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国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20:49:46 中财网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年度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
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委员会的工作,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2018年度的履职情
况进行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尹锦滔先生、任克雷先生、吴积民先生、马蔚华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其中尹锦滔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委员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尹锦滔先生为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曾任职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所及中国所的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审计及财务管理经验。现担
任下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大快活
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KFM金德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加保险(控股)
有限公司、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尹先生热
心公益,现任香港公开大学的义务司库及校董,并在一些慈善团体及非政府服务机构
担任领导职务;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委员
会委员。


任克雷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国家经委政策研究室副
主任,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兼美国公司总裁,深圳市委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深
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主任,华侨城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
事长、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副会长、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理事会副理事长、前海合作区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前
海规划建设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世
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设计联合会会长、深圳市设计与艺术联盟主
席、南方科技大学理事会理事、暨南大学董事会董事、华侨大学董事会董事等社会职
务。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吴积民先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吴先生在财务及经济管
理等方面经验丰富,曾任摩根大通公司资深银行家兼投资银行副总裁、美林证券(亚
太)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监、嘉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LGT投资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香港首席投资官、汇丰银行董事(香港投资银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执行董事、星展银行大中华区执行董事兼股权资本市场及并购业务负责人、大新银行
私人银行部门负责人。现任GRE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兼职
副教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马蔚华先生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
首席执行官,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
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壹基金理事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本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
下简称“普华永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了聘
请普华永道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2、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我们审阅了公司与普华永道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条款,并出具了“审计委员
会致普华永道的沟通信”。审议通过了普华永道2018年度审计费用,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批。

3、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普华永道出具的独立性确认函,审阅了普华永道的阶段性
工作,认为普华永道按照审计法规和执业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能够与审计委员会保持及时
的沟通,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4、与普华永道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事项
我们在普华永道开展现场工作前,审阅了其提供的“开始审计及审计策略概述”

的沟通文件,了解并同意了审计范围、计划、时间表、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的领域。

对此,我们委托公司出具了审计工作的沟通信,督促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约
定时限内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5、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结果进行评价
我们审阅了普华永道递交的“2018年解决方案和完成审计”的沟通文件,认为其
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对此我们签署了“普华永道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及评价意见”,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在2018年的工作过程中,
公司审计部门在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后,形成审计报告发送给我们。我们对每一份审
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督促公司对于审计中的发现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听取了审计部
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培训情况,对审计部的部门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并签署了书面意见反馈,同意将
其提交给普华永道进行审计。 我们审阅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
告(草稿)及由普华永道提交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状况。我们
出具了对普华永道初步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


在报告期内,普华永道和公司内部审计没有注意到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的发生。

2、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并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们与普华永道和公司管理层沟通了相关事宜,在报告期内,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欺诈、舞弊及重大错误的可能性极低。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方案和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设计的适当性,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与公司和普华永道讨论
了评价和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并了解了公司缺陷整改的机制和监督措
施以及整改的进度,进一步督促公司及时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听取了公司与普华永道的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使公司
管理层、公司审计部和普华永道进行充分沟通,提高审计效率,增强审计效果。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现场会议和三次通讯形式的会议,除马蔚华先
生因故未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已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外,其他审计委员亲自参加
了所有会议。

(一)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阅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并签署书面意见反馈,同意将其提供
给普华永道进行审计;
2、审阅 “致普华永道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
的审计工作的沟通信”,督促普华永道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委托公司
将沟通信原件提交给普华永道。

(二)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本公司国贸大厦A座29
层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草稿);

2、审议通过了支付普华永道2017年度审计报酬并确认其执行2017年度审计的


独立性;
3、建议董事会继续聘用普华永道对公司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审
计,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建议提请于七届七次董事会
会议批准。

审计委员与普华永道进行了单独的沟通,并对公司的公寓重新装修样板间和商城
部部分业务进行了实地考察。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阅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草稿);
2、审阅普华永道所做的2018年中期审阅计划和结果;
3、审阅公司审计部完成工作计划情况和公司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核了普华永道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对相关条款没有意见;
2、审阅了普华永道的2018年审计安排和审计计划时间表。对普华永道做出的工
作安排和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没有意见;
3、审阅了普华永道出具的独立性确认函,确认注册会计师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
4、审阅并批准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此页无正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尹锦滔、任克雷、吴积民、马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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