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工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本专项报告,本公司对 201 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 17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640 号文 核准,本公司 于 20 17 年 11 月 15 日 向 6 名特定投资者( 13 个产品)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4,386,075.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计 为人民币 1,807,299,985.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 2 ,0 00 ,000.00 元后,本 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785,299,985.00 元,扣除由本 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 ,095,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204,985.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14,386,075.00 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448,773.60 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667,267,683.60 元。截至 20 17 年 11 月 17 日 ,上述 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 (2017)01015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 1 8 年 12 月 3 1 日 止,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3,404,150.00元 ,公司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423,404,15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时间 金额(元) 2017年11月17日募集资金总额 1,807,299,985.00 减:发行费用 27,095,000.00 2017年11月17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80,204,985.00 加:2017年度利息收入 1,286,857.17 减: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 188,611,623.36 时间 金额(元) 减:2017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00,000,00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92,880,218.8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5,076,206.30 加:本期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5,997,534.26 加:本期收回上期购买理财产品 600,000,000.00 加:本期收回上年已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土地款 14,016,338.00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384,553,315.53 减: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减:本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20 ,000,000.00 减:本期支付银行手续费 12,831.8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23,404,150.00 注 1 :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注 2 :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含)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注 3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使用募集资金1,458.40万元(其中:上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1.6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77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 亩编号孝国土开 P(2016)10 号地块终止原计划建设内容,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 实施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退还土地购置款 后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40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6,309 万元,申请变更新募投“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 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 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 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 公司 在民生银行武汉光谷 支行、中国银 行武汉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鉴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募投项目全部由子公司实施,为方便募集 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及《关于公 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及利息向全资子 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上述四家商业 银行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并 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华 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 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 至 20 1 8 年 1 2 月 3 1 日, 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 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 限公司 兴业 银行 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100256253 66,257,978.71 开 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银行武汉自贸区 支行 575573251697 71,814,182.79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中 国民生银行武汉分 行 607853662 41,823,082.94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 司 招商银行孝感分行 127905610010804 243,508,905.56 合 计 423,404,150. 0 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 的 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 的 子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 系统的智能工厂 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案中的建设方案及生产检测装备购置明细的变更, 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 变更,项目可行性分析中仅对变更部分进行了调整,原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分析不变。 公司在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 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 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 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募集资金 46,309 万 元,占公司 201 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6.01% 。此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861.1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增发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众环专字( 2017 ) 011411 号”《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合计 18,861.16 万元。 由于“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原使用募集资金 1,458.40 万元(其中: 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01.63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77 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 亩编号孝国土开 P ( 2016 ) 10 号地块终止原计划建设内容,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 实施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减少以前年度投 入置换募投项目资金 1,401.63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7,459.53 万元。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7.2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6.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 节 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尚 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 募集资金的 情况。 