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电国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20:26:19 中财网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
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64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 1,055,686,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6,999,994.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050,111,729.72元。上述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招
行首体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5)第13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16,250,456.80元,其
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6,990,669,924.32元,2018年度使用人民币125,580,532.48元(包
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人民币66,138,727.0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0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报告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
确的规定。


根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参照《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督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账号为102340000000213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的账号为53190002101080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账
号为8110701014800118418。2015年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于2015年8月27
日存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023400000002131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账户已于2016年12月29日注销;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3190002101080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
已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账户已于2017年10月30日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811070101480011841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该账户已于2018年06月21日注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华
电奉节发电厂2×60万千瓦机组项目(“奉节发电项目”)人民币6.61亿元和十里泉发电
厂1×60万千瓦机组项目(“十里泉发电项目”)人民币2.15亿元,共计人民币8.76亿元。

2015年10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76亿元用于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奉节发电项目和十
里泉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

3、尚未使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人
民币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
在违规行为。

六、保荐人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通过列席重要会议、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
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的结
果中信证券认为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本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批准。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田洪宝 冯荣 丁圣民 (公司盖章)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公司会计机构

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5,0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1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0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使用)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注2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1)-(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增资完成
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注3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注3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华电奉节发电厂2×60万千瓦机组
项目




300,000

300,000

不适用

5,944

300,000

0

100.00%

两台机组均于
2016年12月
投产

4.16%





华电十里泉发电厂1×60万千瓦机
组项目



210,000

210,000

不适用

0

210,000

-

100.00%

于2016年11
月投产

12.02%





补充流动资金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614

201,62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于奉节发电项目、十里泉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不适用于上述投资项目相
关情况的披露,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4,7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奉节发电项目和十里泉发电项目后,实际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1,625万元。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中人民币8.76亿元用于置换奉节发电项目和十里泉发电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注3:《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奉节发电项目和十里泉发电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即承诺年度效益,是基于项目整个经营期经营现金流测算的。实际年
度效益的测算为项目投产后,以扣除固定资产折旧、土地使用权摊销和财务费用后的年度净利润除以年末固定资产原值、土地使用权原值之和计算的。

奉节发电项目2018年实际年度效益低于承诺年度效益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发电利用小时低于承诺年度效益中的利用小时以及燃料价格高于承诺年度
效益中的燃料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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