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福佑:2018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4:53:51 中财网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2018

12

31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9

03

29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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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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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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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1.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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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2
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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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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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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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7
3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
................................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
.....
10
§4
管理人报告
................................
................................
................................
................................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
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
2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
2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
2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
2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
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
23
§5
托管人报告
................................
................................
................................
................................
.............
2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
2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
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
23
§6
审计报告
................................
................................
................................
................................
.................
23
6.
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
.........................
2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
.....................
23
§7
年度财务报表
................................
................................
................................
................................
.........
27
7.1
资产负债表
................................
................................
................................
................................
.....
27
7.2
利润表
................................
................................
................................
................................
.............
2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
.
30
7.4
报表附注
................................
................................
................................
................................
.........
31
§8
投资组合报告
................................
................................
................................
................................
..........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
.................
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
56
8.3
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
5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
5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
62
8.
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
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
6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
6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
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
.......................
6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
.............................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
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
...........................
6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
................................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
6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
................................
.......
7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
...............................
72
13.2
存放地点
................................
................................
................................
................................
.......
72
13.3
查阅方式
................................
................................
................................
................................
.......
7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501055

交易代码

50105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
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
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4月08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241,485.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本基金因募集规模不满足上市条件,无法依计划于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特此提示,敬请投资者做好流
动性安排。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
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经济基本面状
况、宏观政策变化、金融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通
过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
比较分析,对各主要投资品种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
行研判,根据判断结果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
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
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
化,适时动态调整各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控制投
资组合整体风险基础上力争提高收益。





本基金在价值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建立成长策略、主
题策略、定向增发策略以及动量策略等多策略体系,
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针对性运用;固定收益投
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
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
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
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在基本面
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
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
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
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
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武祎

贺倩

联系电话

021-20537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ct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95599

传真

021-20537999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
融中心41/43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周慕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2018年04月0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725,206.12

本期利润

-16,949,103.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34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5.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4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949,103.7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34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292,381.8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65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3.4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8日,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16.08%

1.91%

-6.12%

0.90%

-9.96%

1.01%

过去六个


-21.16%

1.66%

-6.68%

0.82%

-14.48%

0.8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3.46%

1.41%

-10.71%

0.77%

-12.75%

0.6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8日,基金净值表现只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自报告期末数据。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4月8日-2018年12月31日)




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基金基准
2018-04-092018-05-172018-06-252018-07-302018-09-042018-10-172018-11-222018-12-31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投
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则为0~95%。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建仓期是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10月8日,截至报告期末及建仓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业绩比较基准
2018年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4

8
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合同生效当
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投


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则为0~95%。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建仓期是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10月8日,截至报告期末及建仓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8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过
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第
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基金募
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起
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等多个子品牌,产品具
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184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
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通
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司将以专业的投
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姚思劼

本基金
的基金

2018年4月8


-

8年

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

2011年7月加入财通基金




经理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
研究员、研究员,研究行
业覆盖汽车、机械、公用
事业等,重点关注高端装
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
现任基金投资部的基金经
理。


谈洁颖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公
司总经
理助理
兼权益
投资总


2018年5月
21日

-

14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
企业管理专业。曾就职于
北京大学,从事教育管理
工作,历任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专户投资经
理、基金经理、投资部副
总监、总监,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国内股票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2017年4月加入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总
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
监。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
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
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
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
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
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
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
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
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
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
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
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
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
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
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
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本公司现行公平交易制度主要内容附录如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业务管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
益输送。


第五条 本制度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
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而制订。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
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
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 公司应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


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
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
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应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
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第九条 公司研究员负责各行业上市公司的调研及研究报告的撰写,采用客观的研究
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
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公司内部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内部研究报告由行业研究
员上传公司研究平台,各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同一时间接收到同样的研究信息及个股评
估,对自身管理的组合做出适当的投资决定,不存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全面的
情况。


第十条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
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
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
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
合。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
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
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即投资组合经理应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和
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
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 公司要求投资组合经理承诺并落实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特定资产管理合同
及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
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
合法利益,并按照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五条 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保障集中交易部
的独立性与保密性,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十六条 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
分配原则为"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



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
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
动性等原因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
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
投资的投资组合可以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第十八条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
配至交易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应保证不
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
完成。


第十九条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
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会自动提示交易
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该模式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组合的指令有效价格范围内,
系统能最大限度保证参加公平交易的各投资组合所买入或卖出投资对象的价格接近。各
投资组合参加公平交易委托数量按照各投资组合中尚未执行指令部分的委托数量占公
平交易委托总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各投资组合指令在无交易员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各自
在交易所完成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 公司要求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绝对公平交
易执行。即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如需下达同一只投资对象的买卖交易指令时,其所管理投
资组合的所有有关指令必须在15分钟内批量下达,且指令价格必须相同,但数量可以按
投资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无法进行绝对
公平交易执行的,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
审批表》,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要求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公平
交易执行。即不同的投资组合经理基于平等的信息知晓权和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个别情
况,分别独立做出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决策,故下达指令的时间、限价都会有所不同。

