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原证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1:18:03 中财网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3-4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5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18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
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
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 结构化主体合并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中原证券公司发起设立若干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有限合伙企业等结构化主体,并在其中
担任投资管理人或者持有权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
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39亿元。管理
层综合评估持有的权益以及作为结构化主
体管理人的报酬是否使中原证券公司面临
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以判断中原证券公司
是否作为主要责任人合并这些结构化主体。


我们将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确定作为关
键审计领域主要是因为中原证券公司管理
层在评估并确定中原证券公司作为投资者
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做出了重要判断。


有关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详情请参阅财
务报表附注七、(一)。


对于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合并的评估,我
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管理层确定结构化主体合并范
围的评估过程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
制过程,并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
试;
. 抽样获取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
伙企业的合同文档,了解结构化主体
的设立目的和中原证券公司对结构
化主体的参与程度,评价管理层在结
构化主体决策中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 检查结构化主体对风险和报酬的结
构设计,评价管理层做出的因参与结
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拥有的对结
构化主体的风险敞口及可变回报所
作的判断,利用定性分析和对享有结
构化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比重及可变
动性的计算结果,分析管理层做出的
判断的合理性;
. 检查中原证券公司是否已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已合并的结构化
主体及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予以充
分披露。














2. 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定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原证券公司融
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
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47.20 亿元、
人民币 89.17 亿元、人民币 6.94 亿元和人民
币 7.26 亿元,已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总计为
3.25 亿元。


管理层运用预期损失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阶段一和阶段二的上述金融资产,
管理层运用包含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
约风险敞口等关键参数的计量模型评估减
值准备。对于阶段三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上述
金融资产,管理层通过预估未来金融资产的
现金流量,计量减值准备。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
型所包含的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主要包
括: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选择计
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在计量
预期信用时确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信息和
权重。


中原证券公司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建立了
相关的治理流程和控制机制。


由于中原证券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
型使用了复杂的模型,运用了大量的参数和
数据,并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且上
述金融资产以及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重大,
因此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有关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
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详情请参阅财务报表
附注六、4、8、12、13。








我们就管理层减值评估执行的审计程序
包括:

. 我们了解和评价了上述金融资产在
审批、监控、分类流程以及减值准备
计提等方面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检查管理层作出的上述金融资产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
的判断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判断的合理性。选取样本执行审阅程
序,检查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的抵押物数量及抵押物价值;对债
权投资的外部评级、负面信息进行查
询;
. 评价管理层评估减值准备时所用的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参数的可靠性,
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
险暴露、折现率、前瞻性调整及管理
层调整等;我们检查了模型计量所使
用的关键数据及参数,以评估其准确
性和完整性;针对涉及主观判断的输
入参数,我们进行了审慎评价,包括
从外部寻求支持证据,比对内部记
录;
. 我们在选取样本的基础上,评价已发
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违约损失率
的合理性;检查了管理层基于债务人
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抵押物的市场
价值而计算的损失准备;在相关数据
可获取的情况下,考虑资产负债表日
后发生的事项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
的资产质量。








3、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于2018年12月31日,中原证券公司以公允价
值计量金融资产为147.20亿元,其中公允价
值分类为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分
别为96.12亿元和17.79亿元。


中原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的估值以市场数据和
估值模型相结合为基础,其中估值模型通常
需要大量可观察的或不可观察的输入值,输
入值的确定会使用管理层估计。此外估值方
法及估值模型的选择也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
断。


我们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确定为关键
审计事项是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额重大且部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较
为复杂,在确定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以及估
值模型使用的输入值时涉及管理层判断的程
度重大。


有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详情请参阅财务
报表附注十。


我们就管理层对金融资产估值执行的
程序包括:

. 测试管理层对金融资产估值的控制
政策,分析管理层估值控制政策的合
理性及有效性;
. 选取样本,通过比较中原证券公司采
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可获取的市场
数据,评价属于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
. 对不同类别金融资产估值技术进行
检查,评估所用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
的合理性;同时,基于相关市场数
据,对计量分类为第二层级和第三层
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的可观
察输入值或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
性和适当性进行抽样评估;
. 采用抽样方式重新复核金融资产的
年终估值,验证年终估值的准确性;
. 评价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适当反映
了金融资产估值风险。





