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龙源技术: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23:45:39 中财网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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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JNA40017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龙源技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龙源技术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龙源技术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路清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晓东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5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元,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用5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16,000,000.00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
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378,500.00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21,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8号《验资报
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其他发行费用7,378,500.00元中,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实际支付7,358,740.75元(其中包括:公司上市印花税、变更登记费468,343.82元,律
师费400,000.00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费用16,600.00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费及信息服务费46,000.00元,验资费40,000.00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费350,000.00元),印花税结余19,759.25元(本公司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结转资本
公积)。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以前年度项目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78,286,012.98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27,148,901.36元,募集资金理财累计取得
投资收益26,758,268.72元(含增值税1,514,618.99元,该税款2017年缴纳934,123.71
元,2018年缴纳580,495.28元)。


其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
31,714,055.12元。2010年10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1,714,055.12元。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10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
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
付完毕。


(2)2013年1月22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7月17日
止,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期限未超过6个月。


(3)2013年7月30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中实际划转9,038.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9,038.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


(4)2013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5)2014年4月2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中实际划转8,000.00万元。截至2014年10月22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



(6)2014年11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月从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5,000.00万元,截至2015 年5 月22 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5,000 .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 个月。


(7)2015年8月19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到期日,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尚未拨付。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999,799.93元。截
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7,285,812.91
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010年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根
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87,285,812.91元。


2、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7,424,171.75
元,募集资金理财取得投资收益18,896,264.50元(含增值税1,069,599.88元,已于2018
年缴纳增值税576,000.8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54,573,073.11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为45,654,533.22(含增值税2,584,218.86元,累计缴纳2,090,619.81元)。


3、2017年10月26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45,300.00万元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年利率
4.3%,存款期限自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4月4日。截至2018年4月4日,用于办
理结构性存款的45,300.00万元已解出,取得投资收益4,920,082.00元(含增值税
278,495.21元,2018年已支付)。


4、2018年3月21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45,300.00万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证收益型结构性
存款,年利率4.59%,期限自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截至2018年7月17


日,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45,300.00万元已解出,取得投资收益5,255,932.50元(含
增值税297,505.61元,2018年已支付)。


5、2018年3月21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45,300.00万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证收益型结构性
存款,年利率4.50%,期限自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
31日,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45,300.00万元已解出,取得投资收益8,720,250.00元(含
增值税493,599.06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应有余额719,492,432.86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719,492,432.86元,无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7月25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
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开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13年12月19
日,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部募集资金转存
石嘴山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关联交易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三个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
“石嘴山银行”)。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
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承诺的项目或经合法程序变更的项目,
由公司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同时抄送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公司总经理针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公司投资计划
及计划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对其合规合法性进行
审核并发表意见,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计划部门的经办人根据项目实施
计划和进度向财务部提出资金交付申请,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董事长批准;由公司财务部
组织资金,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备案资金计划,依据董事长批准的资金数额进行付款。同时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
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
凤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719,492,432.86

活期存款

合计



719,492,432.8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编制单位: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2012年8月20日 是 否
2、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否 36,965.00 36,965.00 899.98 31,542.49 85.332014年6月30日 -3,014.71 否 否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4,500.00 4,500.00 2,186.09 48.582012年8月20日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465.00 46,465.00 899.98 38,728.58 -3,014.71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合计 66,465.00 66,465.00 899.98 58,728.58 -3,014.71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0,862.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9.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728.5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分为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其中等离子体低NOx
燃烧推广工程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虽于2012年8月20日已完工,但其属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2014年6月末等离子体节能环保
设备增产项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投入使用54个月,效益尚未达到年度预期数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0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2013年12月3
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其余超募资金剩余443,971,500.00元,将根据公司发展
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履行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4年3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
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0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31,714,055.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由于公司经营基础与2010年发生了重大变化,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基础与相关项目承诺效益的计算基础发生了较大改变,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新增利润)不具可比性。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1月22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7月17日止,本公司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2)2013年7月30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9,038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38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3)2014年4月2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8,000万元。截至2014年10月22日,本公
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4)2014年11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月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5,000万元,截至2015 年5 月22
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 个月。(5)2015年8月19日,根据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到期日,公司未使用该资金,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未
拨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500万元,截至2012年8月20日,实际投入2,186.09万元,项目结余2,313.91万元。项目结余系由于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海外推广策略,海外办事处建设、参加展会费用少于预计。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项目无结余。等离子体节能
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结余资金尚不能准确确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附表2:
编制单位: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合计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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