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欣食品: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1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将公司财 务报告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 担保情况”披露错误,将“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相关内容填报到了“本公司 作为担保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方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现对已披露的原公告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正。为方便阅读,更正部分用黑色 加粗字体显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2018年年度报告》第150页,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内容: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滕用雄 70,000,000.00 2018年09月05日 2019年09月04日 否 滕用庄 70,000,000.00 2018年09月05日 2019年09月04日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2018年09月05日滕用雄与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该行签订的2018年信字第G02-0036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为 7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18年09月05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018年09月05日滕用庄与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为公司与该行签订的2018年信字第G02-0036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为 7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18年09月05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更正后内容: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滕用雄 70,000,000.00 2018年09月05日 2019年09月04日 否 滕用庄 70,000,000.00 2018年09月05日 2019年09月04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2018年09月05日滕用雄与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该行签订的2018年信字第G02-0036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为 7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18年09月05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018年09月05日滕用庄与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为公司与该行签订的2018年信字第G02-0036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为 7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18年09月05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8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公告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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