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16万达02: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万达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4:15:36 中财网
债券代码:
136417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
2


回售代码:
182114





回售简称:
万达回售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万达
02
”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
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万达02(代码:136417)。


3、发行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及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为80亿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61
号。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9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
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6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
5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上市日期:2016年5月26日。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14
回售简称:
万达回售


2
、回售登记期:
2019

4

2
日至
2019

4

4
日。




3
、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
(
限申报登记期内
)




5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年5月6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
、发行
人将于
2019年5月6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联系代表人:
郝军利


电话:
010
-
8585 3888


传真:
010
-
8585 3219


邮政编码:
100020


2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9



联系人:许悦平、李恺、樊潇婷、寿峥峥、周韬、刘威、史敏捷


联系电话:
010
-
5083 8997



传真:
010
-
5760 1770


3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11



联系人:文创、王红兵、李雪斌、张瑜、杨晓雨、朱晓丹、王昭、梁宇


联系电话:
010
-
6656 8888


传真:
010
-
6656 8390


4
、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
021
-
6887 0114


邮政编码:
2001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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