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视源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毅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其中,董事童慧明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斌)》、《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慧明)》和《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启祥)》】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 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004,274,077.27元,其中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410,636,31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10,636,318.28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金41,063,631.83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316,809,187.72元,减去因实施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派发的现金红利244,026,150.00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际可 供分配利润为442,355,724.17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依据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结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上市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5,845,34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股利5.4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54,812,328.94元。不送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 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分红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 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充分听取了我们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19-022)】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18年度,公司按规定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自查,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 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 公司经营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视源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 证。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视源股份《2018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针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认为:视源股份 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视源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能够保持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并得到基本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 查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无异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 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2018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或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5)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 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 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我们认为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聘任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 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以确保批准期限内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4)】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9年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累计金 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拟自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控制财务成 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核算具体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在保障正常的经营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办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在批 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2019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及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组成,基本薪资综合考虑其任职 的职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确定;绩效薪资根据公司每年业绩实现情况、任职人员对公 司经营管理的贡献等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报董事会决定。 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了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以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各岗位的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及公司经营业 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相适应。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获得的薪酬是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和绩效 表现而定,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及绩效考核要求。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 经总经理刘丹凤女士提名,同意聘任公司现任财务总监邓洁女士(后附简历)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变更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根据公司的 制度安排和经营管理需要,谢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专职担任首席风控 官,以强化上市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其辞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副总经理候选 人邓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新聘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公司现任财务总监邓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同意增补公司现任总经理刘丹凤女士(后附简历)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增补公司现任总经理刘丹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 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董事长及增补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王毅然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选举王毅然先生(后附简历)担任公司董事长(辞任副董事长),同意 增补王毅然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战略安排,周勇先生 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出任首席投资官,领导公司在投 资方面的工作,其辞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任后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 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周勇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次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查王毅 然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工作绩效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董事长所 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同时,我们未发现其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并且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选举王毅然先生担 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增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55,480,340股增加至655,845,340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5,480,340 元增加至655,845,340元,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 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2019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9-0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9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8、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简历 王毅然: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1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工程师、 技术经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7 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自2011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至今,2018年11月30 日至2019年4月2日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毅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58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约11.57%,通过广州视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约0.16%;与黄正聪、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和尤天远共同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丹凤: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华 南理工大学EMBA在读,现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2月加入公司,先后任研 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销售管理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7年3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7年 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至今。 截至目前,刘丹凤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30.8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 洁: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长江商学院EMBA,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职于美的集团,2017 年9月加入公司,自2018年7月6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邓洁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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