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瑞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 201 9 - 027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度 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苏州晶瑞化学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6.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2 元。截至2017年 5月 1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206.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2,672,5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 保荐费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672,5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 于2017年5月 1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账号为110202042900086855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963,8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708,700.00元。 截止2017年5月17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4号验资报告验证。 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2,708,700.00 减:2017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8,866,466.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846,2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2,881.71 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 29,118,915.15 减: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175,118.11 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3,604,273.4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7,748.93 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 4,387,272.5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 管理办法 ” ),该 《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等 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与招商证券、四家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 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情况至少 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 集资金存款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 (以较低者为准)的,本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 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18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聘请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国信证券 ” )担 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 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 结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继。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与国信证券、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 2018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 司 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 “ 研发中心项目 ” 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注销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 1784545217 的募集资金账户。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技 术改造项目 ” 和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已经完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10 月 10 日分别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 11020204290008685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账号为 512902842010508 的募集资金账户。 2018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实际发展需 求,公司拟将 “ 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 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 重庆变更为 苏州和成都。 截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000868559 59,371,600.00 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1784545217 13,369,900.00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开发 区支行 10541201040062564 18,242,000.00 4,387,272.5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 干将路支行 512902842010508 31,725,200.00 合 计 122,708,700.00 4,387,272.51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000868559 )、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5452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干将路支行 ( 512902842010508 )已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2018 年 12 月 4 日、 2018 年 10 月 10 日销户 。 三、 201 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 投 项目 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2,708,7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175,118.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887,784.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 胶等新型精细化学 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否 59,371,600.00 59,371,600.00 15,726,746.11 59,452,171.66 100.14% 2018.9.30 4,438,000.99 不适 用 否 研发中心项目 否 13,369,900.00 13,369,900.00 3,595,312.00 9,802,412.00 73.32% 2018.6.30 不适 用 否 销售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 是 18,242,000.00 18,242,000.00 1,853,060.00 13,888,711.00 76.14% 2019.6.30 不适 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1,725,200.00 31,725,200.00 31,744,490.01 100.06% 不适 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 21,175,118.11 114,887,784.67 4,438,000.99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 4,438,000.9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全体董事 表决,一致同意将“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成都。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2017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84.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7月5日出具大华核字[2017] 002759号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0)。该等事项已于2017年7月21日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8月份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本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 项目总支出。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推行降本增效项目,严格 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 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59.650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74),实际结转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60.04163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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