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岭南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8:46:00 中财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岭南股份”、“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广发证券
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
计年度,该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间为2018年9月4日,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的
持续督导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广发证券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岭南股
份《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G19000610092号)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27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270,400.0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


截至2014年2月14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


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4]G1400012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岭南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4号文核准,本公司采取网
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250,000,000.00元公司债,扣除承销费用2,500,000.00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500,000.00元。


截至2015年6月23日止,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
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5]G1500053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号核准,公司对10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4,100,207.00股,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14.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38.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2,724,100.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275,837.79元。


截至2016年2月6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
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6]G1600303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


4、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65号核准,公司以34.36 元
/股非公开发行4,947,613.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982.68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50,000.00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7,849,982.68元。


截至2016年11月28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
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6]G16003030201号” 验资报告验证。



5、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63号核准,公司以24.15
元/股非公开发行9,461,69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28,499,982.55元,扣除发行费用15,060,000.00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3,439,982.55元。


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
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7]G17001660356” 验资报告验证。


6、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6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12,080,000.00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7,920,000.00元。


截至2018年8月20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
公司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
字[2018]G18000770290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48,817,048.62元,
其中:(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1,978,848,766.38元,其中包括置换
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20,746,700.14元;(2)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968,282.24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259,825,769.96元(其中募集资金255,972,854.61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
手续费净额3,852,915.3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岭南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
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承
诺,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香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等 3 家银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
行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使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
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65,000,000.00元、55,000,000.00元向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
司于2014年4月29日与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中信建设与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共同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
议案。公司决定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岭南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暨保荐协议》。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
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更换为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中信建投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重新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岭南苗木及广
发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公司聘请华润银行东莞分行和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作为“15岭南债”的监
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两家银行于2014年10月分
别签署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
议》。


公司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前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沙井支行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了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聘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了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子公司邻水县岭南生态
工程有限公司聘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了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95000100100459268

-

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香蜜支行

00392556000120109006328

190,487.82

IPO募集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
支行

769903251510768

-

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香蜜支行

00392556000120108012978

20,112.56

IPO募集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
支行

769903613710858

-

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
支行

769903251510909

-

15岭南债募集资金,
已销户

珠海华润银行东莞分行

211220075901300002

-

15岭南债募集资金,
已销户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696660113

10,321.60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

建设银行深圳福前支行

44250110190900000078

595.05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

浦发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79180154800000073

475.25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

东莞银行东城支行

520000601333668

11,602,628.7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

东莞银行东城支行

570009901000626

31,346,346.4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110010190010079486

703,583.15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110010190010079785

5,149,354.7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

54010078801000000324

43,248,212.55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

54010078801400000335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东莞银行东莞分行

550009901000892

89,733,046.0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东莞银行东莞分行

520009901000898

86.09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800253967212026

77,820,520.0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800319974302013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合计



259,825,769.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有利于解决公司园
林工程施工项目的营运资金需求。上市后,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稳步增长,因
此营运资金占用的规模和金额也随之增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
系对公司整体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营运资金的补充,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
此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也未对该募
投项目预计收益作出具体预测。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确保募集资金得到有效使用。201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
资金需求项目 2014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2、募集资金投入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暂未产生效益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967.64万元至四川省泸县
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但由于项目外部实施环境发生较大改变,苗木产
销效益甚微,对应公司投入也逐渐减少,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3、募集资金投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暂未
产生效益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系原湖北省荆州
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报告期内,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
由于当地产业布局、土壤、水质等外部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如果继续在湖北省荆
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不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预期效益的较大可能。为最大化的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更好支持公司园林
工程施工业务的发展,经多方研究论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变更为“湖
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该地块位于孝感市城郊,其地理位置、土壤
环境及外部环境优越。目前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2,182.60万元用于该生产基地的
建设,但由于该项目尚属于初期建设投入阶段,尚未进入销售期,因此暂未产生
效益。


