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18侨集01: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债券代码:112887 债券简称:19 侨集 02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2019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发 行 公 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D:\兴业证券\工作\兴业模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PNG文件.png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E:\项目文件\11、中信证券公司制度\logo全家福及单张版\logo全家福及单张版\A-04-01.png 中泰logo2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01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6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引 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 行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发行人核准通过的发 行不超过 65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为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 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206.86 亿元(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70.7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6.1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52 亿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10 亿元、41.82 亿元和 58.65 亿元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 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 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 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 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 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 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需符合调整当时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即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在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 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3.00%-4.30%,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询价区间 为3.50%-4.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4月10日(T-1日)向网下合 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4月11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 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 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 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 万,超过1,000万的必须是1,0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侨城集团有限 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十公告》,截至2018年10月31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 款超过2017年末净资产的60%。截至2018年10月末,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规 模为645.30亿元,占发行人2017年末净资产的61.06%。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发 行人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对发行人 经营管理不存在重大影响。(上述数据除2017年末净资产、借款余额外均未经 审计。) 18、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正常,2018年度较上年同期业绩未出现大幅下 滑或亏损;公司不存在影响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截至本发行公告出 具之日,公司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发行条件。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 的《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 的《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称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所、深交所、深证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 之投资者 《管理办法》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颁 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13 号〕)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其中,品种一的债券名称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侨集01”, 债券代码“112886”;品种二的债券名称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侨集02”, 债券代码“112887”。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为5年期,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本期债券引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本期债券发行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 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 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 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含超额配售部分)。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 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 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 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 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需符合调整当时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相关规定。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 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在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 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 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 的计息期限为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9年4月15日至 2022年4月14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4 年4月14日。 14、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起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4月15日为本期债券计息年度的 起息日。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15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自 2020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4 月 15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1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9、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支付日为 2024 年的 4 月 15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支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支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 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本金支付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1、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2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 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 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 一次跟踪评级。 24、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7、配售安排: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 格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 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 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 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 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 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 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承销。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30、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1、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2、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4月9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19年4月10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9年4月11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2日 (2019年4月15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9年4月16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00%-4.30%,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 率预设区间为3.50%-4.7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华侨城集团有 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 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10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 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T-1 日)14:00-17: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 确认函》(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 示书》(附件三);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5)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一至四项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或产品需要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 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 或业务专用章); (6)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 有); (7)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 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T-1 日)14:00-17: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个人签字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正确勾选并有个人签字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3)个人签字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4)个人签字的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开户场所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者确认文件,所有证明文件请本人签字 确认; (6)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 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 商一致,《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 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 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 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 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债券分类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为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1日(T日)-2019 年4月15日(T+2日)每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 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 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于2019年4月10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 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相关证明。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 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 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4月 15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 格投资者全称和“19侨集01/19侨集02认购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402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若合格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4月15日(T+2日)15:00之前缴足认购款, 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 联系人:甘霏霏 电话:0755-26600248 传真:0755-26600936 邮政编码:518053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徐孟静、浦航、张慧芳、刘晨曦、夏苗 电话:010-50911203 传真:010-50911200 邮政编码:100033 (三)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屈耀辉、朱军、蔡林峰 电话:010-60837491 传真:010-60833504 邮编:100026 (四)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孙雄飞、李越、廖青云、丛正菲、张津 联系电话:010-59013946 传真:010-59013945 邮政编码:100032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经办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传真号码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如有获配比例限制请在表中注明) 品种一(3+2) 品种二(5)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此表的有效性由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核定; 3、债券简称/代码:品种一:19 侨集 01/112886;品种二:19 侨集 02/112887;询价利率区间:品种一:3.00%-4.30%; 品种二:3.50%-4.70%;发行规模:基础规模 15 亿元,可超过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期限:品种一为 5 年期,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债项/主体评级:AAA/AAA; 起息日:2019 年 4 月 15 日;缴款日:2019 年 4 月 15 日; 4、 投资者将本表填妥(加盖公章)后,请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 14:00 点至 17:00 点间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 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5-1、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同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1)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 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 揭示书》(附件三);(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 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4)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一至四项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或产品需 要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 关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5)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 授权委托书(如有);(6)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 相关证明; 5-2、合格个人投资者应同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1)正确勾选并有个人签字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附件二);(2)个人签字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3)个人签字的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 印件;(4)开户场所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者确认文件,所有证明文件请本人签字确认;(5)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 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 为无效报价。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 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 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 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 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 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行人及 簿记管理人与主管机关协商后,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文件清单详见本公告之“二、 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 8、申购人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申请表中《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 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 中勾选 (一)(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 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 (二)(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 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 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2.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 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函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 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投资者 确认 (公章或授权业务章) 年 月 日 证券经 营机构 复核 ( )符合本函(一)、(二)、(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 )符合本函(四)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 )符合本函(五)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评估人: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在参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认购及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 者资格,充分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 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公开发行债券的认购及交易,合格投资者买入 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公众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第2.3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能继续买入该类债券,合格投资者 继续参与该类债券认购及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大: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A级; (二)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 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 险。客户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 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四、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 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的风险,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 五、客户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 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其具备合格 投资者资格,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愿意自行 承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相应风险和损失。 机构名称: (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 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0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90% 8000 3.95% 3000 4.00% 5000 4.05%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7,000 万元(即 8000 万元 +3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4.05%,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6,000 万元 (即 8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1,000 万元 (即 8000 万元+3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5%,但高于或等于 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0%,有效申购金额为 0 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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