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恒天海龙:2018年年度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旭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庄旭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4 日受理了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虞文品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依据(2018)辽民初字41号裁定书,因案件需要,冻结了兴乐集团持有公司的 200,000,000股股票。上述冻结股份200,00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下发民事 判决书(2018)辽民初41号(公告详情参见2018年12月29日披露 的2018-030 号公告),兴乐集团已针对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初41号中的第四项向最高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进一步进展材料。兴乐集 团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但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兴乐集团 全部股份已被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5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8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本公司或恒天海龙 指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博莱特公司、博莱特 指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恒天、恒天集团 指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 指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指定披露媒体 指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兴乐集团 指 兴乐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恒天海龙 股票代码 00067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恒天海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55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1100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555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1100 公司网址 http://www.helon.cn/ 电子信箱 716071958@qq.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大广 王志军 联系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555 号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555 号 电话 0536-7530007 0536-7530007 传真 0536-7530677 0536-7530677 电子信箱 716071958@qq.com 716071958@qq.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1、首次注册的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化纤用浆粕、粘胶纤维、空 心砖、纱、布、面料的生产、销售;备案进出口业务;浆粕的来料加工;纺织 技术的开发、研究、服务、咨询、转让。 2、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化纤用浆粕、粘胶纤维、 空心砖的生产、销售;备案进出口业务。 3、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有效期限内许可证为准); 化纤用浆粕、粘胶纤维、空心砖、纱、布、面料的生产(不含印染)、销售;备 案进出口业务;浆粕的来料加工;纺织技术的开发、研究、服务、咨询、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201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股东根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应让渡的股份已实际划转至重整方证券账户 257,178,941 股,持股比例为 29.77%,公司控股股东由潍坊市投资公司变更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2、2015 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公 司2亿股股份,最终确定2亿股股份的受让方为兴乐集团。2015年12月25日, 恒天集团将其持有恒天海龙2亿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兴乐集团变更手续在中登公 司办理完毕,兴乐集团成为恒天海龙的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 B 座 2 层 208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解小雨 周春阳 刘兵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8年 2017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年 营业收入(元) 706,819,759.09 554,309,105.50 27.51% 486,099,16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330,813.88 1,931,663.38 -31.11% 4,521,37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55,320.67 -576,889.33 421.61% -44,431.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62,551,842.35 1,220,221.95 5,026.27% 2,731,811.