6 .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 018 年 1 2 月 3 1 日公司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 尚 未使用金额为 1,243,404,150.00 元, 其中: 72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另 1 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 行用于购买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剩 余其他尚未使用的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423,404,150.00 元,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专户。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80,204,985.00 元的 69.8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因为 公司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按 建设 进度计划尚未 投入 完毕所致。剩 余 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将根据 建设计划 继续投入 募投 项目,不足部分将利用其他自筹资金解 决 。 截止 2 018 年 1 2 月 3 1 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购买理财银行 理财名称 产品 类型 理财金 额(万 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预计年 化收益 率 武汉华工正源 光子技术有限 公司 光大银行武汉 紫阳支行 光大银行结 构性存款 保本 10,000 2018-12-28 2019-3-28 4.60% 合 计 10,000 8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 018 年 1 2 月 3 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 人民币 55,914.86 万元用 于募投项目,与发行公司股票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具体情况见“附表 2018 年非公 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变更 A 、 变更的原因 1 、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激光行业市场井喷,原有生产场地已超负荷运转,产能严重不足为顺利保障合同交 付,公司已在周边租赁多处厂房实施生产,其中 3D 激光加工装备项目在周边租赁厂房 4000 ㎡,量测自动化项目租赁厂房 4000 ㎡,印制电路板激光加工装备项目租赁厂房 2000 ㎡。若 按照原项目实施方案对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将对公司生产交付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结合公 司中长期规划实施,拟利用公司已取得的地块,将建设方案变更为新建厂房。 2 、新址结合上下游产业链更加紧密。 新址 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东,集聚了华星光电、武汉天马、长江存储、三江 航天等精密电子、 OLED 和航空航天优势企业,具备激光产业聚合的区位优势,可为公司建 立上下游产业链提供支撑,将对公司激光产业整体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并入新址建设 利于公司整体战略 布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 产线则面向重型机械行业,航空航天行业,汽车行业等,所属领域对于工程化应用的激光 3D 打印软件及控制技术、 3D 打印智能装备有巨大需求,公司为生产增材制造相结合的多制 造手段的复合加工设备进行整体规划。同时,为契合公司布局制造行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激 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生产基地同址,便于公司大功率、中小功率核心单元 技术和关键工艺能力研发与突破,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 B 、 具体变更的内容 鉴于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 产生较大影响,处于对激光产业 的生产管理需求,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新取得的土地(鄂 2017 武汉市东开 不动产权第 0069026 号,面积 62695.01 平方米)上进行激光项目施工,新建厂房及配套设 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普通区域面积 (㎡) 超净间面积 (㎡) 小计(㎡) 总计(㎡)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 业化项目 37,854.00 300.00 38,154.00 51,192.78 12,438.78 600.00 13,038.78 大型激光增材制造 28,412.00 - 28, 412.00 28,412.00 合计 78,704.78 900.00 79,604.80 79,604.78 1 、实施地点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 35,349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 主体为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 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 3 路 3 号,拟将实施地点变更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 南,未来 2 路以西的新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湖 北省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拟将项目中“大 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用 于建设 3D 制造工艺中心与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也并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 来 2 路新址建设。 2 、建设方案变更情况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 14800 ㎡,新建 29400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的“大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 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 28412 ㎡。实施地址变更后,承担主体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将于新址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总面积 79604.78 ㎡,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规划面积 调整后新建 面积 调整后实施地 址 调整后建 筑工程费 激光精密微纳加 工智能装备产业 化项目 改建 14800 ㎡ 新建 29400 ㎡ 79,604.78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高新大道以南,未来 2 路以西 24,540 万 元 基于激光机器人 系统的智能工厂 建设项目 改建 35000 ㎡, 新建 20000 ㎡ 20,000 ㎡ 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 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 5,000 万元 合计 改建 49800 ㎡ 99,604.78 ㎡ 29,540 万 元 新建 49400 ㎡ 3 、生产及检测装备购置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 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为 9,012 万 元,“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为 8700 万元。项目为契合生产建设、满足市场需求,改进项目生产和工艺制程,在原计划投资金额 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所需购置的生产及检测装备的品类、单价和数量,以便确保产能提升和 设备生产顺利实施。 4 、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激光产业募投项目的重新选址开展规划,有利于扩大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和 深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对实施地点变更,对建设方案和设备采购进行微调,募投项 目 原计划投资金额和产品结构不变,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变更 A 、变更的原因 1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立项备案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项目实施主体武汉 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金额 60,427 万元,从 2016 年开始征地、规划、设计、 环评等工作,建设期 2 年,投产期 2 年, 2020 年达产,形成年产 2900 万台智能终端产 品能力。项目 达产后实现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179,198 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 13,931 万元,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2.92% ,投资回收期为 7.41 年(含建设期)。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1 1 , 409 万元,目前利用孝感政府提供 的租赁场地,已使智能终端产品的产能从 2016 年 815 万台、 2017 年 1204 万台,提升到 2018 年上半年 902 万台;销售收入从 2016 年 3.7 亿元、 2017 年 8 亿元,增长到 2018 年 上半年 5.63 亿元。 2 、终止项目投入 ,申请结题的具体原因 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规划于 2015 年,当时光猫、路由器等智能终端市场发展迅猛, 利润空间较好,为快速占领海量市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设立“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 目”,利用募集资金迅速扩大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但 2017 年下半年起, 全行业受电阻电容、存储芯片价格大幅上涨,阻容价格 2017 年中较年初涨幅高达 300% — 500% ,对单台产品材料成本影响达 20% 以上,导致智能终端产品毛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为 缓解经营压力,部分智能终端产品上市被迫放缓。 