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孚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03月30日 02:24:37 中财网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孚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中孚信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5号)核准,中孚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2,0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2.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14.00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共计3,647.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566.90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336号《验资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22,566.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16.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17.13

加:理财产品及银行定期存款收益

519.02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67

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

5,069.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分别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
路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新
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17年10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解除协议书》,并于
当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齐鲁银行济南经十东路支行

86611765101421001619

90,670,000.00

-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

531903690610999

79,650,000.00

7,167.98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

8112501013300472074

45,670,000.00

3,594,240.53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

8112501012500472075

9,678,950.08

5,483.55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行

206534142164



47,084,486.98

活期存款

合 计



225,668,950.08

50,691,379.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56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17.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16.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项目
可行




更项

(含
部分

更)

金额(2)

进度(%)
(3)=
(2)/(1)

态日期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信息安全保密检
查防护整体解决方




9,067.00

9,067.00

6,473.47

9,257.95

102.11

2019.5.31

-

-



2.商用密码客户端
安全产品



7,965.00

7,965.00

1,612.17

3,473.62

43.61

2019.5.31

-

-



3.研发中心建设



4,567.00

4,567.00

3,231.49

4,316.65

94.52

2019.5.31

-

-



4.营销及服务平台
建设



967.90

967.90

-

967.90

100

2019.5.31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566.90

22,566.90

11,317.13

18,016.11

79.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位于济南的生产经营场所奥盛大厦15-16层现有可用面积有限,而北京中孚、南京中孚所在地
具有便利的资源优势以及丰富的研发人才优势,因此公司决定由两家全资子公司实施信息安全保密检
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更好的利用北京、南京两地的区位以及人才资源。2017
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
孚信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4,299.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096 号
《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孚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23
日、24日分次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金额4,299.67万元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7月12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中孚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大华核字[2019]00155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孚信息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文轩



王启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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