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5 0.0022 -31.82% 0.0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5 0.0022 -31.82% 0.0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2% 0.71% -0.19% 1.69%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减 2016年末 总资产(元) 872,712,659.54 844,750,240.92 3.31% 844,385,88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273,795,692.45 272,464,878.57 0.49% 270,533,215.19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0,976,540.75 183,383,052.80 176,032,940.03 196,427,22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3,736.99 2,515,057.14 1,354,393.60 -1,954,00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83,758.06 2,495,676.79 1,726,251.06 -1,581,954.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64,572.91 14,191,065.02 36,010,495.11 21,614,855.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金额 2017年金额 2016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52,690.97 -1,141,397.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1,157,100.00 839,857.00 1,352,379.0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220,497.7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475,871.15 1,704,376.4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1,824,281.50 3,701,235.32 3,490,310.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800,275.33 509,954.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8,721.44 2,085,564.16 276,881.69 合计 -524,506.79 2,508,552.71 4,565,807.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莱特是国内最早研制开发高模低缩浸胶涤纶帘子布和帆布的企业,规模、品种、设备工艺居国内同行 业领先水平,注册资本5.22亿元,员工800余人,占地面积35.3万平方米。 公司主导产品为高性能高模低缩浸胶涤纶帘子布、帆布,已形成三大系列100多个品种。年产高模低缩工业丝12000吨, 高性能涤纶帘子布20000吨,高性能帆布12000吨;主要生产设备高模低缩工业长丝生产线、双浴法浸胶生产线系从德国、美 国等引进。研制生产的普通和HMLS浸胶聚酯帘子布、锦纶帘子布,输送带用涤锦帆布(EP)、输送带用锦纶帆布(NN)、输送 带用涤纶帆布(EE/PP),特种帆布系列有芳纶帆布、横向刚性布、油罐用聚酯方平帆布、直径直纬帆布、输送带用、防撕裂 帆布等产品,广泛适用于橡胶轮胎、三角带、输送带、胶管、防弹服、军用软体油罐、渔网和橡胶水坝等产品的制作,畅销 全国20多个省、市的160多家企业,出口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善的科研开发体系,技术中心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纤维骨架材料研发中心、山东省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纤维骨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共同创建的“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纤维骨架材 料研发中心”,是国内纤维骨架材料行业唯一的一家专业科研机构。研制开发的高性能高模低缩浸胶涤纶帘子布、EP帆布被 评为“国家级新产品”;芳纶帆布填补国内空白。公司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属于无污染企业,无“三废”排放,无环保压力。同时具有以下领先优势: 1.销售领先优势 产品认证期对于高模低收缩涤纶骨架材料生产企业来讲,是一个缓慢的、很残酷的过程,主要因为高模低收缩涤纶骨架 材料认证期太长,一般需要一年以上时间,国外著名轮胎公司认证期更长,比如法国米其林公司需要2年,博莱特公司国内 最早开发生产高模低收缩涤纶骨架材料,已通过国内外大部分著名轮胎公司的认证,比如米其林集团、住友集团、固特异集 团、锦湖集团、德国大陆集团、森佩理特集团、倍耐力集团等,拥有了固定的销售渠道,在同行业内取得了领先优势。占国 内总需求的11.5%,经中国橡胶协会统计,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为第三位,这是同行业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销售优势。 2.技术领先优势 在高模低收缩涤纶骨架材料开发初期,加强同科研院所的沟通与合作,早在1998年就完成同北京橡胶研究院共同承担的 “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高模量、低收缩聚酯帘线开发与应用”的研究课题,在行业内取得了领先地位,具有国际 先进水平。 产品的技术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同行业先进企业的产品指标。用该骨架材料制作的子午胎比如三角、成山、朝阳、 东风等被评为中国十大名牌。2000年企业参加起草由国家轮标委组织的“子午线轮胎用聚酯浸胶帘子布国家标准”。公司的 “神龙”牌涤纶浸胶帘子布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山东名牌”称号。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产品及技术均填补国内空白,代表了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方向和领先水平。 3.成本领先优势 相比较购买工业丝作为主要原材料进行高模低缩涤纶骨架材料的生产企业来讲,博莱特公司更占有成本优势,公司已经 具有10800吨自工业丝到浸胶帘子布的产业链、完备的公用工程设施以及部分厂房车间。同时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体系、成 本测控体系、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有效的降低了成本,留足了利润空间。 4.品牌优势 博莱特公司一直注重于产品品牌建设,品牌战略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得到有力的贯彻和实施,并采取严格 和完善的质保体系来进行维护和保证,1998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5年在行业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了质量管 理ISO9001、环境管理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OHS18001体系“三合一”认证,以及2009年取得的TS16949体系证书,在 品牌知名度、品质认知度、品牌忠诚度等方面构成博莱特公司“神龙”牌涤纶帘子布良好的品牌资产。