四、其他信息


中原证券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原证券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
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原证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原证券公司、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原证券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
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中原证券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中原证券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一 、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整合河南财政证券公司和安阳市信
托投资公司所属营业部及安阳市财政证券公司、鹤壁市财政证券公司和焦作市国债服务部的基
础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
字[2002]326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豫股批字
[2002]31 号)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设立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33,790,000.00 元,其中:许继集团有限公
司 出 资 420,000,000.00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627%; 河 南 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公 司 出 资
363,618,4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35.173%;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出资 100,000,000.00 元,
占注册资本的 9.673%;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0,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673%;安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出资 16,980,8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643%;安阳市信
托投资公司出资 10,522,5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18%;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0.967%;焦作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7,668,300.00 元,
占注册资本的 0.742%;鹤壁市经济发展建设投资公司出资 5,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0.484%。


200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26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函》(豫政函[2001]66 号),公司与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
类资产收购协议》,收购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19 家证券营业部及 11 家证券服务部的
证券类资产。


2003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驻马店市财政局、孟州市财政局和许昌市财政局签订《证券类资
产收购协议》,收购三地财政局下属的驻马店市国债服务部、孟州市国债服务部和许昌市国债
服务部。


2007 年 1 月 4 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市经发公司弥补原安阳
信托参股中原证券资本金不足等事项的批复》(安政文[2007]3 号),将安阳市信托投资公司持
有公司的 1,052.25 万元股权划转给安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持有。


2008 年 6 月,根据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4 号)批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999,725,700.00 元,其中: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500,000,000.00 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499,725,700.00 元。2008 年 6 月 10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781 号),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河南省经
济技术开发公司持有的公司 71,525.36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 35.173%)以及河南省建设投资
总公司持有的公司 19,670.42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 9.673%)。本次增资、股权转让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1,033,790,000.00 元变更为 2,033,515,700.00 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911,957,8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4.846%;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826,159,600.00 元,
占注册资本的 40.627%;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96,704,2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673%;安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2010 年 12 月改建并更名为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 54,103,2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661%;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668,900.00 元,
占注册资本的 0.967%;焦作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15,085,1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0.742%;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 年 10 月鹤壁市经济发展建设投资公司更名
为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改建为鹤壁市经济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3 月更名为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9,836,9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0.484%。本次增资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以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 2141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011 年 6 月 1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豫证监函[2011]111 号),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
公司(后更名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立白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惠友毛衫有限
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金龙实业有限公司和山东环球渔具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受让许继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3,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8,315.96
万元、1,600 万元和 1,500 万元股权。


2011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
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34 号)批复,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受让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60,800 万元股权。


2012 年 4 月 6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豫证监函[2012]41 号)及股权转让协议,许继集团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2,400 万股股份转让给许昌施普雷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38 号),核准中原证券发行不超过 598,100,000 股境
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2014 年 6 月 24 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出具同意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同意函。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598,100,000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股
票代码“1375.HK”,股票简称“中州证券”,本次 H 股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631,615,700.00 元。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及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H 股的议案》,同意公司
新发行不超过 592,119,000.00 股 H 股股票。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 592,119,000.00


股 H 股股份。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合共 592,119,000.00 股 H 股已由公司按配售价每股 H 股 4.28
港元成功配发及发行予至少六名承配人。本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223,734,700.00
元。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及第
二次 H 股类股东会议作出决议,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8 号),核准中原证券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不超过 7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923,734,700 元,2017 年 1 月 3 日,
公司 A 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 A 股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及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5]26 号),按本次发行
700,000,000 股计算,国有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
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
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 47,979,175 股、10,348,840 股、4,375,124
股、2,846,433 股、1,578,336 股、1,034,804 股、793,645 股、526,112 股和 517,531 股股份
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 9 家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
计 70,000,000 股。


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场内交易回购公司 H 股
股票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场内股份回购的形式回购部分 H 股股票。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4
号),核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3,923,734,700 元变更为不低于 3,798,731,800 元。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 H 股回购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 H 股 54,664,000 股,分别占回购前公司 H 股股份
总数和公司总股本的 4.37%和 1.39%。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工作。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869,070,700 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菅明军。公司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公司属金融行业,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经理层是
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稽核审计总
部、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办公室、战略