但由于是共同享有同一信息来源,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在同一天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买
卖交易指令应为同向交易,限价范围比较接近但可以不同,指令的数量也可按组合的规
模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二条 投资组合经理不得为了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在交易日14:50-15:00 间下
达交易所投资指令,如因为申购、赎回或合规控制的要求需在交易日14:50-15:00 间
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投资经理必须使用录音电话通知集中交易部相关情况,并于当日
收盘后及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和投资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
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在获
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


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集中交易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
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价格与数量等要素。


第二十四条 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交易,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
由投资交易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按照公司已建立
的相应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确保投资管理和交易管
理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公平诚信,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根据监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主要的异常交易类型包括:涉
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
行为等。


(一)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根据能够影响股价和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重
大非公开信息进行投资的行为;

(二) 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致使证券
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致使证券交易量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
交易量水平。其主要的类型包括:

1、连续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
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进行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
行为;

2、约定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相互串通,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
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虚假申报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
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

4、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
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
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行为;

5、尾市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即将收市时,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
手段,操纵证券收市价格的行为。


(三)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同一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
易、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等存在利益输送和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投资组合经理或者研究人员获得的是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证
券的市场价格和投资者行为有重大影响的而又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 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行为主要依据该信息,无其他充足、深入的研究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连续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就同一证券大笔
下单、连续下单或者密集下单(如多个组合同时下单),造成证券交易价格波动达到一
定幅度;

(二)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进行巨额交易量的申报,且申报价
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价格达到一定幅度;

(三)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
易,造成证券交易价格发生明显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四)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可进行T+0 交易的市场中在同一
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五)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大宗交易中进行涉嫌虚假申报或
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六)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银行间债券交易等议价交易中的
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同期市场平均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 约定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


第三十一条 虚假申报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一个交易日内
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某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
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第三十二条 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和尾市价格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在计算相关证券
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如证券交易所收市前的十分钟时间,公
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发出买入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上涨,或
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发出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下跌,或者通过发出买入
或者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十三条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以对方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或者在银行间
债券交易市场等议价市场上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 公司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存在就同一证
券的无合理理由的反向交易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界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包括:

(一) 各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公司可能参与的异常交易行为:

1、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
方的交易;

4、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5、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6、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7、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8、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9、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10、其他经交易所或托管银行电话、书面提示的交易异常行为。


(二)银行间询价交易包括的异常交易行为:

1、交易对手异常:指交易对手超出交易对手库范围、与信用级别较低的交易对手
进行大额交易、与丙类账户进行交易;

2、交易价格异常:指回购利率异常和现券交易价格异常。回购利率异常指回购利
率偏离同期公允回购利率(可参考中债登网站提供的回购利率数据)30bp

以上,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益率(根
据影子定价标准确定)30bp 以上(一年期以上债券为50bp);

3、同日反向交易:指当天买卖同一债券品种且价格相同(或造成亏损)的交易、
当天进行利率相同(或造成亏损)的正逆回购交易等。


(三)其他涉嫌进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1、关联交易行为;

2、投资于禁止或者限制的投资对象;

3、与受限或禁止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4、采用可能显著影响市价的交易方式;

5、可能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

6、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或公司内部的投资分析明显不符的交易行为。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十五条 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包括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环节。


第三十六条 事前监控是指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进行风险监控参数设置及风险监控参
数调整,此项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七条 在新投资组合成立并开始运作前,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资产管理
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决定,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编制《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
经督察长批准后进行设置。



第三十八条 《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应包括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内部监控指
标三个方面。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必须与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各类资产管理合同
的相关规定严格一致。非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资产管理合同发生调整和变化,风险
管理部部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取消、放宽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的要求。对于内部监控
指标,公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放开监控、放宽监控程序的,风险管理部应在严格审核
程序完整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执行放开、放宽监控的操作。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日常交易中系统自动触发的限制性投资交易行为予以
监控和报告。


第四十条 事中监控是指投资交易过程中对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控,包括指令时间、价
格、数量等方面。集中交易部负有对系统无法识别和限制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控和报告的
职责。


第四十一条 事后监控包括公平交易分析、交易情况稽核两项内容,分别由风险管理
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第四十二条 集中交易部在收到下述情形之一的投资指令时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和报告制度。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后,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暂停执行:

(一) 交易所投资指令当日累计数量已达到所投资股票当日成交量的50%的;

(二) 交易所投资指令下达时间距离收市10 分钟以内的;

(三) 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证券频繁下达指令或者频繁撤销指令的;

(四) 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投资某一证券,对其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各投资组合下
达投资指令时,存在不合理时间或价格差异;

(五) 议价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股东、投资组合托管人或其重大利益关联方、
议价交易对手库以外的交易对象;