公司的“神龙”牌涤 纶浸胶帘子布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山东名牌”称号,“神龙”牌涤纶浸胶帘子布已被国内外著名轮胎企业所认知和 接受,成为企业制胜市场的关键。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博莱特公司大力实施“两增一优”市场战略,不断强化销售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 项目建设,进一步抓质量、调结构、促增长,主要项经济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科学决策,市场营销再创新高。 一是理清思路,精准发力,大力实施“两增一优”市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始终牢固树立销售龙头带动作用,准 确定位,积极作为,确立了“两增一优”的市场战略,即增加帘子布销售占比,目标70%;增加出口占比,目标50%;合理优 化帆布品种结构的经营策略。营销部门紧紧围绕这一战略决策,全力以赴、奋勇拼搏,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调整经营策略,强化激励机制。今年以来,为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公司进一步调整经营策略和考核方案,工资 考核全部与总体利润挂靠,加强销售队伍建设,打破平均主义,大力实施末位淘汰制,进一步调动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 三是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优化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降低两金占用。今年以来,在国家环保政策及美中贸易摩擦大 背景下,原材料价格持续飙升,企业资金普遍短缺。通过加强客户沟通交流,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进一步规避了资金 风险。在维持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压缩原材料采购量,同时,严格控制产成品库存,有效降低了资金占用。 二、精益求精,生产管理稳步提升。 一是完善体系运行,现场管理明显提升。继续深入推进QSB体系和“三合一”管理体系、IATF16949体系的运行工作。现 已经完成新版“三合一”体系及IATF16949体系转版工作,总体运行平稳。 二是加强自产丝替代,降低生产成本。自工业丝项目试车投产以来,公司加强生产组织和人员调度,不断优化生产工艺, 顺利完成了自产丝替代工作,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三是修旧利废,降本增效。生产系统制定了严格的回收使用考核标准,累计使用回收木轴、纸钢轴13476根,用全钢轴替 换循环木轴。自产丝包装材料回收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四是加强设备管理。从严格把关配件计划及配件质量、进口配件国产化应用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三、勇立潮头,技术创新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共完成了180余项新产品及差异化产品开发,其中,帘 子布系列120余项,帆布系列60项。 帘子布开发方面:公司依托自身品牌优势,重点以知名轮胎企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取得了明显实效。 帆布开发方面:今年以来,公司把大陆集团和日本横滨集团作为帆布系列产品开发的主攻方向,并实现突破性进展。 在工艺技术开发方面:结合XP帆布试验,开发了非预缩和树脂+国产VP的浸胶配方,以及与其适应的“3段干燥+1段高 温反应”的重型帆布浸胶工艺,探索了该配方材料及工艺在重型帆布应用的新方法。 在技术进步方面:组织申报了“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高模低缩涤纶工业长丝制备技术及工艺研究开发”项目、“子午 线轮胎用高性能锦纶66浸胶帘子布的研究开发”项目以及 “高性能高模低缩涤纶活化工业长丝的研究开发”和“高性能子 午线轮胎用浸胶人造丝帘子布的研究开发”分别被列入山东省第一、二、三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一种帘子布用高模低 缩涤纶工业长丝的生产方法”一项发明专利,于2018年9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四、规范操作,产品质量稳中有升。 一是加强自产丝产品检验,确保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组建工业丝项目实验室,购进了最新型设备,加强对生产过程试验 检测,为提高工业丝品质提供了保证。 二是强化职能,明确责任。为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提高生产车间的质量意识,同时对浸胶在线检测系统重新校正,规范 操作,人机结合,全程监控,减少了因人为失误造成的质量反馈,使产品质量真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减少了事后处 理。 五、抢抓机遇,规模优势进一步显现。 年产2.5吨高强高模合成纤维长丝项目于2018年试车运转并投入正常生产,通过不断优化调整生产工艺和比对试验,原 丝质量稳步提升,各项指标已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经过前期生产试验,主要客户产品已全部替代外购丝,进一步降低了生 产成本。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706,819,759.09 100% 554,309,105.50 100% 27.51% 分行业 帘帆布 686,373,867.50 97.11% 543,747,942.66 98.09% 20.78% 其他 20,445,891.59 2.89% 10,561,162.84 1.91% 48.35% 分产品 帘帆布 686,373,867.50 97.11% 543,747,942.66 98.09% 20.78% 其他 20,445,891.59 2.89% 10,561,162.84 1.91% 48.35% 分地区 国内 394,615,646.79 55.83% 288,196,196.04 51.99% 26.97% 国外 312,204,112.30 44.17% 266,112,909.46 48.01% 14.76%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帘帆布 686,373,867.50 618,040,858.72 9.96% 26.23% 27.19% -0.68% 分产品 帘帆布 686,373,867.50 618,040,858.72 9.96% 26.23% 27.19% -0.68% 分地区 国内 374,169,755.20 337,552,620.39 9.79% 34.77% 34.60% 