4、“15岭南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使用“15岭南债”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解决公司园林工
程施工项目的营运资金需求,此项目并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产生的效益无
法单独核算。


5、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短期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短期贷款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短期债
务压力,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主营业务的营运资
金需求,以上两项并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
提升改造PPP项目和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
项目完工进度均较原计划将有所延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233,247,655.94元用于乳山


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和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
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原
计划于2019年6月完工,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
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0月完工,但由于上述项目的建设用地拆迁进度落后于原
计划时间,预计项目完工进度较原计划将有所延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省
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荆州市监利县变更为孝感市
三汊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14年4月22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专字[2014]G14000120079号”鉴证报告予以
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868,900.14元,
其中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868,900.14元。截至2014
年4月,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20日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专字[2018]G18000770283号”鉴证
报告予以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0,877,800.00元,其中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
88,604,700.00元,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
22,273,100.00元。截至2018年8月,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7,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16
年3月24日,公司已按照规定将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
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用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0,000.00元,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19年
11月9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湖北省孝感
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外部实施环境发生较大改变,
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公司
各板块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四川省泸县得胜镇
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共三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142,331.76元(含利息收入)(受
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 2016 年4月1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69,968,282.2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公
司将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适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
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岭南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03,985,803.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4,345,421.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8,848,766.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9,968,28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
金需求



90,000,000.00

90,000,000.00

-

90,256,693.40

100.29%

2014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2、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
木生产基地建设



55,000,000.00

29,676,369.52

-

29,676,369.52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3、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
镇伍陈村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65,000,000.00

21,826,024.83

-

21,826,024.83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



247,500,000.00

247,500,000.00

285,480.87

247,581,988.02

100.03%

201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5、偿还短期借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非公开募投项目)



1,027,275,837.79

1,027,275,837.79

3,562,284.19

1,029,010,034.67

100.17%

201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购买德马吉40%
股权部分的现金对价



157,849,982.68

157,849,982.68

5,000,000.00

145,000,000.00

91.86%

2016年9月

4,453.13
万元








7、支付购买岭南水务
33.75%股权部分的现金对价
和与重组相关其他费用



213,439,982.55

213,439,982.55

182,250,000.00

182,250,000.00

85.39%

2017年10月

7,965.36
万元





8、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
及提升改造PPP项目和邻水
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
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



647,920,000.00

647,920,000.00

233,247,655.94

233,247,655.94

36.00%

2020年6月

(注1)

828.70
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2,503,985,803.02

2,435,488,197.37

424,345,421.00

1,978,848,766.3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三、(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因外部实施环境发生较大改变,项目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为更合理有效的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结项。2016年3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4月1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目前公司已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省荆
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荆州市监利县变更为孝感市三汊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因外部实施环境发生较大改变,项目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为更合理有效的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结项。2016年3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4月1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目前公司已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9,868,900.14元,其中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868,900.14元。截至2014年4月,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0,877,800.00元,其中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88,604,700.00元,邻水县
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22,273,100.00元。截止至2018年8月,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
止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已按照规定将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00,000.00元,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19年11月9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的金额及原因

2015年度公司未有节余情况。因外部实施环境发生较大改变,项目2和3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为更合理有效的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经审慎研究,
拟将募投项目结项。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4月1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70,142,331.76元(含利息收入)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已将69,968,282.24元永久补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6月完工,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0月完工,但由于上
述项目的建设用地拆迁进度落后于原计划时间,预计项目完工进度较原计划将延后至2020年6月。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
营运资金需求

522,071.77

-

522,071.77

100.00%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四川省泸县得胜镇
高端苗木生产基地
建设

26,025,273.15

-

26,046,210.47

100.00%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
区三汊镇伍陈村苗
木生产基地建设项


43,408,005.41

-

43,400,000.00

99.98%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69,955,350.33

--

69,968,282.24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三、(五)和(六)的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外部实施环境发生
较大改变,目前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楚媚 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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