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信银行:中信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於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ITIC New Logo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登。 茲載列該公告(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萍 董事長 中國●北京 2019年3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李慶萍女士(董事長)及方合英先生(代行行長職責);非執 行董事為曹國強先生、黃芳女士及萬里明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何操先生、陳麗華女 士、錢軍先生及殷立基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 客观的原则,对中信银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集团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保函 是经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报 告期末,本集团开出的保函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 , 588.13 亿元。 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对保函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保函 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集团保函业务运作正 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我们认为,本集团对担保业 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19年3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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