0.11% 国外 312,204,112.30 280,488,238.33 10.16% 17.32% 19.29% -1.48%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帘帆布 销售量 吨 32,097 27,588 16.34% 生产量 吨 32,552 27,659 17.69% 库存量 吨 2,360 1,903 24.0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无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帘帆布 销售额 618,040,858.72 99.18% 485,906,552.68 99.72% 27.19% 其他 销售额 5,128,551.34 0.82% 1,363,484.74 0.28% 276.14%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帘帆布 销售额 618,040,858.72 99.18% 485,906,552.68 99.72% 27.19% 其他 销售额 5,128,551.34 0.82% 1,363,484.74 0.28% 276.14%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69,402,594.6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8.11%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住友集团 76,354,824.12 10.80% 2 大陆集团 59,512,262.56 8.42% 3 中策集团 56,143,714.20 7.94% 4 倍耐力集团 42,849,155.06 6.06% 5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34,542,638.69 4.89% 合计 -- 269,402,594.63 38.11%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71,867,158.0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57.2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 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中国石化集团 218,263,058.03 33.59% 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丘市供电公司 41,786,009.35 6.43% 3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2,394,357.01 6.52% 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4,711,866.84 5.34% 5 江阴市强力化纤有限公司 34,711,866.84 5.34% 合计 -- 371,867,158.07 57.2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24,474,745.22 20,156,562.27 21.42% 主要是与销售增长有关的运费、港 杂费、业务经费等增长较快 管理费用 26,800,981.75 25,745,848.10 4.10% 财务费用 1,631,958.82 6,896,833.74 -76.34% 本年汇兑收益较大,去年汇兑损失 较大 研发费用 351,498.44 130,159.33 170.05% 本年有外聘领军人才工业丝研发相 关费用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研发的目的 为了更好的开拓国内外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要,2018年进行了“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高模低缩涤纶工业长丝 制备技术及工艺研究开发”、“高性能轮胎用高强型HMLS涤纶浸胶帘子布研究开发”、“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锦纶66浸胶帘子布 的研究开发”、“输送带用防静电浸胶EE帆布的研究开发”、“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用浸胶人造丝帘子布的研究开发”、“高性能高 模低缩涤纶活化工业长丝的研究开发”、“赛车用芳纶浸胶线绳的研究开发”、“橡胶水坝用帆布的研究开发”、“大陆高性能输 送带帆布的研究开发”、“轮胎用高性能浸胶涤锦复合帘子布研究开发”、“管状带用耐疲劳浸胶NN帆布的研究开发”11个研发 项目。 项目进展和达到的预期目标,对企业的后期影响 2018年完成了“高性能轮胎用高强型HMLS涤纶浸胶帘子布研究开发” “输送带用防静电浸胶EE帆布的研究开发”、 “赛车 用芳纶浸胶线绳的研究开发”、“橡胶水坝用帆布的研究开发”、“大陆高性能输送带帆布的研究开发” 5个研发项目,并实现 批量化生产,给公司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余6个研发项目按计划进度顺利进行,计划2019年完成3个项目,2020年完成3 个项目。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8年 2017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58 54 7.41%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6.22% 6.25% -0.03% 研发投入金额(元) 25,160,000.00 20,860,000.00 20.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56% 3.76% -0.2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9,413,165.71 509,325,672.04 -5.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6,861,323.36 508,105,450.09 -17.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62,551,842.35 1,220,221.95 5,026.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497.76 214,942.25 2.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315,947.06 80,213,661.51 -48.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41,095,449.30 -79,998,719.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000,000.00 73,770,000.00 -9.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667,693.70 77,284,175.11 -2.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8,667,693.70 -3,514,175.