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格林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30日 02:53:57 中财网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万元,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
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
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
整计入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补足募集资金
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8,757.69 -
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万元,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
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
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
整计入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补足募集资金
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8,757.69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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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31,843.47 -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3,600.00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69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46.29 -
合计70,844.87(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全部用完,且首发募集资金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99,980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0,429.8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51,685.66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771.27 -
利息收入(+)943.41
合计100,943.41(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相关银行
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4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31,843.47 -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3,600.00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69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46.29 -
合计70,844.87(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全部用完,且首发募集资金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99,980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0,429.8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51,685.66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771.27 -
利息收入(+)943.41
合计100,943.41(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相关银行
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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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股。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16日全部到位,
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验资报
告》。

2、以前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7,519.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77,556.2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1.37 -
合计175,077.49(2)本年度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合计
(3)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相关
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
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股。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16日全部到位,
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验资报
告》。

2、以前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7,519.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77,556.2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1.37 -
合计175,077.49(2)本年度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合计
(3)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相关
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417,204,7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57,892,5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5年
11月
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4811001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
2015年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466.10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17,814.11 -
合计
223,280.21

(2)本年度
2015年公司第三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2,146.43 -
合计
12,146.43

(2)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17,508,280.84元。第三
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4000022529200658848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11014860043008 3,611,169.4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73070122000078589 10,699,271.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
17565101040016795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
44250100001809109181已注销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567768821998 119,014.32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
17565101040016878 3,078,825.84
合计  
17,508,280.84

(五)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
[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93,406.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25,752.71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843.85
合计156,003.43(2)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47,815,767.34元。第
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54970797120 147,526,398.02荆门市格林美新材
料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8150188000747330 100,289,369.32
合计247,815,767.3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
[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93,406.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25,752.71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843.85
合计156,003.43(2)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47,815,767.34元。第
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54970797120 147,526,398.02荆门市格林美新材
料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8150188000747330 100,289,369.32
合计247,815,767.3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1、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2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
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3月4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5月31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及实施超
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7月20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以及
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8月18日,保
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
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
田背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20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25日,荆门格
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2年12月17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5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
8
1、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2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
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3月4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5月31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及实施超
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7月20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以及
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8月18日,保
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
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
田背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20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25日,荆门格
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2年12月17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5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6月26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
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
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
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8月22日,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原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开专户。后因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承销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
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三
家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4、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
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公司就2017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关于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
9
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6月26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
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
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
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8月22日,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原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开专户。后因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承销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
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三
家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4、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
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公司就2017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关于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5、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
(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
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8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18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18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018年度《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2018年度《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5、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
(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
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8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18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18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018年度《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2018年度《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
附件一: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五: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日期:
11
附件一: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五: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日期: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二次钴镍资源的循环利用及相关钴镍高科
技产品

27,250.00 27,250.00 -27,250.00 100 2010年
12月
10,717.96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250.00 27,250.00 -27,250.00 100 -10,717.96 --
超募资金投向
-
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品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 2011年
6月
220.30是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
10,000.00 10,490.00 -10,348.25 98.65 2011年
6月
2,634.16是否
年产
500吨超细钴粉
4,900.00 4,900.00 -4,900.00 100 2011年
2月
6,986.36是否
废水、废气改造与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 2011年
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3,6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746.6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2,900.00 23,390.00 43,594.87 9,840.82
合计
50,150.00 50,640.00 70.844.87 20,558.7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合计
43,594.87万元。

2、2010年
2月
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
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6个月。公司已于
2010年
7月
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0年
4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
5,000万元用于“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品”在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投入
5000万
元。


12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4、2010年
4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
5,000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5,000万元贷款。

2010年
4月
21日,
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借款。

5、公司于
2010年
4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5月
12日,公司使用超
额募集资金
10,000万元注册成立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1年
3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格
林美增资,由江西格林美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
490万元用于江西格林美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两项合计承诺投入
10,490万元,截止本年末,
实际投入
10,348.25万元。

6、2010年
5月
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8,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10年
5月
26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沙支行
1,000万元;2010年
6月
29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1,000万元;2010年
5月
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
1,600万元;2010年
5月
1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
2,000万元;2010年
5月
26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
资金归还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3,000万元。

7、2010年
7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
4,900万元用于“年产
500吨超细钴粉”扩产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3,000万元投资建设“废水、废气改
造与扩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分别投入
4,900万元、3,000万元。

8、2010年
8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
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1年
1月
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
1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6,6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年度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年度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0年
2月
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以募集资金向具体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后,由荆门格林美以等额的增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757.6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
2月
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
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6个月。公司已于
2010年
7月
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0年
8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
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1年
1月
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13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43.4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本年度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用是否发生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2)
(3)=(2)/(1)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
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