(六) 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时,投资指令价格偏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5%(含)以
上的;

(七) 其他可能影响到公平交易或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的。


第四十三条 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由集中交易部要求指令下达人填写《特殊交
易需求申请审批表》,指令下达人做出合理性解释,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集中交
易部、风险管理部备案。审核流程中任一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要求其他相关人员提
供意见。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
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
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
理性解释。



第四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
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

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八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健全相关业
务记录,确保投资交易公平性的可稽核性。


第四十九条 投资交易行为稽核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 投资交易系统风险控制参数的健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 投资指令、指令分配、交易执行的合法合规性;

(三) 公平交易分析工作及相关专项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十条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稽核工作应反映在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
以及相关专项稽核报告中。


第五十一条 督察长负责对整个投资交易业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情况实施
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在监控过程中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一旦发现异常交易,
应立即向公司督察长、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的控制和改进措施。


第五十三条 经报告的异常交易行为,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
应查明该事项的发生过程、发生原因、责任人、处理建议,形成报告后报送督察长、分
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交易价差是指不同投资组合在相同的时
间段内同买或者同卖一只股票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差异。


第五十五条 交易价差分析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 分别计算各个投资组合同期、同方向交易的某只股票的交易均价,然后比较
各自均价差异,再将发生的所有差异进行汇总分析;

(二) 模拟计算各投资组合之间溢价金额大小,分析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建立分析交易价差的信息系统,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和不同类
别投资组合之间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其他投资组合收益率存在明显
差异的投资组合重点进行交易价差分析。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
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


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
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第五十八条 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情况;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
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在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
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参考交易所和托管银行的提示进行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
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
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
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
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
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周期性放缓的态势,下行压力逐季提升,希望能通过
去杠杆的方式控制经济金融体系的风险,谋求实现脱虚向实的目标和探索实现产业转型
升级的路径。上半年突发的中美贸易摩擦使得外围环境对我们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加大了内部承受的压力。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使得A股市场在2018年呈现出趋势性下跌
的态势。


我们在2018年重点配置了消费类板块内各子行业龙头,偏重商贸零售、医药等必选
消费品,在经济下行趋势中获取相对稳健的业绩表现,在此基础上结合宏观和行业基本
面的变化,对持仓结构进行持续调整优化,进入四季度后随着货币政策的逐渐转向,整
体股票持仓开始逐步提升,同时结合产业政策与行业基本面出现的变化,逐步加大科技
成长类个股的配置权重,为2019年做好准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0.7654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23.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7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预计经济下行趋势仍将持续,企业盈利增速逐季回落的趋势可能延续至2019年
上半年。美国经济增速大概率见顶回落,使得中美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有望得到改善,
美联储持续加息对新兴市场的压力在2019年有望得到缓解,油价回落使得通胀压力进一
步消逝,为国内货币政策的宽松打开了空间,逆周期调控的对冲政策有望在2019年上半
年陆续推出。权益市场在经历了四季度的大幅回落后整体估值吸引力进一步提升,风险
偏好已经开始出现恢复的迹象。


对于2019年的市场,我们认为当前的估值水平已经相对充分地反映了投资者对于未
来经济基本面走势的悲观预期,在外部环境逐步缓和叠加内部呵护市场的政策逐步推出
后,我们会努力把握市场机遇,重点配置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基金产品的核心资产,在
此基础上,结合市场风险偏好逐步提升的特征,重点关注新科技与新消费领域的投资机
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推
进监察稽核各项工作。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内控制
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与相关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进行监督稽核、评价、报告和建议。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
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
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
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
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
度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
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
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
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
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
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
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
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
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外包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
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
了《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并提供流通
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了《基金行
政外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估值业务
实行外包。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
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951782_B1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4月8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
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8年4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
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其他信息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
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




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财通多策略
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
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
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财通
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
能导致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
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
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骆文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03-28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41,448.74

结算备付金



223,235.61

存出保证金



61,507.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1,245,663.44

其中:股票投资



51,245,663.4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3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802.74

应收利息

7.4.7.5

-46.8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55,574,611.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3,689.63

应付托管费



12,281.6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6,258.0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50,000.00

负债合计



282,229.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72,241,485.60

未分配利润

7.4.7.10

-16,949,10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292,381.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574,611.07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654元,基金份额总额72,241,485.60份;

(3)本基金成立于2018年4月8日,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资产负债表只列示2018年12月31
日数据,特此说明。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4月0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4月08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一、收入



-15,643,655.24

1.利息收入



455,760.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6,746.8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9,014.1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75,518.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6,274,743.8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399,225.3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0,223,897.6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减:二、费用



1,305,448.5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21,909.15

2.托管费

7.4.10.2.2

120,318.2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交易费用

7.4.7.19

308,352.1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154,869.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949,103.7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949,103.78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成立于2018年4月8日,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4月0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4月0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