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26,523.09 -84,010,402.2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2017年末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21,972,151.01 2.52% 23,103,036.28 2.73% -0.21% 应收账款 124,167,964.14 14.23% 126,008,708.45 14.92% -0.69% 存货 92,521,360.70 10.60% 66,625,845.15 7.89% 2.71% 固定资产 464,252,600.61 53.20% 389,505,212.74 46.11% 7.09% 在建工程 48,502,110.13 5.74% -5.74%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3.44% 33,800,000.00 4.00% -0.56% 长期借款 19,370,000.00 2.29% -2.29%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应收账款 10,000,000.00 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36,401,527.67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9,276,446.39 抵押借款 合计 55,677,974.06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 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山东海龙 博莱特化 纤有限责 任公司 子公司 帘帆布 生产与 销售 522,006,065 990,064,986.79 786,315,536.43 706,819,759.09 28,850,098.44 10,574,469.5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9年,我们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但是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推动产业升级,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 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而奋斗。 一、深入实施“两增一优”市场战略,开创营销工作新局面。 一是继续大力实施“两增一优”市场战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要积极应对美中贸易摩擦和欧盟轮胎“双反”政策带来 的不利影响,扩大出口份额,力争产品出口达到50%以上。进一步优化帆布订单。要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大自产丝销售力度。 二要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强化绩效考核,全力搞好售后服务。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坚决执行末位淘汰制, 充分调动全体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三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规避资金风险。近来,市场环境低迷,企业资金普遍紧张,资金风 险不断上升,一是要加强客户沟通交流,压缩合同回款期限,严格履行合同回款期,保证资金需求;二是要紧盯市场动态, 密切关注客户经营状态,针对供货量较大,积压货款较多的客户,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应收账款额度,进一步降低资金风 险。 四要加强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满足生产需求。继续对近、中、长期的国内供求总量及区域性供求关系进行深入 研究,本着低价位储备、高价位压缩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和拓宽供货渠道,优化供货商,降低采购成本。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产品升级和环保达标。 一是新上织造设备。为满足高性能帆布织造要求,拓展芳纶加工业务,拟购进2台多尼尔重型宽幅帆布织机和2台必佳乐 高速织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二是新上废气回收系统。目前,国家对环保治理力度加大,2019年拟新上废气回收系统。最大限度降低废气污染排放。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一是帘子布方面:扎实做好芳纶复合帘子布样布开发,并按步完成芳纶线绳开发。根据客户计划,通过浸胶工艺优化完 成新规格PD及PE布批量开发;做好高强型HMLS1300D/2规格涤纶帘布试验,实现批量。 二是帆布开发方面:做好大陆集团各项新规格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工作;做好横滨橡胶EP-350/400型新规格帆布标准交流 确认和新规格开发生产;做好芳纶直经直纬帆布及其他高附加值帆布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做好土耳其、邓禄普、意大利 TECHNO、罗马尼亚、南韩和承等新客户的产品开发;做好东一NN帆布的改善试验及生产,通过提升产品性能,提高客户满意 度。 三是化工原材料国产化及原丝替代方面:积极推动巨峰公司环氧树脂及异氰酸酯的试验替代工作和扬州金晟华玻棉纬纱 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加紧推行三元乙丙粘合开发等浸胶配方开发及应用;对已开发的无醛配方进一步优化完善,并研发试 验一浴法无甲醛环保配方,形成新技术储备,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推广。 四、严格压控两金占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要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全面预算和资金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维护资金链安全,确保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的高效运转。制定出两金压控方案,确保实现明年应收账款不高于1.8亿元,存货不高于0.95亿元的目标。要加 强税务风险控制,结合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依托现有资源,细化应对措施。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年1月-12月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控股股东兴 乐集团2亿股股权质押等相关事项。 2018年1月-12月 其他 个人 通过互动易向投资者解答了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情况;控股股东兴乐集团 2亿股股权质押等相关事项。 