70,000.00 70,000.00 -61,172.73 87.39 2015年
12月
5,388.94是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否
10,000.00 10,000.00 -9,999.41 99.99 2014年
12月
4,139.39是否
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不适用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9,771.27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100,943.41 -9,528.33  


*截止
2015年
12月
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43.41万元,比募集资金总额多出
943.41万元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014年
2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至
2014年
1月
31日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97,519,934.7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
1月
31日后银行结算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192,834.27元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共计
9,771.27万元。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于
2015年
12月全部完工,按照可研报告的进度,2018年生产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无

14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1年
12月
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
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
”和“偿还部分短期银行
贷款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219,770,097.77元、44,528,752.39元和
140,000,000.00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404,298,850.1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14年
1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基本完工,进入生产调试阶段。募投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具体金额及原因说明如下:(1)废旧电路板中稀
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88,6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入
7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
18,600万元。截止到
2014年
1月
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61,202.81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8,991.59万
元,主要是因为在项目投入过程中,增加了自有资金投入。

(2)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3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完成投入
10,490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投入
10,000万元,截止到
2014年
1月
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
10,012.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7.28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止到
2014年
1月
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
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
900余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5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881.3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077.49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4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
综合利用项目

38,580.00 38,580.00 38802.18 100.58 2016年
10月
968.27否*否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
综合利用项目

19,640.00 36,140.00 36611.94 101.14 2016年
12月
37.51否*否
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否
29,660.00 29,660.00 29890..49 100.78 2015年
12月
21,820.90是否
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是
16,500.00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
器基地项目

19,500.00 19,500.00 19,574.89 100.38 2016年
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
50,001.37 50,001.37 -50,198.00 100.3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 
173,881.37 173,881.37 175077.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国家有关报废汽车处理行业的宏观政策未达到预期,如影响报废汽车处理盈利能力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至今未落地,导致报废汽车处理行业未
能走向集中化、正规化处置,影响了报废汽车项目的效益。但是,报废汽车的规范处置问题已经受到
2019年两会代表的高度关注,报废汽车的污染及规范回收处置等
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相关领导已经明确表态,要积极出台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促进报废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报废汽车处理行业的未来前景良好。格林美(武汉)
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和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作为行业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的处置基地,是行业的龙头企
业,在未来将把握报废汽车行业的良好发展机遇,迎接报废汽车高峰期的到来,达到预期目标。


16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4]48110018号),经审核,截至
2014年
5月
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
475,198,674元,具体如下:格林美(武汉)城市
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
264,897,381.25元,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
71,453,479.80元,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
三元电池材料项目
59,130,185.11元,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
12,608,803.96元,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器基地项目
67,108,823.88元,合

475,198,674元。

本公司于
2014年
6月
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
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475,198,674元。由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在募集资金到帐后
6个月之内进行置
换。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已置换募集资金共计
475,198,67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7


附件四:
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5,789.2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46.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426.6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本年度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用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2)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3)=(2)/(1)状态日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
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完成股
49%股权

38,587.50 38,587.50 5,820.93 38,187.11 98.96
权转让工商变更
益后的净利润
是否
20,024.04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2015年
12月完成股
有限公司
49%股权

16,170.00 16,170.00 2,425.50 16,170.00 100
权转让工商变更
益后的净利润
是否
5,673.0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完成股
65%股权

19,500.00 19,500.00 3,900.00 19,500.00 100
权转让工商变更
益后的净利润
是否
4,939.14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否
90,500.00 70,500.00 70,500.00 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
91,963.07 91,031.75 91,069.53 100.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 
256,720.57 235,789.25 12,146.43 235,426.64 

18


附件四:
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经本公司
201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对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两募投项目进行了调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5]48110044号),经审核,
截至
2015年
11月
15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
54,661,010元,具体如下: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
35,161,010元,
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65%股权项目
19,500,000元,合计
54,661,010元。

本公司于
201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54,661,01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银行专项资金户结余
1,750.83万元,结余资金系尚未支付股权及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9


附件五:
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95.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003.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003.4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本年度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用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2)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3)=(2)/(1)状态日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
项目(6万吨/年)

118751.17 118,751.17 104,148.00 104,148.00 87.70 2019年
12月不适用建设期否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
(3万吨/年)

25,000.00 25,000.00 15,011.58 15,011.58 60.05 2021年
12月不适用建设期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
36,843.85 36,843.85 36,843.85 36,843.85 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 
180,595.02 180,595.02 156,003.43 156,003.43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无

20


附件五:
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亚会
A核字
[2018]0039号),经审核,
截至
2018年
7月
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
934,068,732.45元,具体如下: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
6万吨
/年)
795,563,190.50元,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138,505,541.95元。

本公司于
2018年
8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934,068,732.45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银行专项资金户结余
24,781.58万元,结余资金系尚未使用及利息净收入形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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