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森特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6,251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9.18元, 募集资金总额573,841,8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46,6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527,241,8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12月7日分别汇入公司账户内:其中汇入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开立的账户(账 号:755925021110203)内金额为26,100,000.00元;汇入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开立的账户(账号:0518270000000002)内金额为51,141,800.00元;汇入兴业银 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321130100100295661)内金额为 200,000,000.00元;汇入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20000023076500013780728)内金额为150,000,000.00元;汇入民生银行北京大兴 新城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699226689)内金额为100,000,000.00元。此外公司 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16,100,000.00元(包括券商承销费用和保 荐费用1,000,000.00元、审计费6,250,000.00元、律师费3,800,00.00元、信息披露 费等5,05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367,924.3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6年12月7日出具了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 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3,841,8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62,7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511,141,8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782,573.34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 1,731,452.06 减: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87,921,000.00 减:以前年度末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 90,000,000.00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22,051,648.99 其中: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909,848.99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211,141,800.00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621.08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682,555.33 加:以前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9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301,789.60 加:理财收益 2,366,780.82 减:12月31日末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 - 减:募投项目支出 8,022,413.38 其中: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022,413.38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减:手续费支出 3,179.81 暂时补流 90,000,0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25,532.56 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股资金为8,325,532.56元,全 部存放于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 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开 设了专项账户。2016年12月7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京 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 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对 《三方监管协议》重大违反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699226689 8,325,532.56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23076500013780728 0.00 已于2017年8月9日销户 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 321130100100295661 0.00 已于2018年8月22日销户 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0518270000000002 0.00 已于2017年5月23日销户 招行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755925021110203 0.00 已于2017年5月17日销户 合计 8,325,532.56 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股资金为8,325,532.56元,全 部存放于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417,995,062.3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6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792.1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第5192号《关于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7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792.1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7年1月16日,公司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投专户转出 18,792.1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分别 于2018年2月6日和2月1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签订协议,分别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4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合作方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金额 理财起始 日期 理财终止 日期 实际回收 本金金额 实际获得 收益 1 中国民生 银行北京 大兴新城 支行 非凡资产管理 118天安赢第 190期对公款 (区域定制) 5,000.00 2018年2 月7日 2018年6 月5日 5,000.00 695,068.49 非凡资产管理 92天安赢第 191期对公款 (区域定制) 4,000.00 2017年2 月12日 2018年5 月15日 4,000.00 433,534.2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12个月。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森特股份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2070号)。报告认为,森特股份董事 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森特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如下: 森特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森特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 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森特股份在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114.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2.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99.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802.24 20,685.33 -9,314.67 68.95 2017年12月 11,035.80 是 否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 营运资金项目 否 21,114.18 21,114.18 21,114.18 - 21,114.18 - 100.00 实现 - - - 合计 51,114.18 51,114.18 51,114.18 802.24 41,799.51 -9,314.67 81.7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通过了公司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8,792.10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会专字[2016]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1月16日,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18,792.1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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