接待次数 200 接待机构数量 0 接待个人数量 20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无。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 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 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 例 现金分红总 额(含其他 方式) 现金分红总 额(含其他 方式)占合 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8年 0.00 1,330,813.88 0.00% 0.00 0.00% 2017年 0.00 1,931,663.38 0.00% 0.00 0.00% 2016年 0.00 4,521,376.11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大连尚龙投 资控股有限 公司;恒天 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恒 天纤维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关于 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不涉 及重组禁止 期的说明; 关于与上市 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 承诺;关于 拟出售资产 权属情况的 承诺;关于 职工安置相 关承诺;关 于提供债务 交割支持相 关事项的承 诺。承诺详 情请参看本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22 日发 布于巨潮资 讯网的挂网 公告《恒天 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重大 资产出售相 关承诺事项 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5-149。 2015年11 月02日 9999-12-31 已履行完 毕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 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列示 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61,171,770.49元;期初应收票据 及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50,513,777.71元。 将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合并为 “其他应收款”列示 期末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6,975,744.98元;期初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 3,258,996.88元。 将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清理合并为“固定资 产”列示 期末固定资产列示金额464,252,600.61元;期初固定资产列示金额 389,505,212.74元。 将在建工程与工程物资合并为“在建工程” 列示 期末在建工程列示金额0.00元;期初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48,502,110.13元。 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列示 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金额85,744,177.72元;期初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列示金额51,329,609.57元。 将其他应付款与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合并为 “其他应付款”列示 期末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29,357,668.02元;期初其他应付款列示金 额47,097,177.50元。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 理费用科目核算 本期增加研发费用351,498.44元,减少管理费用351,498.44元;上期 增加研发费用130,159.33元,减少管理费用130,159.33元。 将专项应付款归并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期末长期应付款列示金额0.00元;期初长期应付款列示0.00元。 将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变更为“利息费用” 列示,将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 列)分成“汇兑净收益”与“汇兑净损失” 分别列示 本期利息费用列示金额5,234,360.37元,上期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3,284,175.11元;本期汇兑净收益金额3,812,065.06元,上期汇兑净 收益金额0.00元;本期汇兑净损失金额0.00元,上期汇兑净损失金额 3,699,474.97元。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解小雨 周春阳 刘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解小雨1年 周春阳6年 刘兵1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莱州华 盛丝织有限公司 案 10.54 否 莱州市人 民法院作 出(2014) 莱州商初 字第387 一审结果:莱 州华盛丝织有 限公司支付恒 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货款 已申请强制 执行 号民事判 决书,该 判决已生 效。 105444.85元, 支付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 按105444.85 元比照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的 逾期付款利 息。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新乡市 康华精纺有限公 司案 35.58 否 新乡市红 旗区人民 法院作出 (2014) 红民二初 字第311 号民事判 决书;新 乡市中级 人民法院 作出 (2015) 新中民二 终字第 439号民 事判决 书。 一审结果:新 乡市康华精纺 有限公司支付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 355829.38元及 利息,驳回恒 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 已申请强制 执行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新乡市 康华精纺有限公 司案 17.13 否 新乡市红 旗区人民 法院作出 (2014) 红民二初 字第312 号民事判 决书;新 乡市中级 人民法院 作出 (2015) 新中民二 终字第 505号民 事判决 书。 