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莱宝高科: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30日 03:26:08 中财网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260006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260006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
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莱宝高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莱宝高科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莱宝高科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涟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2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7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42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41,538,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9,702,212.00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4日全部到
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
第005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467,772,898.56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231,929,313.44元;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
239,936,483.87元,较前述计算专户存款余额多出8,007,170.43元,产生此项差
异的原因是: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小尺寸一体
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19,889.18元及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8年5
月31日的累计利息收入74,606,961.50元(两项合计75,026,850.68元)转入自有
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8,007,170.4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03),
2013年3月20日,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3-008)。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19),2013年6月,
公司、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
技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
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已完成注销;原《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权利及义务即终止。截止目前,该《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239,936,483.87
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余额

其中:存款利息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56,260,483.87

5,490,377.45

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173,457,714.67

2,425,449.13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10,218,285.33

91,343.85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239,936,483.87

8,007,170.43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次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批准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间的存款转账
存储,仅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间转账存储,且转账存储后仍需严格遵照《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6月21日,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将
存储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募资专用账户的11,930万元转存至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募资专用账户。



三、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70.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777.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触摸屏项目



67,000.00

67,000.00

130.78

67,000.00

100.00

2014年09月05日

-

否注1



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触摸屏项目



78,000.00

78,000.00

-

78,000.00

100.00

2014年09月05日

19,939.57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
验中心项目



24,970.22

24,970.22

3.56

1,777.29

7.12

2020年12月31日

-

不适用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9,970.22

169,970.22

134.34

146,777.29

86.35

-

19,939.57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69,970.22

169,970.22

134.34

146,777.29

86.35

-

19,939.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注1:《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为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包括中尺寸OGS项目和小尺寸OGS项目,以
下简称“OGS项目”)公用的厂房和G5 CTP Sensor等建设投入分摊金额。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将重庆莱宝
的OGS产能全部用于生产中大尺寸OGS产品,暂未生产小尺寸OGS产品,按产品面积折算已超出包括小尺寸OGS和中尺寸OGS在内的
产品设计产能。根据公司2012年4月24日发布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
2012-020),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12月修订)的规定,报告
期实现的效益统一披露口径系项目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下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均依此定义。


注2:《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与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有关
的柔性显示面板的技术研发,支出3.56万元。


考虑到新型显示面板技术变化的行业背景,为稳妥推进新型显示面板的研发进程和达到项目预期的实施效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参见公
司2018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359,292,334.76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
电容式触摸屏部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3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2013年6月8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完工的《中尺寸
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和基本完工的《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予以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截止2018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19,889.18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将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逐步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施方式、地点变更
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情况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
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2013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2013
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3)。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已完工、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已基本完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上述
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
2018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年4月26日发布的《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截止2018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余
募集资金金额为419,889.18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4,606,961.50元,二者合
计金额为75,026,850.68元。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
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5,026,850.68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6、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
关的贷款或使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