发展部、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群众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总部、计划财务总部、资金运
营总部、交易结算总部、信息技术总部、风险管理总部、法律事务总部、合规管理总部、经纪
运营管理总部、零售业务总部、两融与衍生业务部、网络金融部、做市业务总部、证券研究所、
质押融资部、战略客户部、资产托管总部、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市场部、后勤服务中心、资本
市场一部、资本市场二部、投资银行运营管理总部、企业融资一部、企业融资二部、企业融资
三部、企业融资四部、企业融资五部、企业融资六部、企业融资七部、企业融资八部、企业融
资九部、企业融资十部、企业融资十一部、债券及结构融资部、质量控制总部、融资管理部、
郑州投行总部、并购融资部等职能部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已批准设立并已开业的证券营业部 88 家;拥有已批准
设立的分公司 24 家;拥有二级控股子公司 5 家,即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期货)、
中鼎开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鼎开源)、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
权中心)、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国际)、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中州蓝海),三级控股子公司 6 家,即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豫新投资)、河
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证开元)、中州基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中州基石)、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原名称为中州汇联信息技术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中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国际控股)、中州咨询服务(深圳)
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咨询),四级控股子公司 1 家,即中州国际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州国际金融),五级控股子公司 1 家,即中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州金融控股),六
级控股子公司 6 家,即中州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国际证券)、中州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简称中州国际期货)、中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国际投资)、中州国际财务有限公
司(简称中州国际财务)、中州国际融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国际融资)、中州国际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简称中州国际资产管理)。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子公司中原期货、中
鼎开源、股权中心、中州国际、中州蓝海的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
理的。


四 、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金融工具、证券承销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买
入返售与卖出回购款项、收入确认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18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
量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
负债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
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
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
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
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
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
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
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
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
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
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
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
物是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
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
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同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的合同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下三类:

(i)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iii)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iii)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管理该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


业务模式反映了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在确定一组


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以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
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理人员、风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
现金流量属性。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指相关金融工具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
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本公司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
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
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本公司对债务工具资产和权益工具资产的分类具体如下:

①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本公司基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债务工具划分为以下三种计量类别:

以摊余成本计量:如果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该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核算。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对于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条件的资产,本公司将其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②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
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属于权益工具:

a.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
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b.将来须用或可用发行人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
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发行人只能通过
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全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但管理
层已做出不可撤销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外。本公司对
上述指定的政策为,将不以取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含嵌入式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支付时,
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


(3)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但以下情况除外: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以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由于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应用继续涉入法进行核算而确认的金融负债。

当该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本公司根据该转让收取的对价确认金融负债,并在后续期间
确认因该负债产生的所有费用。


③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确定:a.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b.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c.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于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
预期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
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
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
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
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
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
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作为投资
回报的股利收入在本公司确定对其收取的权利成立时进行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只有在同
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①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②
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a.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十八条规定,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
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留存收益。


(5)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②租赁应收款;

③合同资产;

④本公司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
和满足一定条件的财务担保合同。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相关的损失准
备。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反映了以下各种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
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需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对于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工具,本公司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 1 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 2 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 3 阶段: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
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
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
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
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
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
面价值。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
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
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市场上,
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
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则采用最近
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时,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
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10. 融资融券业务核算办法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
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业务,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


公司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公司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客户买卖证券时,作为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分开核算,并在“货币资金”等项目中单设明细科目核算,
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确认为一
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与客户清
算时如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
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小于
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
佣金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与客户办理上
述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确认收入。公司向客户统一结息,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12.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核算办法


买入返售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
及票据等),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品。买入返售按买入返售相关
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


卖出回购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的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等)出售给
交易对手,到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产品。卖出回购按卖出回购相
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卖出的金融产品
仍按原分类列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并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核算。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的利息收支,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实际利率与合同
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支。


13.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
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
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
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
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按零确定。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
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
投资成本。


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
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
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
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
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
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
期损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
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
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营业用房屋

40.00

5.00

2.38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2,000.00 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营业用房屋、非营业用房屋、简易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动力设备、交通
运输设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安全防卫设备、办公设备,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
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
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
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
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营业用房屋

40.00

5.00

2.38

非营业用房屋

35.00

5.00

2.71

简易房

5.00

5.00

19.00

建筑物

20.00

5.00

4.75

机械设备

10.00

5.00

9.50

动力设备

15.00

5.00

6.33

通讯设备

5.00

5.00

19.00

电子设备

5.00

5.00

19.00

电器设备

5.00

5.00

19.00

安全防卫设备

5.00

5.00

19.00

办公设备

5.00

5.00

19.00

其他运输设备

8.00

5.00

11.88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
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
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
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
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
进行调整。


17.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
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
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 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交易席位费、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
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取得之日起,按其使用年限平均摊销;交易席位费、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
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
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
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
命内摊销。