一审结果:新 乡市康华精纺 有限公司支付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 171264.88元及 利息,驳回恒 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 已申请强制 执行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新乡市 康乐化纤有限公 司案 24.11 否 新乡市牧 野区人民 法院 (2014) 牧民二初 字第472 号民事判 决书;新 乡市中级 人民法院 作出 (2016) 豫07民 终1307 号民事判 决书。 一审结果:新 乡市康乐化纤 有限公司支付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 241105.12元及 利息。二审结 果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已申请强制 执行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新乡市 康乐化纤有限公 司案 11.1 否 新乡市牧 野区人民 法院 (2014) 牧民二初 字第473 号民事判 决书,新 乡康乐化 纤有限公 司不服一 审判决; 新乡市中 级人民法 院作出 (2016) 豫07民 终1304 号民事判 决书。 一审结果:新 乡市康乐化纤 有限公司支付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 111010.44元及 利息。二审结 果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已申请强制 执行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江阴市 纽哈伯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案 50 否 江阴市人 民法院作 出(2016) 苏0281 民初 3996号。 一审结果:江 阴市纽哈伯国 际贸易有限公 司应于本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十日内 向恒天海龙股 已申请强制 执行 份有限公司支 付货款500000 元及利息(自 2016年3月23 日起至实际给 付之日止,按 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档贷款 基准利率计 算)。驳回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高密市 锦泽纺织有限公 司案 6.88 否 潍坊市寒 亭区人民 法院作出 (2015) 寒商初字 第360号 民事判决 书 一审结果:高 密市锦泽纺织 有限公司支付 原告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68849元 及利息(自 2014年4月5 日起,按中国 人民 银行同 期同类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至 判决生效之 日),限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 付清。 已申请强制 执行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诉沛县汉 风纺织有限公司 案 43.98 否 潍坊市寒 亭区人民 法院作出 (2015) 寒商初字 第371号 民事判决 书。 一审结果:沛 县汉风纺织有 限公司支付原 告恒天海龙股 份有限公司货 款439750.25 元及利息(自 2015年8月3 日始,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 流动资金贷款 利率计算至款 项付清之日 止),限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 已申请强制 执行 付清。 阳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诉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财产保险合同 纠纷一案,因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原山东海 龙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1年4 月就其固定资产 向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省分公司投保 财产综合险,并 提交投保单。阳 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省 分公司于2011年 4月19日同意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投保申请, 并出具了保单明 细表等,保单号 为 1025301022011000034,保险金额 为137064592.56 元,保险期限自 2011年4月19日 0时起至2012年 4月18日24时 止,保费总金额 为383780.86元, 交费止期为2011 年5月4日。双 方保险合同签订 后,恒天海龙股 份有限公司由于 破产重整事宜, 经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省分公司多次 38.37 否 坊市仲裁 委员于 2018年1 月16日 作出 (2017) 潍仲字第 0473号 裁决书 驳回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省分 公司的仲裁请 求,本案仲裁 费用 由阳光 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承 担。 无 催收一直未缴纳 所欠保费,为维 护合法权益,特 依约定提起仲 裁,要求支付保 险费383780.86 元并承担仲裁费 用裁费用。 阳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诉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财产保险合同 纠纷一案,因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原山东海 龙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1年1 月就其固定资产 向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省分公司投保 财产综合险,并 提交投保单。阳 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省 分公司于2011年 1月7日同意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申请,并 出具了保单明细 表等,保单号为 1025301022011000002,保险金额 为239461524.49 元,保险期限自 2011年1月7日0 时起至2012年1 月6日24时止, 保费总金额为 670492.27元,同 时约定了分三期 支付保险费,第 一期保费 67.07 否 潍坊市仲 裁委员于 2018年1 月16日 作出 (2017) 潍仲字第 0474号 裁决书 驳回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省分 公司的仲裁请 求,本案仲裁 费用 由阳光 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承担 无 223497.42元,交 费起期为2011年 1月7日,止期为 2011年1月22 日;第二期保费 223497.42元,交 费止期为2011年 5月23日;第三 期保费223497.43 元,交费止期为 2011年9月21 日。