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04月02日 00:03:54 中财网

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9年
02月
18日

重要提示

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2016年
1月
14日《关于准予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103号)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年
2月
18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
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
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
期并持有到期的投资者提供保本,以及由担保人就本基金的保本义务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
保证或由保本义务人承担保本偿付责任,但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
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的第
1个保本期于
2019年
2月
18日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
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招商安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决定将本
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即自
2019年
2月
19日起正式转型为“招商安德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


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招商安德混合
A:002389、招商安德混合
C:002390”;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拟定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关
于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实施转型的相关安排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之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1月
18日在《中国证券报》披露了《招商安德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摘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也将同时发布《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查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2月
18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18年
12月
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年
3月
4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
12月
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12月
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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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5%。



2002年
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10%。



2005年
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
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
10%、10%、10%及
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
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
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
让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2017年
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
商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
由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
4

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
9月
22日,招
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
11月
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
600999);2016年
10月
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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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人员情况
1.2.1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
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

4月至
2002年
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
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年
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
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起担
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
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年
1月至
2004年
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花旗集团)信用风险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招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兼
任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
7月至
2001年
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年
11月至
2004年
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
7月至
2006年
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
1月至
2007年
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
8月至
1997年
9月在中国北
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
10月至
1999年
1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
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

9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
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
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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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
Ernst & Young,1995年
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年
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
合伙人。2016年
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9月至今任汇丰
前海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
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
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
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
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
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1.2.2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年
7月至
1996年
4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田
营业部交易室主任;1996年
4月至
2006年
1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
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2006年
1月至
2016年
1月
历任招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于
2007年
7月至
2011

5月担任招商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
7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7
月起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1月至
2018年
11月,担任招商证券合
规总监、纪委书记,2018年
11月起担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
9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
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
6
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
2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
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
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年
1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
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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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
5月至
2006年
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年
12月至
2011年
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
2月至
2014

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人力
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1.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
7月至
1997年
4月于中
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
4月至
2000年
1
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
1月至
2001年
1月任厦门
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
1月至
2004年
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2004年
1月至
2008年
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
11月

2015年
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
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年
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
TMT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
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
总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
4月至
2004年
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
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
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
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年
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
2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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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1.2.4基金经理
侯杰先生,经济学硕士。2002年
7月加入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历任首创担保
资本运营部职员、部门副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负责宏观经济研究、公司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基金投资等工作。2017年
9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
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助理兼招商丰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8年
10月
30日至今)、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8年
10月
30日至今)、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8年
10月
30日至今)、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

12月
21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马龙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6年
2月
18日至
2018年
12月
21日。



1.2.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交
易业务总监兼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1.2.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基金托管人


2.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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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2.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
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
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2.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62只
,QDII基金
3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
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3相关服务机构


3.1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3.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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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3.1.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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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穆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晓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赵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王佳毅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95
传真:0411-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蒋姣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95541
传真: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

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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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
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
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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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
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于婷婷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
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13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陈勇军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
4609-10单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余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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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harvestwm.cn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刘文红
网址:
www.yingmi.cn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号
中达广场
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王淼晶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陈广浩
网址:www.ifastps.com.cn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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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付文红
网址:http://www.xincai.com/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盛海娟
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
广场
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电话:400-999-8877
联系人:罗曦
网址:http://www.webank.com/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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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400-820-5999
联系人:徐璐
网址:www.shhxzq.com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
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座二层
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400-111-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www.gomefund.com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400-799-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http://jr.tuniu.com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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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7层
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尚瑾
网址:www.gscaifu.com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400-6262-818
联系人:魏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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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5irich.com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号东方汇经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唐露
网址:
http://www.lczq.com/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一幢二楼
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电话:13911253562
联系人:吴振宇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联系人:樊晴晴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8
联系人:徐伯宇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
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号
3号楼
9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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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95156转
5
联系人:陈益萍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电话:400-680-3928
联系人:华荣杰
网址:www.simuwang.com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
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42
联系人:王茜蕊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东大道
2123号
3层
3E-2655室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4007676298
联系人:徐海峥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之
客服电话:4006-802-123
邮箱:services@zhixin-inv.com
公司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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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
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转
1转
6或
075586013388
公司网址:
https://www.tenganxinxi.com/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
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010-57756074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http://www.chtfund.com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

1号楼冠捷大厦
3层
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1350118492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董筱爽
联系电话:18121169537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
座东方财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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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17717379005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施燕华
联系电话:18901685505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https://www.wg.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3.2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3.3担保人
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号楼
3层
03B-03G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号楼
3层
03B-03G
法定代表人:马力
成立日期:1997年
12月
5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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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230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
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
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
自有资金投资。



3.4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3.5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
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汪芳


§4基金名称

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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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的保本及保证


6.1基金的保本
1、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
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
,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
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
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
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
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
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
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
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
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
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可赎回金额、保本金额、保本赔付差额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



2、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最长为三年。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
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


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周期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日为非工
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
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3、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前条所述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4、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
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
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
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
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
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5、保本基金到期的处理方案

