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规范运作,认 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审慎调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6日审议同意授权厦 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 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 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及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 公司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人民币36亿和 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6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 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6日审议同意公司与 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航空”)在2018年下半年至 2019年上半年为新设立及已设立的14家SPV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36.32亿美元的对外担保(其中本公司为13家SPV 提供不超过32.41亿美元的担保额度,重庆航空为1家SPV 提供不超过3.91亿美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和重庆航空在 各自的最高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运营飞机数量及租赁期 限,在各自对应的SPV 内分配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 并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6月15日,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 二、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的发生情况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厦门航空为部分 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申请个人贷款,并分别对个人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行已 向部分飞行学员发放贷款,由本集团担保的贷款为人民币 318.33百万元,其中由厦门航空担保的贷款为人民币26.94 百万元。由于在飞行学员的培养过程中,小部分飞行学员因 无法完成课程或其他原因,已经退出了培养计划,其中部分 飞行学员暂时无力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本息,因此公司在报 告期内已经为这部分飞行学员履行连带责任担保,共计偿付 人民币19.27百万元,厦门航空偿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38 百万元,公司也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向这部分飞行学员追缴 相关的银行贷款本息。 (二)截至报告期末,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美元5.52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新设立及已设立的SPV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24.24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并对外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违 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郑凡 顾惠忠 谭劲松 焦树阁 2019年3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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