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30日 03:34:06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
设备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
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
中,现场出席七名,董事赵国庆先生、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武钢先生、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黄天祐先生向董事会提


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
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金风
科技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015,518,277.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人民币101,551,827.76元,扣除已分配普通股股利人民币
711,240,660.00元,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分派人民币
71,410,958.90元,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131,909,040.06元,加上年结
转未分配利润2,319,220,123.16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人民币2,318,625,913.98元。


同意拟以实施配股发行后的总股本4,225,067,647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056,266,911.75
元。目前公司H股配股尚未完成发行,2018年度派发股利金额以H
股配股实际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黄天祐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金风科技未来三年(2018-2020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董事
会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
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金风科技2018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详见《金风科技2018年度报告摘要》(编号:
2019-029)及《金风科技2018年度报告全文》(编号:2019-028)。


八、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黄天祐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控制充分、
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配套指引的要求从设计和执行两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有效且执行良好。董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准确、客观。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749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审议本
事项董事会之日内有效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债券等。实际授信额度、期限、用途、
授信条件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1、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0亿元;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39亿元;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10


亿元;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
亿元;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40亿元;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30
亿元;

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5亿元;

8、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75亿元;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1亿元;

10、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50亿元;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1
亿元;

12、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

1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
亿元;

1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45亿元;

1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

16、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亿元;

17、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亿元;

18、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0亿元;


19、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亿元;

20、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
亿元;

21、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亿
元;

22、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亿
元;

23、向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亿元;

24、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7亿元;

25、向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亿元;

26、向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9亿元;

27、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7亿元;

28、向法国巴黎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9亿元;

29、向法国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亿元;

30、向泰国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1亿元;

31、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
民币3亿元;

32、向三井住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7亿元;

33、向渣打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

34、向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3亿元;


35、向恒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亿元;

36、向星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1亿元;

37、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4亿元。


38、向德国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亿元;

39、向桑坦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1亿元;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
上述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公告》(编号:2019-033)。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
2019-03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
号:2019-03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
号:2019-03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支付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783.5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报酬人民币54万元,2018年半年报审阅报酬175万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9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其报酬。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9-03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细则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细则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