双方保险合 同签订后,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由于破产重整 事宜,经阳光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省分公 司多次催收一直 未缴纳所欠保 费,为维护合法 权益,特依约定 提起仲裁,要求 支付保险费 670692.27元并承 担仲裁费用。 阳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诉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财产保险合同 纠纷一案,因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原山东海 龙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0年2 月就其固定资产 向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省分公司投保 财产综合险,并 提交投保单。阳 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省 33.14 否 山东省潍 坊市寒亭 区人民法 院于 2018年5 月28日 作出 (2018) 鲁0703 民初775 号判决 书。 驳回原告阳光 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的诉 讼请求。 无 分公司于2010年 2月9日同意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申请,并 出具了保单明细 表等,保单号为 1025301022010000014,保险金额 为118351473.24 元,保险期限自 2010年2月9日 0时起至2011年2 月8日24时止, 保费总金额为 331384.13元,双 方保险合同签订 后,恒天海龙股 份有限公司由于 破产重整事宜, 经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省分公司多次 催收一直未缴纳 所欠保费,为维 护合法权益,特 依法诉至贵院, 望判如所请。 高芳诉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劳 动争议一案。因 1995年1月份至 2014年1月份, 高效系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职 工,后从公司退 休。1996年1月 至2008年3月期 间,恒天海龙股 份有限 公司未 给高芳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金和基 本医疗保险费, 高芳自行缴纳基 本养老保险金 6.2 否 山东省潍 坊市寒亭 区人民法 院于 2018年7 月13日 作出 (2018) 鲁0703 民初894 号判决书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返还 原告高芳基本 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 费共计49371.5 元,限于本判 决生效后十日 内付清,案件 受理费10元由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负 担。 无 35212.24元及基 本医疗保险费 26799.9元,高芳 多次找公司返还 上述款项时,公 司以高芳已办理 退休为由拒绝返 还。高芳不服寒 劳人仲案字 【2018】第44号 不予受理决定 书。为维护合法 权益。特向法院 起诉。 牟春芝诉恒天海 龙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一案。 牟春芝自1993年 11月份到恒天海 龙股份有限公司 处上班,2013年 12月份退休。自 1996年1月份公 司建立职工档 案,1996年1月 至2008年3月期 间,恒天海龙股 份有限 公司未 给牟春芝缴纳基 本养老保险金和 基本医疗保险 费,牟春芝自行 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金23303.42元 及基本医疗保险 费1596.96元,牟 春芝多次找公司 返还上述款项 时,公司以牟春 芝已办理退休为 由拒绝返还。为 维护合法权益。 特向法院起诉。 2.49 否 山东省潍 坊市寒亭 区人民法 院于 2018年7 月17日 作出 (2018) 鲁0703 民初895 号判决书 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返还 原告牟春芝基 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共计 17372.26元, 限于本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付 清,案件受理 费10元由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负担。 无 2010年10月22 日,北京瑞拓江 南自控设备有限 公司与山东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经 协商一致签订了 编号为 HL2010-817设备 采购合同一份, 合同对双方的权 利义务进行了约 定。2013年9月, 山东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名称变更 为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2014 年5月20日,北 京瑞拓江南自控 设备有限公司与 山东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与恒天海 龙股份有限公司 另签订编号为 HL-CGB-326的 设备采购合同一 份,合同对双方 的权利义务进行 了约定。合同签 订后,北京瑞拓 江南自控设备有 限公司按合同约 定履行了全部合 同供货义务,但 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却未能及 时支付全部款 项。2015年11月 26日,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了资产及债务 转让,将未付货 款全部转让给恒 天海龙(潍坊) 新材料有限责任 12.54 否 山东省潍 坊市寒亭 区人民法 院于 2019年1 月8日作 出(2018) 鲁0703 民初 2498号 民事调解 书 恒天海龙(潍 坊)新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欠 北京瑞拓江南 自控设备有限 公司货款 125400元,北 京瑞拓江南自 控设备有限公 司自愿减让 5400元,恒天 海龙(潍坊) 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于2019 年1月15日前 支付货款 120000元,若 未能按期付 清,则另行承 担利息损失 30000元;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