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海油田服务:独立董事关於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cosl 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2883)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定 而作出。 2019年3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 為 齊美勝先生 (主席) 及 曹樹 杰 先生;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為 孟軍先生 及張武奎先生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為 羅康平 先生 、 方中先生 及王桂壎先生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和《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 [2001]102 号 】 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截止 201 8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就此我 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 对外担保情况专项 说明 1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 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 、报告期内,公司为所属境外全资子公司 COSL Finance (BVI) Limited 发行的 10 亿美元(票面利率 3.25%/ 年)于 2022 年到期的债 券持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本金、利息及相关合理费用。 3 、报告期内,公司为所属境外全资子公司 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 分 2 笔 发行 的 10 亿美元 中期票据持续提供担保。 第一笔中期票 据本金为 5 亿美元 , 票面利率 3.5% / 年 、 2020 年到期 , 第二笔中期票 据本金为 5 亿美元 , 票面利率 4.5% / 年 、 2025 年到期。 担保金额为本 金、利息及相关合理费用。 4 、报告期内,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其所属的 全 资子公司及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 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 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 担 保责任,公司在 担保 期限内 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 元 。 5、报告期内,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所 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 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 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 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 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 6、报告期内,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 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 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 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 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 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 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没有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属实。 3 、公司为所属 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 公司 提供担 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程序完善、 信息披露合规。 罗康平、方中、王桂壎 201 9 年 3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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