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精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2003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 监基金字 【 2003 】 85 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3 年 8 月 22 日 正式生效。 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1 三、基金管理人 ................................ ........................... 5 四、基金托管人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 5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6 九、基金的转换 ................................ .......................... 63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 67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68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78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79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0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87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1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 .................... 95 二十、基金的终止 与 清算 ................................ .................. 9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0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3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5 二十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 ................. 127 二十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 更换 ................................ ... 129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1 二 十七、备查文件 ................................ ....................... 13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管理运作并交易。本招募说明书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 合同: 指《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合同当事人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 《实施细则》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 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 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操作指引》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 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每六个月的 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销售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销售机构签订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对该等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 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会员单位 :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 销售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 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 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销售 机构: 指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包括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的 会员单位;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外: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开放式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海富 通基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对于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 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 托管、分红方式设置等),其最终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为准。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告基金合同生效的日 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日期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有效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有 效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 情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不可抗力: 流动性受限资产: 摆动定价机制: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变更;国际、 国内金融 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 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 东亚银行金融 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 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文伟 设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 注册资本: 3 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志强先生 ,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 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3 月起代行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责。 杨仓兵先生 ,董事,管理学学士。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 徽示康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 划资金 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兼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 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 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 )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年 7 月 至 2009 年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起至今任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 银行 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 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 , 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王智慧先生 ,管理学博士。曾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及管理工作。 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华宝大盘 精选混合 基金经理, 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华宝医药生物混合 基金经理, 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华宝兴业多策略股票 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加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精选混合 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沪港深混合基金经 理。 陆怡雯女士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理学硕士。历任元大证券(香港)助理研究 员,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2016 年 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师、高级股票分析师。 201 8 年 6 月起任海富通精选混合的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郑拓,任职时间为 2 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9 月。 丁俊, 任职时间为 200 7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 蒋征,任职时间为 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 陈洪 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 丁俊 先生 ,任职时 间为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常设委员 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慧,总经理助理;孙 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量化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 研 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赵赫,年金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 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2)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 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从事除国家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 自营业务; 4)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5) 将基金资产用于非法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6) 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7)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8) 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 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 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1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 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 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指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 各种风险管理技术以及组织制度和管理框架,有效控制风险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 损失的后果,以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 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 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管理业务的需要设立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 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协助和配合督察 长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 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审慎性原则:内部管理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 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 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及时性原则: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 充分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 适时性原则: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 律、法规、 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 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 实现对公司决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包括以下部分: 1)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负最高责任。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聘请 公司外专业人士,组成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的专业意见。 2)董事会下设 审计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管理风险、运营 风险、道德风 险和其他风险的衡量标准,设定最高风险承受度以及审议 批准防范风险和内部控制的政策。 审计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责成管理层制 定相应的监测系统、防范措施、补救措施以及定期的风险控制报告。 3)管理层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董事会 审计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制定的各 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具体负责对各类风险的识别、拟定防范和 控制的措施、收集分析各类数据进行监测反馈、实施各种必要的应急补 救措施,并就风险的整体控制管理定期地向董事会 审计及风险管理 委员 会作出报告。 4)业务部门依据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特 点具体制定部门 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并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通 过部门作业流程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内。 5)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协助业务部门制定作业流程和制度,评价、监 督、检查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督察长负责对风险管 理委员会的风险管理决策和公司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向董事会 审计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董事会提交报告。督察长和监察稽核 部还应根据外部环境和公司新业务的开展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 3、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 1)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市场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的管理。对市场风 险的管理包括:建立完备的系统性风险预警和监控系统,对于一般系统性风险, 由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风险管理原则下按照谨慎原则积极防范,对于 重大系统性风险,经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后,对基金的投资策略作重 大调整,同时做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人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对流动性 风险的管理包括:建立评判和监测基金资产流动性的量化指标,建立使基金现金 流出与资产流动性相匹配的系统,定期检查和分析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公司 在尽可能的范围内运用数量化模型和计算机软件系统辅助管理基金资产的市场 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 2)道德风险管理制度 道德风险分基金管理公司和公司员工两个层次。对公司道德风险的管理包括: 设立独立董事,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等的监督; 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各项限制性措 施和控制性程序。对员工道德风险的管理包括:教育员工熟悉和遵守员工守则; 对照各部门的员工守则,定期、不定期检查员工具体执行情况;将员工守法情况 和职业道德作为录用和提升的重要标准;对于基金经理,还实施承诺与质询制度、 投资限制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等。 3)操作风险管 理制度 操作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合规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和 定期安全检查,防范公司业务操作中因人为因素或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 误所引致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由一系列具体制度构成,包括:投资管理制 度、集中交易制度、基础设施故障风险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资料保全 制度、保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岗位分离制度、空间 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和宣传制度等。 4)合规性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性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对公司所有业务步骤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部分作出 明确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 基金管理业务合规审慎进行。 5)稽核监察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稽核监察制度,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所有工作部 门、工作环节及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情况进行稽核监察,并提出改进 建议。公司保证稽核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 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 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 彭纯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 陆志俊 电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7 年英国《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较上 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7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 位。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3 915.37 亿元。 2018 年 1 - 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573.04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 董事。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执 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 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 分行行长, 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 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其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 控部 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 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 部副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4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 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 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 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 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 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 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 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 工合理,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 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 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 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 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 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 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文伟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 4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暴潇菡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21 - 38650797 传真: 021 - 33830160 2 、 销售 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 www.ccb.com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 谢宇晨 网址: www.icbc.com.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m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联系人:曾鸣 网址: www.cib.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bank.pingan.com (9)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全国 ) 联系人:王博 网址: www.cebbank.com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施晓俊 网址: www.spdb.com.cn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 www.citicbank.com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联系人:刘伟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沈 崟 杰 网址: www.czbank.com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联系人:胡技勋 网址: www.nbcb.com.cn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张晔 网址: www.hxb.com.cn (17)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 楼 28 楼 01A 和 04 单元、 29 楼、 30 楼、 33 楼 01 单元、 34 楼和 35 楼 法定代表人:林钰华( Yuk Wah LAM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8008301880 联系人:蒋燕丹 网址: www.citibank.com.cn (1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0519 - 96005 联系人:包静 网址: www.jnbank.com.cn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F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钟伟镇 网址: www.gtja.com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 www.swhysc.com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或 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 www.csc108.com (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 黄婵君 网址: www.newone.com.cn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 www.xyzq.com.cn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新华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 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 马梦洁 网址: www.gf.com.cn (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 www.dfzq.com.cn (29)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 www.guosen.com.cn (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或 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联系人:周驰 网址: stock.pingan.com (32) 财通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 501 、 502 、 1103 、 1601 - 1615 、 1701 - 1716 法定代表人: 陆建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 501 、 502 、 1103 、 1601 - 1615 、 1701 - 171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或 4008696336 联系人:陶志华 网址: www.ctsec.com (33)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 www.zxwt.com.cn (3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联系人:谭磊 网址: jijin.txsec.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