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赣锋锂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20:22:16 中财网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赣锋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
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专户资金划款审批表,查阅了公
司编制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董事会关于该事宜的会议文件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018年度)》,对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2049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锋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92,8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7年12月27日止,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918,000,000.00元,已由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到公司交通银行新余分行
营业部365899991010003136165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129771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赣锋电池”)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791907161710808账户内。扣除
联合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
民币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72,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916,027,2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677,705.66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704,905.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52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共计结余人民币278,020,892.34
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8年度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结余

918,000,000.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19,051,187.21

A、年产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82,284,876.07

B、年产2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136,720,704.82

C、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00,045,606.32

(2)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

331,531,864.56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收到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10,603,944.11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结余

278,020,892.3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赣锋电池已经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江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2018年12月31日
存放金额

交通银行新余
分行营业部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


36589999101003136165

212,506,119.97

中国进出口银
行江西分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


2230000100000129771

15,514,771.78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
江铃支行

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


791907161710808

0.59

合计

228,020,892.34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另有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用于结构性存款。


(四)银行理财产品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从募资金账户转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性质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利率

期限

2018年12月31
日存放金额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新余
分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

3.85%

3个月

5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




四、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

91,670.49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1,905.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65,058.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
项目



27,670.49

27,670.49

10,004.56

27,812.21

100.51%

2018年
部分达到
可使用状


-2,075.52





2、年产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33,800.00

33,800.00

8,228.49

8,567.28

25.35%

2018年
部分达到
可使用状


26,046.57





3、年产2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30,200.00

30,200.00

13,672.07

28,678.82

94.96%

2018年7


41,837.98





合计



91,670.49

91,670.49

31,905.12

65,058.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生产线于2018年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部分转入固定资产,2018年尚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于2018年1月5日予以置换,其中: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
目已先期投入17,807.65万元、年产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已先期投入338.79万元、年产2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已先期投入
15.006.75万元,合计33,153.1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278,020,892.3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28,020,892.34元,另有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
元用于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
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予以置换,并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06号专项报告鉴证,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78,076,486.19

年产2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150,067,468.35

年产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3,387,910.02

合计

331,531,864.56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无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无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
278,020,892.3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28,020,892.34元,存放于公司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另有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用于结构性存
款。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赣锋锂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018
年度)》,发表意见为:赣锋锂业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赣锋锂业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赣锋锂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建新 沈 佳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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