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修订公司章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修訂公司章程 謹此提述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8年11月16日的通函 及本公司日期為2018年12月14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於2018年12月14日舉行的2018年第 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 根據臨時股東大會批准的有關建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特別決議案,本 公司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 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出修訂。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有關公司章程修訂已經獲得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的核准,並已於近日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承董事會命 姚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2019年3月28日 於 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李源祥、任匯川、姚波及蔡方方;非 執行董事為謝吉人、楊小平、劉崇及王勇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迪奇、黃世雄、孫東東、 葛明及歐陽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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