目前项目实施主体华工正源已 经成为智能终端产品全球出货量前三的企业,因品质优良 市场反映良好,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但智能终端产品项目仍面临着盈利能力较低的困难, 难以达到募投项目测算的效益指标要求。若仍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可以满足销售收入及 产能的指标要求,但无法达成利润目标。 综上所述,为促使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兑现募投项目效益承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 审慎讨论,对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 B 、 具体变更的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 目”项目并申请结题,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 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该议案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内容 计划投资 总额 使用募集资 金净额 建设 期 建设时间 应用于 5G 和 数据中 心光 模块 的研发 及 扩产项目 5G 网络应用光模 块 扩产项目 23,412.00 23,41 2.00 1 年 2018 年9月 -2019 年 8 月 数据中心光模块研 发 及生产项目 15,606.00 12,897.00 3 年 2018 年9月 -2021 年 8 月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9,018.00 46,309.00 (三)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变更 A 、变更的原因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在于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体量大、单体 建筑面积大,结构及功能复杂;同时,建设 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及规划许可审批周期长、勘察 与设计阶段招投标过程复杂、设计阶段采用新设备及新工艺较多,都对预定投资计划造成一 定影响。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结合目前实施进度、建设工程各阶段实际工期、验收 与投产审批,经过谨慎的研究与论证,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日期进行调整。 B 、 具体变更的内容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对“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 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时间从原计划 2018 年 8 月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 有关规定 和文件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 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 情形。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8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020.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455.33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30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914.86 累计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309 累计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01%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目, (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原 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 承诺 投资总额 (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 (3) =( 2 ) / ( 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是 35,349.00 35,349.00 16,452.82 16,452.82 46.54 2019 年 8 月 不适用 尚未完成投入 否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是 35,031.00 35,031.00 8,077.20 8,077.20 23.06 2019 年 8 月 不适用 尚未完成投入 否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 项目 是 49,923.00 49,923.00 10,527.84 19,605.81 39.27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尚未完成投入 否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是 60,427 .00 11,409.00 3,027.44 11,409.00 100.00 2018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 否 49,018.00 370.03 370.03 0.75 2021 年 8 月 不适用 尚未完成投入 否 合计 180,730.00 180,730.00 38 ,455.3 3 55,914.8 6 30.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 司 的 子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公司 根据 地点变更 后的 建设 方案预计 两 个项目将于 2019 年 8 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公司在2018 年 8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 研发及扩产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 2 018 年 9 月至 - 2021 年 8 月;同意将“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立项备案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金额 60,427 万元, 原项目规划于 2015 年,当时光猫、路由器等智能终端市场发展迅猛,利润空间较好,为快速占领海量市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设立“智能 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利用募集资金迅速扩大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但 2017年下半年起,全行业受电阻电容、存储芯片价格大幅上 涨,阻容价格 2017 年中较年初涨幅高达 300%—500%,对单台产品材料成本影响达 20%以上,导致智能终端产品毛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为缓解经 营压力,部分智能终端产品上市被迫放缓。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 司 的 子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 司 的 子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实施 方案中的建设方案及生产检测装备购置明细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61.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8,861.16万元。 公司于 2018年8月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并于 2018年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使用募集资金1,458.40万元(其中: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01.6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77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 亩编号孝国土开 P(2016)10 号地块,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实施 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减少以前年度投入置换募投项目资金1,401.6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7,459.5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2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截至 2019年2 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019 年 2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243,404,150.00元,其中:7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另 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用于购买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其他尚未使用的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423,404,150.00元,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80,204,985.00元的69.8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按 建设进度计划尚未投入完毕所致。剩余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计划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不足部分将利用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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