(1)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
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
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
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
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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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
《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2)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到期期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如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则到期期间为基金管理人公告指定的过渡期内的一个期限,加上保本周期
到期日在内的一段期间,该期间为五个工作日(自保本周期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本基金
变更为“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并提示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



2)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a.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b.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
入的其他基金;
c.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d.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
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
择部分赎回、部分转换转出、部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4)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
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后或转为“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在到期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6)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符合保本基
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从上一保本
周期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
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
有对应的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


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在到期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赎
回或转换转出时,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至赎回或转换转
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基金管理人应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继续存续、到期赎回或转换的到期期间以及为下一保本
周期开放申购的期限等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保本周期届满时,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变更为“招商安德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在临时公告或“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相关规则。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4)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
6个
月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4)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还是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
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认购、或过渡
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若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
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相应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
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或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
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在发生保本赔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赔付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义
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
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
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金额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
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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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托管账户中。担保人将金额划入托
管账户即为完成了保本义务,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划拨款项。



2)在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代偿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如未按时到账,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催付职责。资金到
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6)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处理规则
1)过渡期是指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不含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至下一保本周期起始
日之前不超过
3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日期由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
理规则中确定。

2)过渡期运作的相关规定
在过渡期内基金资产应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过渡期内免收基
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利息将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处理规则,允许投资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
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人在上述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
过渡期申购”。在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申购。在此
限定期限内,投资人可按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适用的申购费率见招募说
明书“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提供的下一保本周期保证额度或保本偿付额度
确定并公告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规模上限以及规模控制的办法。如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的基
金资产净值大于下一保本周期保证额度或规模上限,则不再开放“过渡期申购”。


折算日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起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
个工作日)。折算日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以折算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
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3)自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以过渡期申
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定为本基金转入下
一保本周期时的基金资产。

4)对于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分别按其在折算
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的费用之和、或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下一保
本周期的投资金额并适用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5)对于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
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至折算日(含)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7)转为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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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周期到期时,若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转为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从
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的累
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
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基金管
理人提前公告。

3)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的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
入的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变更后的“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转入金额等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在“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前一个工作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6.2保本的保证
1、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
各保本周期涉及的基金保本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
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2、本基金由担保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
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即保本赔付差额
)。担保人保证期间为基金本保本周期到期日之日起六个月。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担保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
本金额。



3、保本周期内,担保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
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持续
监督、在确信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下更换担保人等。基金管理人应在接到担保人通
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上述情形。



4、保本周期内,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更换担保人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通过,并且担保人的更换必须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程
序见第
10项“更换担保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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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
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任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
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
,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清偿的金额以
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信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
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款项划入
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将清
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及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清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
担责任。



6、除本部分第
4款所指的“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
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情形外,担保人不得免除保证责任


(1)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
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
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
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使基金
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7、保本周期届满时,担保人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与本基金
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
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间内的担保人承诺
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或风险买断保本保障的,本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另行签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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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

为“招商安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担保人不再为该基金承担保证责任。



8、保证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9、更换担保人的情形

(1)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但因担保人或保本义
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权
利和义务的,或在某一保本周期内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丧失担保资质或者出现足以影响其
担保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形,并且基金管理人确信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丧失担保能力或偿
付能力的,或者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某一保本周期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更换后的
担保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的担保不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合同》项下享
有的保本条款,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0、更换担保人的程序

(1)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
1)提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权提名新担保人,被提名的新担保人应当符合保本基金担
保人的资质条件,且同意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担保。



2)决议
对于合同约定的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
》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中约定的程序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新担
保人形成决议。


更换担保人的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表
决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对于合同约定的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即视为形成更换担保人决议。



3)备案:对于合同约定的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更换担保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于合同约定的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形成更换担保人决议后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担保义务的承继:基金管理人应自更换担保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或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形成更换担保人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新担保人
签署《保证合同》。自新《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
任相关的权利义务将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的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
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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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担保人的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保本周期结束后更换担保人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更换后的担保
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机制,此项担保人更换事项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有关
资质情况、《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6.3担保人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由北京首
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1)担保人名称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号楼
3层
03B-03G
(3)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号楼
3层
03B-03G
(4)法定代表人
马力
(5)成立日期
1997年
12月
5日
(6)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资本
10.02308亿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
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
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2、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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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资产规模为
224
亿元,不超过
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26.6亿元)的
25倍;保本基金在保余额
43亿元,不超过
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倍。



3、保证合同

鉴于:

《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
了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见《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在平
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保证合同》
”)。担保人就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承担保本义务
(补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的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承担以本《保证合同》为准。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其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保证合同》的承认、接受和同意。


除非本《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本《保证合同》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
同》中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若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一】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为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为在第一个
保本周期内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利息之
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与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认购保本金额。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

2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21亿元人民币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
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本基金
A类基金
份额与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可赎回金额及保本赔付差额。



3、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
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基金第一个
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或达到目标收益率后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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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一般最长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
第一个保本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的期间,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之日起六个月。


