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证裕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山西证券裕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51号文)准 予注册,允许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7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 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8月24日生效。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65号文准 予变更注册。 1、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25日,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西证券裕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和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08月25日起,《山西证券裕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型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 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 风险等。 6、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 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 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7、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0、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 年2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5 第二部分释义......................................................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31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33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34 第八部分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35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4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56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59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6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65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67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0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76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9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1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7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4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16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8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19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会《关于准予山西证券裕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751号)准予注册,公开募 集,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8月15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 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山西证券 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生效。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65号文准 予变更注册。 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25日,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自2018年08月25日起,《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山西证券裕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但自转型为“山西 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 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21、发起资金:指用于投资本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 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 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包括基金经理之 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的资金 22、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申购且承诺以发起资金申购的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或接受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 日终止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 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35、开放期: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除首个开放期外,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 日进行公告 36、存续期:指《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至《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9、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注册登记 管理细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865314455.0030.592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82605635.009.993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268856.007.044 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中吉金投-稳赢2号 投资基金 48693500.001.72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40619400.001.446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26401342.000.937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5840351.000.9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21080000.000.75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17180921.000.6110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17000000.0.60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00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00 注:截止到2018.12.31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侯巍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海武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年1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合伙人。2014 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容和平先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山西大学商务 学院副院长、教授;2011年5月至今任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2年4月至 2017年10月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太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卫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4年4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16 年5月退休);2008年9月至今兼职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2014年10月至今 任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院长助理;2009年4月至2013年7 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9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8月至今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荣安地产股份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杨增军,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4 年3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历任长治八一办事处会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长治分行营业部副主任,长治分行潞州办事处副主任,长治分行计划财会部副主 任、主任,长治分行计划财务科科长;2004年3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工作,历任资金财务部负责人、资金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在渤海银行工作,任财务部高级经理兼太 原分行财务团队负责人;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在山西国信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在山西金融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 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监事。杨增军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 基本条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核查,杨增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华,男,1972年8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2年3 月在太钢财务处成本科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4月至2008年6月担任太钢计财 部成本管理室科长;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 司计财部副部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 司计财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 今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 易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太钢能源有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 港)有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夏贵所,男,1963年2月生,大学学历。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山 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山西通宝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山 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通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8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配 电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期间: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党委委员职务),2016年5月至今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夏 贵所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基本条件,已取得证券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核查,夏贵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怡里先生,1973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2月 至2013年3月任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 山西证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党委委员;2010年 4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董事会秘书;2011年8月至今任山西证券副总经理;2013 年6月至今任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山证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0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2015年2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怡里先 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焦杨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山 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山西国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任山西金融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山西金融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0 月至2011年5月任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志宏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 济师。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5 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1月至今任山西省 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国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长治市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长治市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长治市经济建设投资服务中 心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明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今历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基建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山西杏花村汾 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 2013年8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08 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关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历任山西焦化集 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处处长;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会 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17年2月至今任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罗爱民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山西省经贸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长;2010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6月至今,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国林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山 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 发展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 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 2017年12月至今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原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 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山西久晖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4月至今,任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 任山西中电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晋城市富基新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山西诺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12月至今,任运城市奥新纳米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山西 青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奇旺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年8月至今在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公司(原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87年8月至1992年10月,在财务 部从事会计工作;1992年10月至2007年5月,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2007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原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朝晖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稽核考核部 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1年7月至今任龙华启富监事;2014 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翟太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研究所所长、职 工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 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尤济敏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人力资源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闫晓华女士,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稽核考核 部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16 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侯巍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孟有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合规 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俊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 10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12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月至今任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 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汤建雄先生,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 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 年1月代为履行合规总监职责,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 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王怡里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高晓峰先生,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山西省证券管理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拟任基金经理 华志贵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8年8月,在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任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 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09年9月,加入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担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担任华宝兴业可转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0月加盟本公司公募基金部,2015年5月14日至今任山西证券日日添利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4日至2018年7月21日任山西证券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24日至今任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自2018年8月25日起,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1日至今任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志贵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乔俊峰,副总裁 薛永红,公募基金部总经理; 张立德,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王忠宁,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郭熠,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华志贵,基金经理; 蔡文,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1)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 整体运营风险。 (2)合规总监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 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首席风险官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分配到各部 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 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 理和控制策略;讨论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6)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合同和流程进行合 规性审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合规检查,组 织落实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业务隔离和反洗钱工作;负责处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相关法律诉讼事务; (7)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整体业务进行全程监控,拟定和完善公募基金管 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流程;建立和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监控指 标体系;监控和检查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的风险状况,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 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 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 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合规总监、合规管理 部和稽核审计部。合规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 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 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 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合规 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体执行合规管理与稽核审计工作,并协助合规总监工作。 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 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 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 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 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 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 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 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 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 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 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 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1-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 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 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 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 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7月至2016 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 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03年8月 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 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 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 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 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 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4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 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 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 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 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 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2、代销机构: 名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 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为本 基金的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城文化大厦A座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城文化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电话:010-68085873 经办注册会计师:白银泉、武丹 联系人:武丹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山西证券裕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1号)准予注册,允许公开 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7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 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8月24日生效。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65号文 准予变更注册。 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25日,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和修订合同等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08月25日起,《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山西证券裕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份额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 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以较晚者 为准)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 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以较晚者 为准)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 申购和赎回业务,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首个 封闭期。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下一个开 放期。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 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 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 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 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 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该影响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 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50%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万≤M<500万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万≤M<500万0.30% M≥500万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Y)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 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 回且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 日 0.10% 持有一个及一个以上封闭期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40万元, 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0.8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用=400,000-396,825.40=3,174.60元 申购份额=396,825.40/1.0560=375,781.63份 即:投资人投资4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 元,可得到375,781.63份基金份额。 例: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元,某投资人投资600万元申购本基 金,其对应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6,000,000-1000=5,999,000.00元 申购份额=5,999,000/1.0560=5,680,871.21份 即,投资人投资60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 元,可得到5,680,871.21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假设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0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提交有效申购基金申请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 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人提交有效赎回基金申请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 权益的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 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 期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按比例办理支付的赎回份额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可延缓支付其余赎回申请的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 得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若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比例不低于 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对于延期办 理的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本开放期结束为止。 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 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 基金总份额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4、以上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 开放期与封闭期基金运作方式转换引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六、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八、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 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 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 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 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 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 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组合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其次,本组合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 回报率,通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 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 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 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 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 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 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 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 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 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 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 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 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组合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 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4、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 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 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 收益空间。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 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 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 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 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 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 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 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优先级份额。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 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