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汇纳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汇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对汇纳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号《关于核准汇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8.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00万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27.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 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万元)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1 线下客流信息数据统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4,027.33 2018年12月31日 2 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7,000.00 2018年12月31日 3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000.00 2018年12月31日 4 运营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3,500.00 2018年6月30日 合计 17,527.33 -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3,002.84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2.8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0 元。经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已购置了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3 幢1单元19层作为研发场所,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增设工作人员、购 置软硬件设备等,对技术研发中心进行了扩建,基本形成了体系完整、功能健全、 人员充足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予以结项。 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总额 累计投入总额 占承诺投资总 额的比例 项目节余 金额 利息收入 净额 募集资金专 户节余金额 技术研发中 心扩建项目 3,000.00 3,002.84 100% 0 2.84 0 鉴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项目已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技 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 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田士超 王志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 月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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