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科士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 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 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储能业务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储能产业链核心设备的生产及经营能 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800万元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合作合资设立宁德时代科士达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开发、生产 及销售储能系统PCS、特殊储能PACK、充电桩及“光储充”一体化相 关产品。公司将持有该合资公司49%的股权。2019年4月2日,公司与 宁德时代签署了《宁德时代科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 同》,以期双方能发挥各自优势,以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生产、制造、 销售在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具有综合市场竞争力的与储能、充电桩及 “光储充”一体化相关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以盈利与可持续发展 为其长期目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与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等。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储能业务合资公司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 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