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深圳能源: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号和 [2017]1929号的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40亿元的公司债券和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17深能G1”)于2017年11月22日开始发行,发行规 模合计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期(3+2年),票面利 率为5.25%,2017年11月24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9,99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 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福田支行,账号:755900378410506)。截至2018年 12月31日,17深能G1募集资金已使用80,182.57万元(不 含发行费用),剩余19,816.43万元。 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8深能01”)于2018年5月23日开始发行,发 行规模合计2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期(3+2年),票面利率 为4.80%,2018年5月25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99,99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 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账号:41025900040055107)。截至 2018年12月31日,18深能0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号核准, 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可续期公司 债券。 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18深能Y1”)于2018年11月29日开 始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人民币30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3年 期,初始票面利率4.65%,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有 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 3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 利差+300BP确定。18深能Y1于2018年12月3日发行成功并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955.00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账号: 41025900040058259)。截至2018年12月31日,18深能Y1 募集资金已使用75,276.25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224,678.7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并与开户银行、主承销商签订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深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 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设立了 “17深能G1”“18深能01”“18深能Y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 募集资金金额 截止日 募集资金余额 17深能G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755900378410506 99,999.00 --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1010201103000096 -- 5,593.84 1010201103000095 -- 10,207.59 1010201104000309 -- 4,015.00 18深能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41025900040055107 199,998.00 -- 18深能Y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41025900040058259 299,955.00 --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1010201103000118 -- 224,678.75 合计 599,952.00 244,495.18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 致,其中17深能G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宝安三期(截 至本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潮安电厂(截至本年末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泗县电厂(截至本年末尚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以及化州电厂(截至本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18深能01募集 资金已使用人民币199,998.00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已全部 使用完毕;已使用人民币75,276.25万元(不含发行费用), 剩余人民币224,678.75万元。18深能01、18深能Y1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制度的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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