 -- 24,335.94 2,197.87 11,470.59 -- -- 1,247.4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明(分具体项目) 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考虑到营销 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 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 用。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 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并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 途的公告》,及2018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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