19.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公司将进
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
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
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
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0.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
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
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
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21. 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职工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
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
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以及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
予的短期薪酬。公司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
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
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
划计算的应缴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
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公司决定解除与
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员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
的补偿。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和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公司员工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
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公司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公司缴费每年不超过公司上年
度工资总额的 1/12。公司和参加人个人缴费之和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1/6。公司缴费
比例与公司上年每股收益挂钩,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上年每股收益(元)

缴费比例

<0.05

0

[0.05 ,0.06)

4%

[0.06 ,0.07)

5%

[0.07, 0.08)

6%

[0.08 ,0.09)

7%

[0.09 ,0.1)

8%

0.1 及以上

8.33%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
实施,同时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
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公司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比照辞退
福利处理。在内退计划符合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时,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之间期间、公司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
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3.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
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
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
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金额。


24. 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关于证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
作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当期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根据《证券法》
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的规定,按照当期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 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为降低债券的偿付风险,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 2013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比例,其中任意盈余公
积金按照当期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当期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1%
提取,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在债券剩
余存续期间,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当期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当
期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 12%提取。


25.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收入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指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
认。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承诺。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
承诺,也包括客户基于本公司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于合同订立时


合理预期本公司将履行的承诺。


本公司于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
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
段内履行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
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
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若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
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
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
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证券买卖交易日确认收入。


证券承销收入,于本公司完成承销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于受托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时,按照合同规定的
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受的收益或承担的损失,确认为当期的收益或损失。合同规定公司按约定
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费的,则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发行保荐、财务顾问业务、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根据合约条款,在本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
过程中确认收入,或于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确认。


(2)利息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约定的
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价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在
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
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认为当期收入。


(3)投资收益

公司将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其他债权投资时,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和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
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
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26.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
务。公司受托经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托管客户或
集合计划为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不在公司财务报表内列示。


27.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
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
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
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
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
直接拨付给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
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
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
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
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
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
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
法确认为收入。


30.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
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


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
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
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31. 分部信息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
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
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
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2.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
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
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
可立即出售;

-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 不
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
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
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界定为终止经营:


-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
联计划的一部分;

-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
营损益列报。


33.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公司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
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公司管理层对估
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
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
险。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开展融资类业务(含融资融
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等)形成的资产,以及货币市场拆出(借出)资金或证券、应收
款项和应收融资租赁款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上述金融资产的分类与性质,结合自身风险管理实践及减值指引的相关要求,
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综合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
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建
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上述金融工具的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相关假设、参数、数
据来源和计量程序均需本公司作出专业的判断,这些相关因素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算结果产生影响。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
出重大判断和估计如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
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
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
目前采用的折现率,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公司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
值损失。


(3)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
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
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
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
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5)合并范围的确定

评估本公司是否作为投资者控制被投资企业时须考虑所有事实及情况。控制的定义包含以
下三项要素:(1)拥有对被投资者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及(2)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倘若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一项
或多项要素发生了变化,则本公司需要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企业构成控制。


对于本公司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等),本公司会评估其所持有结构化主
体连同其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本公司对结构化
主体拥有控制权。若本公司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的合并范围。对于本公司以外各方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因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具有合约义
务以现金回购其发售的份额,本公司将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或应付款项。





34.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
则”),本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上述准则,且采用上述准则对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上述准则另称为“原金
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该变化构成了会计政策变更,且相关金
额的调整已经确认在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选择不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于首次施行日的账面价值调整计入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储备。


基于以上处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对当期信息作出相关披露。



(1)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别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金融分类和计
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务报表科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科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863,709.45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863,709.45

结算备付金

摊余成本

235,021.65

结算备付金

摊余成本

235,021.65

拆出资金

摊余成本

4,000.00

拆出资金

摊余成本

4,000.00

融出资金

摊余成本

635,297.08

融出资金

摊余成本

635,204.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920,701.73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摊余成本

920,721.33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

10,045.96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

10,045.96

应收利息

摊余成本

44,907.72

应收利息

摊余成本

44,907.72

存出保证金

摊余成本

26,082.62

存出保证金

摊余成本

26,082.62

其他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135,546.10

债权投资及其
他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182,788.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

762,250.27

交易性金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

980,120.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94,706.95

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9,815.35

衍生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

5,993.76

衍生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

5,993.76



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要求,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只有一项变化,即,对于被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负债,其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部
分将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此变化对本公司无影响。



(2)将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节表

本公司对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了分析。


下表将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类别列示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过
渡至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按照新计量类别列示的账面价值: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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