【三】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四】除外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
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
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
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
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
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五】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1、在发生保本赔付(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的可赎回金额与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
本金额)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赔付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
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
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
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
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托管账户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
款到账日期。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
5个工作日内,
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托管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代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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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
立的指定账户中后即为完成了保本义务,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划拨款项。

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
人及担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合同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
本周期到期后第
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
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
宜。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保证期间内提出。


【六】追偿权、追偿程序和还款方式


1、担保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归还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
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按《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所载明金额支付的实际代偿款
项、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及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其他金额,前述款项重
叠部分不重复计算)和自支付之日起的相应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担保人为代偿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差旅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置费等)和损失。



2、基金管理人应自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一个月,向担保人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
款计划,在还款计划中载明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并按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归还担保人
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如
有)。前述费用须经基金管理人及担保人事先书面确认后,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相关费用给
担保人。双方就前述还款计划具体内容磋商、讨论花费的时间(具体花费的时间天数以双
方当时一致认可的时间为准)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对担保人还款义务的迟延履行,故计算
前述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时应将该等时间合理扣除。基金管理人未能按本条约定提交担保
人认可的还款计划,或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立即支
付上述款项及其他费用,并赔偿给担保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担保费的支付


1、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



2、担保费支付方式:担保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按本条第
3款公
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尽管有前述约定,基金管理人首次支付担保费应以
收到担保人的《付费账户通知》为前提。担保人于收到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符合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合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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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日担保费计算公式=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7‰×1/当年日历天数



担保费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之日或保本周期到期
日较早者止,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应计入期间。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
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条款


1、待本基金可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后,本基金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投资于股指期
货,担保人已详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策略和可能损失
,并将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签署的《风险监控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进行监督。



2、保本周期内,担保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
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持续
监督、在确信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下更换担保人等。基金管理人应在接到担保人通
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上述情形。



3、基金管理人应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本《保证合同》。



4、本《保证合同》自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双方加盖公司公章或由基金管理人、担保人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5、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后,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双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



6、担保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担保或保本保障的,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另行
签署书面保证合同。



7、本《保证合同》一式五份,《保证合同》双方各持二份,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基金的投资


7.1保本周期内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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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力争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寻求组合资产的稳定增值




7.1.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其中,保本
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风险
资产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高于
40%;债券、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7.1.3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品种分为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两类,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以下简称“CPPI”)策略。本基金在保本周
期内将严格遵守保本策略,实现对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的优化动态调整和资产配置,力争
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同时,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的风险资产投资策略,竭力为基金资产获
取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原则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类别资产市场相对风险度,
按照
CPPI策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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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PPI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
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实
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对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根据保本周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本
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投资本金的
100%)和合理的贴现率(初期以三年期金融债的到期收益
率为贴现率),设定当期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即设定基金价值底线;

第二步,确定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根据组合安全垫和风险资产风险特性,决定
安全垫的放大倍数——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风险资产
的最高配置比例;

第三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
险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2、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
策略等。


(1)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因素,对
未来利率走势做出准确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2)期限结构策略
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货币市场的供需关系、投资者
对未来利率的预期等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做出预测,收益率曲线的
变动趋势包括:向上平行移动、向下平行移动、曲线趋缓转折、曲线陡峭转折、曲线正蝶
式移动、曲线反蝶式移动,并根据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预测来决定信用投资产品组合的期
限结构,然后选择采取相应期限结构策略: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或梯式策略。


(3)个券选择策略
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
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
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
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3、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本基金通过对可转债相对价值的分析,确定不同市场环
境下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
高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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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
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
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
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
定投资的品种。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特点。因
此本基金审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针对市场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主要通过调整中小企业私募债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谋求避险增收。


针对非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通过分析发债主体的信用水平及个债增信措施,量化
比较判断估值,精选个债,谋求避险增收。


本基金主要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当预期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采取
“尽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内嵌转股选择权,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
定量研究,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
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在国债期
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
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
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6、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理念为导向,采取“自上而下”的多主题投资和“自下而上”的个
股精选方法,灵活运用多种股票投资策略,深度挖掘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具有核心竞争力
和发展潜力的行业和公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多主题投资策略
多主题投资策略是基于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通过对经济发展趋势及成长动
因进行前瞻性的分析,挖掘各种主题投资机会,并从中发现与投资主题相符的行业和具有
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力争获取市场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从经济发展动力、政策导向、体制变革、技术进步、区域经济发展、产业链
优化、企业外延发展等多个方面来寻找主题投资的机会,并根据主题的产生原因、发展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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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市场容量以及估值水平及外部冲击等因素,确定每个主题的投资比例和主题退出时机



(2)个股精选策略
1)公司质量评估
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基于公司治理、公司发展战略、基本面变化、竞争
优势、管理水平、估值比较和行业景气度趋势等关健因素,评估中长期发展前景,重点关
注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



2)价值评估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阶段特点及行业特点,选取相关的相对估值指标(如
P/B、P/E、
EV/EBITDA、PEG、PS等)和绝对估值指标(如
DCF、NAV、FCFF、DDM、EVA等)对上市公
司进行估值分析,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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